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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贾宝玉别号、外号出处与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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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林 发表于 2015-1-1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巧林
2015-1-14 18:10 1808 0 看全部
论贾宝玉别号、外号出处与意蕴
王巧林
内容摘要:一个人的别号、外号,除体现出其居所、地望、官爵等特征外,多与其相貌、爱好等个性特征,乃至于对人生经历中某些铭心刻骨的感慨有关,多含有亲昵、戏谑、嘲弄或憎恶的意味。《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诸多别号、外号,主要有怡红公子、绛洞花主、痴儿、富贵闲人、无事忙和混世魔王,它像南宋爱国诗人郑思肖的字号,以及书中的绛珠草隐含的相思子一样,作者所赋予故国之思的意蕴,可见一斑。其中绛洞花主,更是如书中悼红轩一样,有“吊明之亡”之意。能赋予有这样的意蕴,他只能是像顾景星那样历经过两次屠城,有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经历,以及亲历见证过明亡、对于故国情根难以斩断的“情痴”,被清廷屡次召请而不愿仕清的一代爱国志士。因此,《红楼梦》作者只能是博及群书的霸才文人顾景星。
关键词:宝玉;仙玉;怡红公子;绛洞花主;白云洞主;无事忙;混世魔王;顾野王
我国古代文人除名、字外,往往还有一个或多个“别号”,简称为“号”。所谓“号”,即名字之外的自称,也就是多为自己所起,也有的为他人所起。正因为号是人的别称,所以又叫“别号”或雅号。在古人日常称谓中,别号常作为称呼之用,其实用性很强,除供人呼唤外,还用作文章、书籍、字画等的署名。如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字子瞻,别号东坡居士。因其居黄州(今属湖北黄冈)之东坡,又因信佛,故自号“东坡居士”。我国古代文人一般称某人多称其字、号,如果直接称呼其名,那是大不恭敬的,而称呼其名的,只能是他的至亲长辈。因此,人们习惯称苏轼为“苏东坡”。旧时蕲黄(今黄冈)的文人,则习惯称他为“坡仙”或“坡公”。我国自古至今,任何一个文人的别号、外号,除体现出其居所、地望、官爵等特征外,多与其生平个性特征、人生经历,乃至于对某些刻骨铭心的感慨有关。一般来说,号与名、字无甚关联,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外号,又称绰号、诨号或诨名。一般而言,多为他人所起,即根据人的相貌特征、性格爱好等特点给他另起的非正式名字,往往含有亲昵、戏谑、嘲弄或憎恶的意味。外号,有时也作为人的小名,非但无贬义,反而还有亲昵的色彩。如《红楼梦》作者称刘姥姥的女婿作“狗儿”。旧时,中国不少地方以诨号或小名取得愈贱,认为鬼神不要,有好养大之意。戏谑、嘲弄的绰号,如南明弘光天子朱由崧喜欢用蛤蟆制春药,人称他为“蛤蟆天子”;丞相马士英喜欢斗蟋蟀,因此,人称他为“蟋蟀相公”。绰号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或嬉笑怒骂,或诙谐幽默。历史上许多名人都有一个有趣的绰号,而绰号也使历史名人更富个性化特征。如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因其善于在诗中用数字做颈联,被称为“算博士”。明代的程济因博学而获“两脚书橱”的雅号。最经典的莫过于《水浒传》里的108好汉,每人都有一个极具外貌或性格特征的绰号。
