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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论曹雪芹三字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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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林 发表于 2015-1-1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巧林
2015-1-14 18:24 3510 0 看全部
重论曹雪芹三字意蕴
王巧林
《红楼梦》有关曹雪芹一名,引出红学界无法破解的一大公案,也引来无数学者为此皓首穷经,锲而不舍。其实,书中所言曹雪芹,他不是作者而又是作者。说他不是,即不是主流红学家所说的满族旗人曹寅之孙或儿子;说他是作者,指的是作者为了迷惑世人,采取故弄悬虚、制造混乱而杜撰的一个化名,或谓托名亦可。如果说,曹雪芹不是曹寅之孙的真实名号,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在书中弄上这么一个化名呢?曹雪芹三字所赋予的含义是什么?有待我们重新予以解读。实际上,曹雪芹三字不仅隐含了诸多意蕴,而且,还隐藏了作者创作信息。同时,这三个字还与朱明、楚人、蕲黄、蕲春大有关联。古人写作运用化名或别号,一般多取自于故园山水风物,或体现本人个性爱好,或寄寓着个人志向、怀恋、遭遇等,尤其是赋予某种铭心刻骨的感慨或寄托,多采用隐语式的化名出现。“曹雪芹”三字也不例外,其实,它就是属于后者这样的隐语!作者之所以选择曹雪芹作为化名,是因为曹雪芹含义丰富,它包含有王朝兴衰意蕴在里面。
《说文》:“曹,狱之两曹也。在廷东。从(東東),治事者;从日。”清代学者段玉裁注:“曹,狱两曹也。两曹,今俗所谓原告、被告也,曹犹类也。《史记》曰遣吏分曹被捕,故《尚书》两造俱备。《史记》两造一作两遭,两遭、两造即两曹,古字多假借也。曹之引申为辈也,群也。从(東東),在廷东也。两曹在廷东,故从二東之(東東),其制未闻也。”
我们再看顾景星在《黄公说字》中关于“曹”字的注解:
曹,俗省。《说文》作曹,篆作曹,狱之两曹也。在廷东。从(東東),治事者,从日。徐铉曰:“以言词治狱也,故从日。”《唐韵》昨劳切。按《说文》东部,(東東)音,义阙精蕴,(東東),则刀切,日一周天也。升庵曰:“《字说》(東東)同币,自东而复于东也。”按曹,群也,从二东。东者,春官之长也,两之以象群也……后汉《百官志》有常侍曹、二十石曹、民曹、客曹。光武改常侍曹为吏曹,复分客曹为南北主客二曹,后代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郎司皆称曹,不必专以狱训曹也……一说曹从(東東),会两相聚意,从日,日出而治事也。《孝经》中黄谶{曰}‘日载东,绝火光,不横一,圣聪明。四百之外,易姓而王。’载东者,两东也。载犹再也。日上两曹,东为曹字,绝火光者,绝汉火德也。不横一者,魏文帝名丕也。此曹字日上两东之证。(《四库全书》经部第201册第256页)
以上是历代典籍、名家关于“曹”的注解。作者运用曹字作为化名的姓氏,应该赋予以下几重意蕴:
一是为了对应天象。其中隐含的应该是一个天象密码。按古代的“曹”字,在甲骨文中写作“東東”,钟鼎文(金文)和后来的籀文(大篆)、小篆,则是写成一个类似器皿的“日”上盛着两个“東”字。盖东方属木,主青,所谓青龙是也,属于鬼宿。按照东方之木主生,所谓“如木之德,生机勃勃”。顾景星所在的家乡蕲州城,包括楚地的湖南、湖北曾经被张献忠血洗过,尤其是满清军入主中原后实行全国性惨无人道的大屠杀!类似张献忠屠戮蕲州城,按《说文》:“曹犹类也”,或有将满清军比作类似张献忠贼寇。当然,作者以曹作为姓,当有祈盼泱泱华夏在乱后获得重生之意。同时,古人还认为曹有“日一周天也”之意,“自东而复于东也”,便是从天象角度来说的,如此则隐含了一个历史的轮回,也即有隐喻王朝兴衰、更迭意蕴,特别是曲折地隐喻夷族满清代明和灭绝汉人意蕴。为什么这样说呢?按照顾景星在《黄公说字》里对于“曹”字的训诂,援引《三国志·魏志·文帝纪第二》:“孝经中黄谶曰:‘日载东,绝火光,不横一,圣聪明。四百之外,易姓而王。’载东者,两东也。载犹再也。日上两曹,东为曹字,绝火光者,绝汉火德也。不横一者,魏文帝名丕也。”顾景星为什么要将曹丕代汉故事用来注解曹字呢?这与传统的“五德终始说”有关。
战国时期,齐人阴阳家邹衍在我国民间盛行的五行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五德终始说”的理论,并用它来解释王朝的兴衰、更迭,这就是中国儒家千百年来所鼓吹的“受天命”。所谓五德,即代表五行中的土、木、金、火、水五种德性。“五德终始”指这五种性能从始至终、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邹衍以此作为推演历史变迁、王朝更替的根据。代表东西南北中的五行德性依次是:东方属木,色青味酸,盛德在木;南方属火,色赤味苦,盛德在火;中央属土,色黄味甘,盛德在土;西方属金,色白味辛,盛德在金;北方属水,色黑味咸,盛德在水。这样就有了:“虞土、夏木、殷金、周火”(《文选》李善注引)也即黄帝是土德,夏朝是木德,殷商是金德,周朝是火德。从此,“五德终始说”的理论,成为历代统治者统一天下的理论依据。每逢易代鼎革,人们必然同五德终始说联系在一起,也就成了政治家、野心家制造舆论,蛊惑人心的工具和说服天下民众的理由。自秦始皇、汉高祖直到满清,无不如此。
按汉字曹与天象中东方星宿有关,具体指东方七宿中的第一宿角宿,也即室女座。在希腊字母里叫zeta(斩它)。它,即蛇。斩它就是斩蛇。根据《史记》中的记载,传说刘邦在流亡时途经芒砀山遇到大白蛇拦路,被他挥剑斩杀。后遇到一个老妇人沿路哭泣,问其缘故,老妇人回答说:“我子白帝子化白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杀,故哭”。原来这个老妪是白帝所化,她的所谓儿子就是秦王朝。汉高祖建立西汉王朝后,根据五德终始说的推算,汉为尧的后代,由于汉是火德,火德为赤色,而赤帝子杀白帝子,就是指汉朝灭掉秦朝。因此,后人称刘邦为赤帝子,旧谓汉为火德王就是这样来的。因此,《红楼梦》中点戏点到《白蛇记》,还特地讲到“刘邦斩蛇”的故事。其意何也?体现了汉人顾景星不满清廷的酷治,向往汉人统治的大明王朝。按照五德相生说理论,秦为水德,汉为火德,火生土,故代汉火德者必为土德。在清初众多汉人儒士明遗民看来,满清与秦朝一样属水,所谓“刘邦斩蛇”,当然是比喻汉人要斩强暴的满清这条“白蛇”。
东汉末年,汉朝统治腐朽至极,无论是农民起义军,抑或是诸侯、外戚中王莽之类的野心家,都打出自己是土德的招牌。公元184年,爆发了黄巾军农民大起义,当时,黄巾军的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按,“黄巾”“黄天”都打的是土德的旗号,以表示要取汉而代之。黄巾军如此,三国时魏文帝曹丕、东吴的孙权无不如此。如曹丕年号“黄初”,孙权的年号先是“黄武”,继改“黄龙”,就是这样来的,均表示自己是土德,也就是可以代汉称帝了。唯独蜀汉刘备的年号为“章武”。刘备原本就是汉皇室后裔,所以,他自认为是继承了大汉朝的皇统,也就是秉承了火德,而绝不肯尚黄用土德。曹丕要代汉,首先采用的当然也是五德终始说的理论,从而证明自己是顺天应命。汉为火德,继汉者必为土德,这已经被普天之下所认同。因此,曹操死后,一些汉儒谋士为了讨好曹丕,蛊惑民众,于是编造了黄谶“日载东,绝火光,不横一,圣聪明”的话来。所谓“绝火光,绝汉火德也”,就是说曹魏要取代汉朝。很明显,《红楼梦》作者以曹作化名的姓氏,曲折地将曹魏代汉用来隐射满清代明。