《红楼梦》书里除贾宝玉有多个别号、外号外,还有第十九回说贾宝玉:“凡读书上进的人,你就起个外号儿,叫人家‘禄蠹’。”为作者调侃当时以读书博取功名的仕清文人的一个群体。又如多姑娘儿,作者将其描写成是一个“生性轻浮,最喜欢沾花惹草”的水性杨花的女子。所谓“多”,就是不受欢迎之意;所谓“生性轻浮”,就是隐含其见异思迁之意,如认贼作父的吴三桂、洪承畴之流,也即书中警幻仙姑所谓“意淫”是也。多姑娘的丈夫“多浑虫”,应该也是从多姑娘一名而来。作者在第四十二回里,林黛玉称刘姥姥为“母蝗虫”,被薛宝钗一番详解:“更有颦儿这促狭嘴,他用‘春秋’的法子,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这‘母蝗虫’三字,把昨儿那些形景都现出来了。亏他想的倒也快。”大家知道,蝗虫是农作物的天敌,母蝗虫则更加厉害。想必应该是作者藉此隐喻满清侵占中原、大肆屠杀汉人之意。故蒙侧批批道:“触目惊心!请自思量。”这说明,书中的所有绰号,均具有“春秋”的法子意蕴,能被蒙侧批说作“触目惊心”,可以想见批书者看出书中有满族人视若的“碍语”。所谓“春秋的法子”,即“春秋笔法”。古人认为孔子修《春秋》,“以一字为褒贬”,含有“微言大义”之意。后世遂称意含褒贬的深邃曲笔文字作“春秋笔法”。如顾景星《舟中夜雨思沐黔公往事》有诗句:“凄凉草泽泪,是否春秋笔?”(《白茅堂集》卷十六)顾景星的诗作多为含蓄蕴藉的春秋笔法,这也是他在顺、康之际未能被文网网中的主要原因之一。自然,书中贾宝玉的诸多别号、外号,乃至通部书也都是采取春秋笔法了。
那么,书中的贾宝玉这些别号、外号是如何来的呢?他应该是源于作者效仿南宋著名爱国文人郑思肖,也即赋予故国之思。
郑思肖(1241—1318),原名不详,南宋末诗人、画家。连江(今属福建)人。曾以太学上舍生应博学鸿词试。元军南侵时,曾向朝廷献抵御之策,未被采纳。以后客居苏州,寄食报国寺。在南宋灭亡后隐居苏州,取字忆翁,表示不忘故国;自号“思肖”,以示思念赵氏王朝宋室。肖者,趙字之隐也。谁都可以看出,肖乃宋朝国姓赵的组成部分;其又自号“所南”,同样以示不忘宋室。就是说,郑思肖的字、号,都有故国之思的意蕴。明崇祯十三年正月,苏州承天寺井里晨夕白气属天,后僧濬将井水抽干,从井中得铁匣子一个,甚为坚固,当被破开后,原来是宋人郑思肖所著的爱国主义著作——《心史》。一时间,江南的士大夫争相传诵。
    郑思肖在《心史》中的所有文字都饱含血泪,讴歌了南宋的爱国志士,痈斥了奸臣佞徒,控诉了元军的暴行,充分表述了自己的爱国与忠诚。如在《过徐子方书塾》诗中说:“不知今日月,但梦宋山川”;在《八励》诗中说:“泪如江水流成海,恨似山峰插入天”,慷慨激越,足征忠肝义胆。难怪近代学者梁启超穷日夜之力读《心史》,
每尽一篇辄热血“腾跃一度”,甚至深有感慨地说:“此书一日在天壤,则先生之精神与中国永无尽也”。《红楼梦》作者顾景星,受其影响,对于故国大明灭亡的这种感慨尤其强烈。
明末避难江南祖籍昆山的爱国文人顾景星,为《心史》一书的最早读者之一。崇祯甲申(1644)年腊月,在苏州的爱国志士友人有感京畿沦陷、崇祯帝自缢煤山(今景山),于是萌生重新刊刻郑思肖的这部爱国主义千古奇书的念头,用以激励全国人民起来反清,延请当时流寓于苏州、此前于南明在南京开设的七省流寓贡生试夺魁的年仅二十三岁的少年大名士顾景星,替该书作序。顾景星受友人之托,故撰有《重刻郑所南〈心史〉序》一文。他在文中结尾处写道:
友人惧其遂不传也,谋更梓,问序于不肖。夫书传不传,传之远不远,皆未可知,必也。人心维持,然后槠墨,坚如金石。不然,虽山头羊公之碣,水底杜侯之碑,罕能举其文久矣。然则是书也,以晦而存,以显而亡,岂独是书也欤哉?人心维持,如火不绝于阳燧,水不绝于鉴诸,庶几其不亡焉矣。崇祯岁次甲申嘉平月①
因而,顾景星晚年始终未能忘怀《心史》所释放出的爱国主义光辉。于是,也萌生出撰写一部当代版“心史”的念头。这就是说,《心史》像一支催化剂催生了《红楼梦》!因此,顾景星在书中所描写的贾宝玉诸多别号、外号,亦如郑思肖的字号一样,抑或是通部书,其彰显出对于故国之思的意蕴,可见一斑。就是说,顾景星在《红楼梦》一书中所赋予贾宝玉的这些别号、外号,其灵感应该是来源于郑思肖的字号。
明亡后的汉族文人,在字号里赋予爱国主义意蕴的可以举出很多。例如,与顾景星同时生于明朝末年的著名画家朱耷,其出身于明宗室,明亡后削发为僧,后改信道教,住南昌青云谱道院。其绘画以大笔水墨写意著称,并善于泼墨,尤以花鸟画称美于世。在创作上取法自然,笔墨简炼,大气磅礴,独具新意,创造了高旷纵横的风格。以简洁孤冷的画风,而自成一代宗师。他在画中多采取春秋笔法,他画的鱼、鸟眼珠子都能转动,有时还会翻白眼瞪人,显然,有藐视、憎恨满清之意。其在明亡后,取号“八大山人”。“八大”二字连写,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寓哭笑不得意,用来寄托他怀念故国的悲愤之情。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为何有如此之多的别号、外号呢?除与作者顾景星的叛逆性格和人生经历有关外,更多的则是来源于作者对于蕲州城、扬州城被屠和对于前明的故国之思,也即对于明亡的感慨有关。我们知道宋朝的灭亡与明朝的灭亡有诸多的相似性,即同是夷狄取代汉人入主中原。书中贾宝玉的别号、外号多多,不妨将这些别号、外号归纳为两大类型。第一类型是隐含作者对于故国之思的“情根”难以斩断的情结,如怡红公子、绛洞花主和痴儿;第二类型是对于作者为“反清复明”大业而奔走呼号,以及企图颠覆夷族满清的意蕴,如富贵闲人、无事忙和混世魔王。贾宝玉的这些别号、外号是怎么来的呢?究竟与顾景星本人有着怎样的关联?不妨就这两大类型的别号、外号逐一分析:
一、怡红公子、绛洞花主和痴儿
怡红公子、绛洞花主和痴儿,前两个别号的命名,均出现在《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结海棠社和拟菊花时所取之别号。怡红公子,为林黛玉给贾宝玉起的一个别号。绛洞花主,则是李纨对贾宝玉道:“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主’就好。”而痴儿之谓,则出现于第五回,警幻仙姑对痴顽的宝玉亲昵的称呼。当宝玉听毕《红楼梦》十二支曲,又歌副歌,警幻见宝玉甚无趣味,因叹:“痴儿竟尚未悟!”这三个别号又是如何来的呢?它与顾景星故国之思或感叹明亡极有关联。
按:“怡红”二字,来源于贾府众人游大观园时宝玉题名“红香绿玉”,贾妃省亲时在此基础上赐为“怡红快绿”,后易名为“怡红院”,作为宝玉居所,故林黛玉称其为怡红公子。按《说文》:“怡,和也。”《书·金传》:“公乃为诗以怡王。”郑注:“悦也。”《尔雅》:“怡,乐也。”按红,即朱色,也称大红色,我国古代称为正色。旧时称红漆大门作朱门,指富贵人家。《说文》:“朱,赤心木,松柏属。”在五行中,红,即赤,赤即大火,《说文》:“赤,南方色也。”《书·洪范·五行传》:“赤者,火色也。”赤帝,指神话中的南方之神。谶纬家谓汉以火德王,火色赤,后因以代指汉高祖刘邦,亦借指汉朝。在明朝定鼎后,红、赤、朱,都有隐喻汉和大明之意。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五行中的火所对应的颜色就是红色,属“离”,离为火的性质,位于正南方,所以,八卦中的离卦也象征红色。《五帝》篇中记载:“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在清初明末遗老顾景星的心目中,红,即汉人朱明。换句话说,怡红,就是乐红、悦红,也即寓悦意汉人的朱明王朝。正如索隐派大家蔡元培先生当年在《石头记索隐》中所言,红即隐朱明王朝。