历史进入元朝末年,群雄并起,各路英雄意欲推翻夷狄元蒙的统治,朱元璋打败了伪汉陈友谅和张士诚等势力,恢复了南宋时期汉人的统治,国号明,明由日月组成,皆由发光而来。朱元璋坐上帝位后,儒士撰书说洪武爷降世时就出现真龙天子的吉兆,其家有赤光照室之瑞,予以渲染,说的便是明朝承袭了汉之“火德”。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盘踞在我国东北的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建国后金。努尔哈赤得到汉儒谋士范文程的指点,依据五德终始说的理论,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因而,先是打着土德的旗号,继而取受命于天之意,故始建国号为后金,年号“天命”。所谓后金,是相对于宋时的金朝而言。在他们看来,要推翻大明王朝(火德),取代汉人大明者亦必是土德。因此,后金政权为了取代明朝,必须以土德自居。《红楼梦》第七十八回贾政道:“谁知次年便有‘黄巾’‘赤眉’一干流贼余党复又乌合,抢掠山左一带。”用“黄巾”而言“土德”,貌似骂的是起义军,实际上骂的是满清军一干流贼。我们知道,满清主要以女真人为主,而女真人头发、眉毛和胡子均为黄色,故宋人称之为“黄头女真”。《三朝北盟会编》言女真人:“多黄发,鬓皆黄,目睛绿者,谓之黄头女真”。陆游诗云:“黄头女真褫魂魄”。实质上,女真人的毛发、胡子多为黄色或介于黄、红之间的褐色,故书中“黄巾”、“赤眉”皆指满清。作者惟恐坠入文网,抑或是惟恐一些人不懂其中深意,故假托批书人在双行夹批批道:“妙!‘赤眉’‘黄巾’两时之事,今合而为一,盖云一过是此等众类,非特历历指明某赤某黄。若云不合两用便呆矣。此书全是如此,为混人也。”(庚辰本)如此做个说明,从而转移读者视线。鉴于金生水,故努尔哈赤在入关前的明崇祯九年(1636年)将原本的国号后金,开始改为清。这就是说,作者用“曹”字作为化名的姓氏,既有将曹魏代汉用来比喻满清代明,同时,还有隐喻满清欲灭绝汉人种的意蕴。总之,作者委婉地告诉人们,这部书写的是汉人大明王朝兴衰、更迭的故事。这也是作者为何在《红楼梦》末回写空空道人受到贾雨村指点,托悼红轩中翻阅历来的古史的曹雪芹传述《石头记》的缘故,传述《石头记》等于传述大明王朝的兴衰史。其意在于要令广大汉人不要忘记民族之本,时时刻刻伺机推翻满清。
二是曹字与朱明、荆楚、蕲黄大有关联。这是因为:作者家乡黄州府乃天下最有影响的一支朱姓的发祥地,而这支朱姓就是起源于曹姓。据《元和姓纂》、《通志·氏族略》等书记载,以国为氏,周武王封曹安的后裔曹挟于邾国(今山东邹县一带),后被楚宣王所灭,遂将邾国君迁徙至江夏安置。盖邾国君被安置之地,就是明清时期的黄州府(即今黄冈市府机关)所在地的邾城。据《春秋》和《黄州府志》、《黄冈县志》,以及顾景星《黄公说字》等书记载,古邾国,颛顼后所封,初为鲁之附庸国,后被楚宣王所灭,其君迁至楚地安抚,后来筑有城池,是为邾城。而邾城地在故黄冈县,清代隶属黄州府。据《黄公说字》邑部“邾”条云:
《说文》:“江夏县。朱声”……楚宣王灭邾迁之江夏,故江夏有邾城,今为黄州黄冈县。据此说………楚宣王灭邾,徙其君寓之,因号其地曰邾,后乃为城。《汉志》:“江夏郡邾,衡山王吴芮都。”其后黄祖使甘宁为邾长,吴赤乌四年陆逊尝以三万人戍邾……其后为石虎将张格度所陷,城遂废。今在黄州府城西北,俗名女王城。或曰:黄歇封邑。苏轼以为隋永安城之讹……(《黄公说字》第394、395页)