谁都知道,书中除写到怡红院和悼红轩外,贾府上下人等无一不爱红。红花、红裎带、红衣、红斗篷、红帽、红袄、红裙、红鞋、红袜等,尤其是贾宝玉更是以爱红出了名的。就是说,怡红院和怡红公子的命名,明显有故国之思的意蕴。
明亡后,诸多遗民不忘故国,拒不仕清。举例来说,清初的明遗民、顾景星的老友太原著名学者傅山,字青竹。明亡后,他身着朱衣,居土穴中,改字青主。按照谐音,即是“满清的主人”,换言之,则是说满清只能是汉人的奴隶,汉人才是华夏的主人。他喜穿红色衣服,故自号“朱衣道人”。为何喜欢着朱衣呢?朱衣,表面看是红色的,实际上就是明朝的象征。因为明朝皇帝姓朱,红就是代表明朝的意思,寄寓着对故国明朝的深厚感情。清廷多次请他赴京应博学鸿词科试,都被他拒绝,拒不与满清合作。康熙十七年,诏举鸿博,他与蕲州的顾景星都是极具民族气节的隐士文人,他们一同被选中至京城赴试博学鸿词科,傅青主到了京城20里外,拒不入城,住在崇文门外园教寺。三月殿试博学鸿词,傅山七日不食,称病卧床。康熙皇帝赐他“中书舍人”。书中的贾宝玉素喜“红”,甚至袭人对他说“再不许吃人嘴上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胭脂膏子,即红色也。《红楼梦》作者赋予贾宝玉怡红公子的称号,以及“那爱红的毛病儿”,乃至整个贾府上下人等都喜欢红色,其用意可见矣。
又,怡红公子,还应该同是根据贾宝玉前生赤霞宫(一作赤瑕宫)神瑛侍者和通灵玉的进一步诠释。作者赋予这种意蕴,它应该也是来源于顾景星本人字赤方,别号琼玉。赤方之赤,与怡红公子的前生赤霞宫的神瑛侍者相关。而赤方,就是南方。如果说,赤方为明亡前家人所取,或与星象有关的话,而琼玉这一别号,则是明亡后的自称。即便是作者黄公之黄,同样也与赤有一定的联系,如我国古人所说的“金无足赤”,可知赤与黄的意思相通的。按赤的本义,为大火,即火的颜色,即红色,也即南方色。上古时,炎帝以火德王,统辖的土地叫赤县;黄帝以土德王,统辖的土地叫神州。黄帝打败了炎帝后,统一起来就称作赤县神州。而赤县神州即华夏民族的代名词。还有,赤血,即鲜红的血;赤子,即纯洁无暇的初生婴儿,古代亦指百姓。赤心,即赤诚的心,也称丹心。赤胆忠心,比喻真纯。形容十分忠诚。故《红楼梦》有“赤子之论”。而琼的本义,即为赤色玉,泛指美玉、宝玉。赤玉,也即红玉,与黛玉(黑玉)对应,隐相思子两种颜色。《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如顾景星《醉歌答友人》:“琼玉老人头已童,草亭结在荒城东。”“王侯失势鼠变虎,奸贪得志鳅为龙。”“定宜大阮眨两眼,圣贤拨弃糟丘中。”(《白茅堂集》卷二十二)大有书中那块无材补天的顽石被娲皇氏遗弃在大荒山之叹!也即怀才不遇之感。虽然,在第二回中冷子兴在介绍宝玉出生时,只言其“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并未说是赤玉,但是,根据神瑛侍者所居赤霞宫,可知,通灵玉即琼玉,故有琼玉影子的小红原名红玉之设。因此可以断定,宝玉所佩戴的通灵玉当是赤玉无疑。就是说,怡红必与琼玉有关。从赤方到赤霞宫,到怡红院,到悼红轩,到怡红公子;从琼玉到宝玉,到红玉,到绛洞花主,与赤县神州的大明难道没有一定的联系么?这说明作者的这两个字、号,与怡红公子一样,同样隐含有故国之思的意蕴,也即对于明亡的感叹。
而“绛洞花主”,则是一个神仙化的别号,它应该是与作者哀悼蕲州城、昆山城、扬州城等被屠和明亡有关。