据这一支曹姓改朱姓的家谱记载,他们的祖先邾国君在国亡后为了不忘故国,以江夏邾城为都,以原国名去邑为“朱”氏,天下遂始有曹氏朱姓,一如韩氏(韩信后代)改姓韦姓,后徙沛国,故这支朱姓郡望为沛国郡,明朝皇帝朱元璋的姓氏就是属于邾城这支曹氏朱姓。尽管这支朱姓的郡望为沛国郡,但是,他们以曹姓改朱姓源于南迁后的江夏邾城。就是说,这支朱姓与今天山东邹县一带的曹姓,在血缘上属于同宗。旧时,籍贯蕲黄的朱、曹两姓不通婚就在于此。只因有明以来,邾城、邾邸几成郡国蕲黄或黄州府的代名词。例如,顾景星《当留花门》有诗句:“黄巾暴邾邸,殷血流中衢。”(《白茅堂集》卷之二)说的是张献忠屠蕲黄事。如此说来,曹有朱明的意蕴。因此,曹雪芹,可以理解成“朱雪芹”或“明(朝)雪芹”,如此则隐藏了该书的作者是不忘故国的前朝遗老。同时,作者取曹作为托名姓氏,也是曲折地告诉人们他是黄州府人氏。
再者,若将甲骨文中的二东曹,抽去中间的“木”则只剩下两个类似太阳的圆圈符号,表示天干在运行当中;若是去掉这两个类似太阳的符号,则成为东方主生的“二木”,也即林黛玉的“林”字。而林字应该也是“楚”字的化写,隐喻作者为楚人。就是说,曹和林二字在《红楼梦》中是相通的,都隐含有“楚”的意蕴。曹者,木也,林也,楚也。因为,在古代辞书里,“林”和“楚”是一个意思,即都指的是丛木。如《说字》、《黄公说字》便是如此注解。以五行相生理论,满清为水,水生木。代水者,木也。可见,作者心里明白:他日推翻满清者,终将是含有木德之楚人也。昔日楚南公云:“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同理,亡清者,必是木德楚人也!尤其是历史上汉人推翻夷狄(夷族)的统治均少不了楚人,朱明推翻元蒙如此!中华民国推翻满清亦如此!非偶然耶!作者以“五德终始说”隐含的反清意蕴,在《红楼梦》一书中还能找出许多,如那位幽默的老村妇刘姥姥的两个外孙:一个叫“板儿”,一个叫“青儿”,其中就大有寓意,如果将它们拆开来看,完全可以看作“木德反清”或“楚人反清”。作者取曹为姓,貌似说满清代明像曹魏代汉一样是上应天命,乃至顺理成章的事,但是,这只是为了逃避文网需要所作的合理解释,而深层意义不在此,其终极目的,实则是将隐含有木属、木德的“曹”和“林”,用来替代或推翻“水德”的满清!这也是近代由两湖人发起的推翻鞑虏满清的辛亥革命,为何在楚地武昌获得成功的一大原因。可以说,《红楼梦》作者顾景星不愧为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预言家。
按“曹”与“林”通,同有东方之义,东方属青。《说文》:“青,东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从丹。”“生”指东方。东方,即生长之方。“丹”指南方。南方,丹穴之地。故人们习惯称东南。按照古人阴阳理论,东南为阳,西北为阴,东南与西北是相对应的。依照上文,曹为东为阳,与阴相对,也即与满清相对应。《大宋宣和遗事》云:“看破治乱两途,不出阴阳一理。中国也,君子也,天理也,皆是阳类;夷狄也,小人也,人欲也,皆是阴类。”故《红楼梦》中设置有史湘云和丫鬟翠缕谈论阴阳的一番话,还特地谈到“主子为阳,奴才为阴”。在作者看来,作为以女真人为主体的夷狄满清自然是属于阴类。同时,也是含蓄地讲到“看破治乱两途,不出阴阳一理”的道理。只是作者将“夷狄满清为阴”含蓄地说成是主子与奴才之间的关系而已。很明显,书中阴阳之论有调侃满清之意。
三是曹有审判满清之意。根据曹有“刑曹”,即刑部管断案、诉讼之类的官。在古代,还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即两曹。如此一来,曹有隐喻打官司、审判的意思。若按古代“曹”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即两曹,也就是还兼有隐喻打官司、审判的意思。那么,原告是谁,被告又是指的是谁?不难知道,原告是以顾景星为代表的明末遗老,被告貌似是张献忠、李自成,实则是矛头直指满清。为什么说矛头直指满清呢?因为康熙间李自成、张献忠政权早已不复存在,满清制造了血淋淋的“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等一系列特大流血事件。而且,顺治三年(1646年),蕲州荆府樊山王之孙辅国将军朱常淼和英山人王六姐于蕲黄等地组织人民起来抗清,遭到清军镇压,蕲人被杀戮者极多。若一旦触犯文网,作者可以说,曹雪芹实乃隐喻是张献忠血洗蕲州城事。这样一来,作者完全可以为自己开脱罪责,事实也是如此嘛。古人将审问案件当场对质称作“三曹对案”,即原告、被告和证人。故《红楼梦》第二十八回特地来个“拿住了三曹,我也无回话”。
刑曹后来演变为官署名或属官,再后来便成为朝廷中央六部的代名词。西汉成帝置尚书五人,一人为其长,称仆射,余四人分四曹办事。东汉尚书增至六曹。魏、晋时迭时增减,最多时达三十五曹,而尚书仅五六人,乃以一尚书辖数尚书郎,尚书郎各主一曹。此即“五曹尚书”、“六曹尚书”之由来。再后来曹演为部,六曹尚书即六部尚书。按照六曹即六部,则作者或有将曹用来隐伪朝满清政权之意。
四是曹有担当中华民族重任著书之义。根据《说文》“曹,在廷东。”廷,对应的是星宿,其内为一个“壬”字,“壬”为天干的第九位,古人用作顺序第九的代称,为九江的开始。蕲州这个地方地处九江,乃吴楚相接之处,当然也就是一个掉头的地方。既是掉头之地,当然也就有回顾之意。非但如此,顾姓图腾,便是一只回首翘望的凤凰。这就是说,《红楼梦》一书所讲故事主要为作者回顾蕲城被屠、避难江南见证满清军大肆屠戮汉人,从而导致最终明亡的这一时间段所发生的事件。作者阐述了一个“盛极必衰”、“物极必反”历史循环的哲学道理。同时,还有作者担当写作《红楼梦》这一重任之意。按照壬的本义,乃象形兼指事,像一个人挑担子。《史记·律书》:“壬之为言任也。言阳气任养万物于下也。”《诗·小雅》:“百礼旣至,有壬有林。又与任同。负也。”“有壬有林”为盛大、庄严的意思。这就是说,作者取“曹”作姓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告诉读者他撰写《红楼梦》这部著作,有代表明末遗老们担当此庄严重任之意。这也是作者在书中假托妙玉吟有负重意蕴的“赑屃朝光透,罘罳晓露屯”的诗句,甚至还写到有作者影子的贾宝玉对有明朝影子的林黛玉说在她“病老归西的时候,我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之故。作者担负民族重任于此可见矣。《说文》:“壬,位北方也。阴极阳生,故《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象人褢妊之形。承亥壬以子,生之叙也。与巫同意。”壬为剑,或说成是一把利刃,与蕲字含有斧头相对应。在我国古代,“壬”,同时也是玉、王的异体字。许慎《说文》说:“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故书中甄、贾宝玉设置有传国玉玺之意,乃皇权的象征。同时,也昭示《红楼梦》是一部书天人合一的著作。
五是曹有隐喻作者“身在‘曹营’心在汉”之意。出自成语,曹操征召徐庶到许昌,由于其母在曹操手里,而徐庶又是一个重孝道之人,不得不从,便离开刘备到了曹操那里,身在曹营的徐庶却不为曹操出谋划策。作者化名取曹为姓,以应成语“身在曹营心在汉”。意思是说,尽管我们如今是在你夷狄满清的统治之下,可是我们这些遗民的心不在你们满清这儿,而依然向往我汉人的中国大明哪!这从他写于明亡后的《明君词》借古喻今的诗句“虽为胡地妾,不负汉宫人”(《白茅堂集》卷之三)可知矣!很明显,诗人在借题发挥,自譬“汉宫人”,故其在明亡后誓不仕清,就在于此。
当然,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暗示这是一个示儿孙的隐语,也是最直白的一个谐音名字——“抄写勤”。也即作者为日后文网开脱罪责的巧妙之语。如持此说的有台湾的杜世杰、大陆的张贻柱等学者。用《红楼梦》书中语言来说:“难为他想得出来!”事实上,顾景星死后,他的儿孙为了整理他的著作《白茅堂集》、《黄公说字》,乃至《红楼梦》等书,常年抄呀抄呀,他的孙子顾三经、顾湛露六十余岁时都还在抄写!可见,他的儿孙确实费了不少心血,可谓凝聚了他们顾家三代人心血和功力呀!非《红楼梦》一书哉!