按:《说文》:“绛,大赤也。”即大红色,大红色即正色。绛红,即鲜血之色,或谓大火之色。绛脂,即指大红胭脂;绛纱,即指红色的纱帐;绛帻,即指大红色头巾,代指宫中侍卫人员;绛节,即指红色符节。为何说“绛洞花主”是一个神仙化的别号呢?因为,道教的最终目标是“得道成仙”。道教认为,凡人也可以通过修道,返本还原,与道合一,成为神仙。故古人往往将人之死叫做“仙逝”,或谓之“瑶池赴宴”、“驾鹤瑶池”等。而文人笔下则称死为“主芙蓉”,意思是成仙了。如深谙佛、道的顾景星在《钟祥夏子诗序》写道:
昔日同人归道山主芙蓉十之七八矣。自顾老伧,不胜杨柳江潭之感……②
所谓“归道山主芙蓉”,即说昔日友人大都已经死去了。宋汪元量有诗云:“芙蓉城上草萋萋,吊古徘徊日欲西。帝子不来花蕊去,荒唐无主乱鸦啼。”(《蜀主芙蓉城》)故“主芙蓉”也就成为人死的代名词。绛洞,即红色的洞。花主,即应该是指晴雯死后成为芙蓉花主之类的神仙。古人称神仙之流为“洞主”,称神仙居所为洞府。如苏轼《过木枥观》诗:“洞府烟霞远,人间爪发枯。”当然,旧时亦称书院山长(院长)为洞主。如宋人称南唐李善道为洞主,因其以主教授身份主庐山白鹿洞书院,故名。
今日中国将大红色作为“国色”,也即国旗之色,并非偶然。因为,无论是世界上王朝更替或推翻某一个政党,还是中国历朝改朝换代,都是与流血联系在一起。所以,红、赤之色,在传统文化里,除代表着吉祥、喜气、热烈、奔放、激情和斗志外,在中国,还与鲜血有关,如说“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红刀子,即血刀子。如赤津津,指鲜血渗流的样子;赤臭,指血污腐臭之气。因此,书中的“绛洞花主”,必然隐有流血事件的发生,也即必与书中开篇所描写的绛珠草有关联。诸多学者都知道,绛珠草,即血泪草。就是说,神瑛侍者后身的绛洞花主与绛珠草、绛珠仙子的后身潇湘妃子林黛玉,都与屠城、明亡流血事件有关。作者所隐含的应该是指张献忠屠蕲城,清军屠昆山、屠扬州城等流血事件,也即与悼红轩一样,其意蕴是隐哀悼明亡。若按主流红学家的满族旗人“曹雪芹说”,则满族旗人,他为谁而哀悼?自然也不会写出此类名称来。而且,作者赋予多重意蕴,乃《红楼梦》一书最主要的特色。
崇祯癸未(1643年),张献忠屠蕲城,蕲州城岛上数以万计的富贵人家阖家死于国难,尤其是荆王府诸郡王及其家人、荆府官员。当然,还有顾景星携家人南渡后,见证过清军下江南展开大屠杀的第一站——屠昆山,同时,也见证过清军下江南屠杀人最多的一站——扬州城被屠等系列大事件。尤其是扬州城被屠!据此屠城事件的亲历者、扬州人王秀楚在《扬州十日》一书中所描述的清军屠戮扬州城的情况,八十万军民哪!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死于刽子手的屠刀之下。虽然或有夸大之嫌,但是,被屠杀的军民当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而扬州,还是顾景星的妻子萧瑜生的家乡,萧瑜生的家族也是与顾家一样,被屠者甚众,近乎灭族了。故作者在书中将有他妻子萧瑜生影子的林黛玉说成是“家族无人”。这从程甲本因疏忽而未加删削或修改的描写可以看出。程甲本第八十七回,妙玉道:“刚才‘侵’字韵是第一叠,如今‘扬’字韵是第二叠了,咱们再听。”什么是“侵扬”?难道不是作者曲折地说到清军屠戮扬州城么?这也是在程甲本刚一面世,高鹗、程伟元接着即于次年出了一个“程乙本”的原因。而程乙本则将作者于原书此处隐含扬州的“扬”而改作“阳”,虽然是音同,而意义则完全有别。如果说,蕲州城被屠,乃至整个荆楚和四川被屠为大明王朝灭亡的一个序幕的话,那么,扬州城被屠,则近乎是宣告大明王朝的彻底灭亡!作者在书中直接或曲折地写到这些事情,这从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和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以及第十四回秦可卿死后前来吊丧的盛大场面时,所写到的除宁、荣以外的五位国公——“修缮治理齐(蕲)镇”和六位侯爷爵位“平定景(荆)襄川中”,其寓意可知矣。