曹的主要含义已经明确,我们再来看看“雪芹”二字是如何来的。其实,“雪芹”二字是承袭“曹”字而来的,它同样赋予有多重意蕴。这是因为:
第一,按照芹菜,无论是水芹,还是陆地的旱芹,即今日市场或餐桌上的芹菜,多见于我国南方地区,而北方则较少见,特别是在几百年前的北京。显然,北方人,尤其是北京人取“雪芹”作字号或化名的可能性极小。不说旧时北京土著人一生极少食过芹菜,甚至连见过也是极少的,除非在南方做过官或到南方来游历过。我们从“雪芹”这两个字的本身含义来理解,此化名当与顾景星的家乡蕲州、蕲春有关。为什么说与蕲州、蕲春有关呢?因为,芹字在古代,就是通蕲春的“蕲”字。空说无凭,有史料为证:
《说文》:“蕲,草也。从草。江夏有蕲春亭。臣铉(徐铉)等案:‘《说文》无(单斤)字,他字书亦无。疑相承误,重出一字。’”又,《说文》:“芹,楚葵也。”所谓楚葵,也就是芹菜的意思。不妨将“芹”看作是与古楚地有关联的一个元素符号。晋刘伯庄《地名记》云:“蕲春以水隈多蕲(芹)菜因以为名”。《韵会》:“蕲,渠斤切,音芹。”《广韵》:“古文作‘蕲’,通作‘芹’。”后来的《太平寰宇记》等承其说。楚蕲人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菜部》第二十六卷“水斳”(即“芹菜”)条说:“《吕氏春秋》:‘菜之美者,有云梦之芹。’云梦,楚地也。楚有蕲州、蕲县,俱音淇。宋罗愿《尔雅翼》云:‘地多产芹,故字从芹。蕲亦音芹。’”
所谓“蕲也音芹”,这当然指的是古音读法,可见古音将这二字不但音同,而且义通,“蕲”通“芹”,“芹”亦通“蕲”,而不是今天分作两种读音而意义有别。我们知道,自古蕲春因以水边盛产芹菜而得名。或者说,蕲春、蕲州之“蕲”字,本义便是芹菜(楚葵)。故很早以前,江西人就直接称芹菜为蕲菜。顾景星《野菜赞•四十四种》之一“芹菜”条“赞曰:芹本曰蕲,国名是取。列在香草,与艾为伍……”(《白茅堂集》卷之四十三)所谓“芹本曰蕲”,作者说芹本来就叫蕲,而“国名是取”,则指的是西周时蕲地置有“蕲国”。我国古代以蕲命名的两个地名均在古楚地,一是蕲春,一是蕲县(今属安徽宿州市镇名)。即便是蕲县也同样与蕲春、蕲州有关。如南宋史学家罗泌说:“蕲,为西周蕲国,陈涉走蕲为蕲州。”(《四库全书·路史》卷三十《杂国下》)又据民国第一大才子蔡东藩在《前汉演义》第十二回中写道:“陈胜、吴广起义于蕲州。”无论古人对于“蕲”字训诂是否正确,但是,蕲春自古水边多芹菜是存在的,蕲、芹两字互通也是存在的。因此,非但雪芹,而且,芹溪、芹圃之类别名、化名或字号,也当与水边多芹菜的地方有关。
之所以说“雪芹”之“芹”是隐“蕲”字,是因为芹是由蕲春之蕲省略简写或讹录而来的。同时,蕲又有当归(山蕲)、蘼芜(杜若)、芎?、兰蕙等香草的意思。顾景星家所在的白茅草堂位于蕲州城东门外的雨湖边上,此地素多水芹、蘼芜。不难知道,书中薛宝钗居蘅芜苑,雅号蘅芜君,当也是从蕲字具有蘼芜的含义而来。可知,“芹”通蕲州和蕲春之“蕲”是没有疑虑的。
那么,“雪芹”二字所赋予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它同样具有多重意蕴,最主要的不外乎以下三种意蕴:
一重意蕴:“雪芹”应该是隐“血蕲”。按上文所引史料,“芹”通蕲春之“蕲”,不妨将“芹”视作蕲春、蕲州的代名词。按照李时珍“蕲亦音芹”,根据谐音,“雪芹”二字当是隐喻“血蕲”。所谓血蕲,便是血洗蕲州城,或说蕲州城遭到血洗之意,指的是张献忠屠蕲城事。因为楚蕲方言将“雪”、“血”二字均读作xiè。前文所述,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农历癸未年正月二十二日夜大雪漏下三鼓,张献忠率部血洗了蕲州城,将大明王朝的天子亲族荆王府焚烧了,并将荆王、诸郡王府邸人口和驻守于蕲州参与抵抗的守军,以及手无寸铁的绅士市民全部杀戮,顾家人因景星姑姑刘贞节以头触石感贼阖家侥幸免于难。尽管如此,顾氏一门合族依然有两百余口被杀戮或殉难。张献忠屠蕲城,为震惊朝野的一个特大事件,也是顾景星一生中至为刻骨铭心一个特大事件,与明亡一样令其终生难以忘怀,不堪回首。这也是作者托名脂砚斋先生,为了转移人们视线,故意批上“壬午除夕,书未成,芹泪尽而逝”等字样。按照崇祯癸未正月,可以视为“壬午(1642年)除夕”的延续,因为壬午除夕已经进入癸未年(1643年)了。可知,这是作者采取拟人化的手法,将蕲城被屠事件视作一个名叫“雪芹”(血蕲)之人的死去。此外,顾景星在诗作中也曾用雪芹二字嵌入诗句中,如《蕲近郭四景题绝句》之《桂花亭》(治东一里,佳泉奇石,老桂丛荫):“六月寒泉好浸瓜,但除冰雪有芹芽。一从桂树为薪后,泉隙芹芽浴水蛇。”(《白茅堂集》卷十七)此诗意思是张献忠屠蕲城时,蕲州城东门外有名的景观,也即两棵古老的桂花树惨遭贼寇砍伐,佳泉缝隙生出的水芹无人采食,任由水蛇浴水嬉戏。屠城后的荒凉景象可见一斑。
按照段玉裁在《说文》中关于“曹”字的注解,引用《尚书》、《史记》中的“两造”、“两遭”即两曹,而且,说到古人多假借。博学多才的顾景星当然知道这个意思。若以曹即“两曹”,“两曹”通“两遭”解,按《说文》:“遭,遇也。”由此得出两遭即两遇,则“曹”与“雪芹”合而为一,当有隐喻张献忠两次血洗蕲州城之义,或谓隐喻蕲州人于崇祯癸未正月二月两遇屠城之意。据顾昌《耳提录全集·述丧乱》和康熙《蕲州志》载,张献忠于二月二十二日从蕲水又杀个回马枪,将城外未烧尽的房屋予以焚烧,将原先逃脱侥幸免于难而返城的市民剿杀殆尽,谓之“洗巢”。岂不是蕲州城两遭血洗吗?堪称是对曹雪芹三字的最好诠释。因此,“雪芹”当是隐寓“血蕲”,曹雪芹亦即隐含张献忠正月、二月两次屠戮蕲州城事。
二重意蕴是“芹”字应该还有隐读书人之意,即芹乃读书人的象征。大家知道,古代将考取秀才叫采芹,也叫入泮,源于《诗经·鲁颂·泮水》:“思乐泮水,薄采其芹”。故“芹”亦代指读书人。按照《广韵·豪韵》:“曹,众也;群也。”以及段玉裁所注“曹之引申为辈也,群也。”若将“曹”与“雪芹”合二为一,则“雪芹”二字与“曹”一起,应该还有隐喻清初众多汉族士子因文字得祸而被杀头之意,也即用“雪芹”(血芹)隐喻满清屠戮汉族儒士这个群体的意蕴。
三重意蕴是指雪后之蕲芹,香气浓郁,最好吃,尤为世人喜爱。作者或许认为《红楼梦》一书将来众人读之,当会喜爱,自信足以“聊可破闷”,犹如蕲人喜食雪芹。且蕲芹素为中国品质之最优良者,历代作为蕲州地区一大特产。如顾景星《野蔬》诗句:“芹叶青泥老,藤花紫玉摇。”(《白茅堂集》卷十八)我们从《白茅堂集》中可以找到多处带“芹”字的诗句。蕲芹出冰雪而不萎,其生命力之强可想而知。顾景星多次罹难而不死,《红楼梦》一书自问世以来,能躲避满清猖獗的文字狱,至今盛传不衰,其意自明。正如陶弘景所言:“骚人借以为譬”。
以上是对于“曹雪芹”三字的解读,实乃作者之曲笔。符合博学多才精于字学的顾景星生平喜用讔语写作的习惯。作者原本最初在写作《红楼梦》一书之前,应该在江南避难期间就曾使用过“雪芹”或“芹溪”之类的化名,而“曹雪芹”三字,只是在撰写《红楼梦》一书时,才想到写上使用这样一个完整的化名,这样就变成了披阅或传述具有王朝兴衰、更替的《红楼梦》书中人物“曹雪芹”了。殊不知,“曹雪芹”这一化名,用今天的话来说,便是作者在特殊历史时期留下的一个笔名,因政治色彩较浓,平常很少使用,甚至也没有用于别的文章署名。而能赋予“曹”和“雪芹”诸多深刻意蕴者,他只能是与朱明、荆楚,乃至蕲黄,以及其家乡蕲春的名字与芹菜有关,而又精于天象和字学的顾景星所能写出。因此,作者在《红楼梦》开篇中假托“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当然,这个“曹雪芹”自然不是曹寅本人,更不是他的儿孙辈了。其实,《红楼梦》这部书,貌似以爱情小说形式来描写四大家族兴衰,这只是一个幌子,实则是顾景星用春秋笔法来叙说的一部明末遗士国破家亡的血泪史。然而,由于作者巧妙地隐含有张献忠血洗蕲州城的意蕴作支撑,从而底气十足地敢于触犯清廷诸多忌讳。
由此可知,所谓“曹雪芹”三字,虽是作者假托之名,隐含的却是民族兴亡、屠蕲城等特殊含义的多重意蕴。原是为了迷惑世人所布下的迷魂阵,实为作者撰写此书而特设的一个寓意深刻的谜语式化名,就像《金瓶梅》署名“兰陵笑笑生”一样,作者打的是哑谜,不熟悉天象知识和不精通古文经学中“小学”关于曹、蕲、芹等字训诂意蕴,不熟悉蕲州历史和顾景星生平的学者,实难破解作者是谁。可见,作者的一番良苦用心。巧就巧在这部书后来流传至北京曹寅家族,也即曹寅的后人。自坊间有《石头记》或《红楼梦》抄本出现后,以致时人或后人误以为这部书为曹寅本人、或其子、或其孙子所著,而后来的学者根据前人遗留下来的一知半解的讹传资料,将《红楼梦》中曹雪芹一名大肆发挥,以致将该书的知识版权列入到所谓的北京满族旗人“曹雪芹”的名下。只要稍微思考个一二三,便知曹寅所谓的“孙子”或“儿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由此我们不难知道《红楼梦》作者为什么在该书序言和最后一回中,假托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或传述《红楼梦》的原因。若按照悼红轩,明显有故国之思的意蕴。能娴熟自如地写出此名者,自然非明末遗老顾景星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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