故作者将有他本人影子的贾宝玉和曹雪芹的居所取名怡红院和悼红轩,甚至称宝玉为怡红公子和绛洞花主,其用意可见矣。就是说,书中绛洞花主和悼红轩主人曹雪芹一样,有哀悼蕲州城、荆楚巴蜀和扬州城等被屠和明亡之意。尤其是清初时期的顾景星伉俪,他们夫妻都有过故乡被刽子手屠戮的经历。之所以顾景星能写出贾宝玉的这些别号、外号,是因为他们夫妻有铭心刻骨而难以抹去的惨痛记忆,即有常人所不遇的坎坷人生经历。
《红楼梦》书中除红色外,另一种关于色彩的描写,那就是白色。红与白,是两个对应的词语,但是,又是相辅相成的。宝玉爱红,而同样有顾景星影子的薛宝钗则喜白。何也?大家知道,书中所描述的宝钗的居所被称为“雪洞”一般。按照我国传统文化,白色除象征着纯洁外,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却是象征着丧事,也即戴孝之意,而不像今日年轻姑娘喜欢穿的白色连衣裙。可是,在几百年前的中国人穿白色衣服是有诸多忌讳的。若按宝钗作为借居贾府的客人,她的居所不应该是素净的,一个闺阁女子何以如此?明显有违常理。若将薛宝钗视作顾景星的影子,或谓是从贾宝玉身上分离出来的一个人物形象或影子,则一切真相大白。这一切源于顾景星有过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经历。张献忠屠蕲城时,蕲州城市民几乎全部被杀戮,惟一幸存者就是顾景星一家因其姑姑刘贞节以头触石感贼而侥幸免于难,尽管如此,但是,顾氏一门便有上百口被杀。当然,也包括前明故江防副使、景星的好友许文岐,以及在南明时期为国捐躯的史可法、王永祚、张明弼、夏完淳等,这从顾景星一生中诸多用血泪凝成的诗作可以看出。
就是说,无论是悼红轩、怡红院,还是薛宝钗雪洞般的居所,都可以看出有哀悼张献忠屠蕲城,清军屠昆山城、屠扬州城和吊明亡之义。
不仅如此,作者取名绛洞花主这一灵感,于顾景星也是有来源的。即应该源自顾景星家乡,也即其先祖友人荆端王朱厚烇的一个典故。
荆端王朱厚烇为蕲州第五代荆王,他曾有过两次辞禄禅位的壮举,令其弟富顺王代为辅国摄政。当朝天子为嘉奖他的德行,特赐建两座汉白玉牌坊,立于荆王府宫殿前主牌楼“敕造荆王府”的两侧,左曰“忠孝”,右曰“贤良”。荆端王曾经于荆府后山麒麟山上建有隐居的别墅山庄“白云深处”。这座“白云深处”景观,其实为一巨型人造洞穴式建筑,秋冬时节或春夏的雨后,山峦白雾从洞口升腾,有“白云凌虚之壮”,因而得名。遂于洞口旁建有一亭,题曰:“白云深处”。历代于蕲州为官的官吏或本土的文人多有题咏。而白云深处的主人,就是被当时的蕲州文人称作“白云洞主”。如明正德、嘉靖间的蕲州文人高鹏,在《白云深处亭赋》中写道:
有一布衣,性耽山野。东走吴,西走越。老子长(司马迁)之脚  ,尧天之风月。晓来放啸于凤肩,展望于麟脊。第见非烟非霭,郁郁纷纷。瑞幛宏开,素屏森列,峰回路转,有亭翼然。榜其上曰:白云深处也。少焉,天挺一人,立于游亭南面。问其童子,曰:“此白云洞主也。”布衣心悸,进而言曰:“主人物以寄兴,亭以寄身,翠软红柔,孰非可乐?顾乃淡素白云,而独为之怡情耶?”……童子指之曰:“此荆藩睿王寄乐处也。”……③
文中的荆端王,开启了有明以来蕲州的隐逸文化。上文中所言薛宝钗“雪洞”一般的居所,以及所居“蘅芜苑”,都有隐士的意蕴。被这位布衣出身的蕲州人高鹏,称作“白云洞主”的仙人般隐士的荆端王,自然能给蕲州人顾景星创作《红楼梦》一书得到一些灵感。而绛洞花主,非但有隐士之意,而且,从贾宝玉最终出家为仙,可知有不愿仕清和吊明亡之意。
再说警幻仙姑所称宝玉为“痴儿”的来源。书中的贾宝玉对于林黛玉的爱情,对于大观园众姐妹的亲情、友情,为读者所知。当然,这只是表层意思,深层意思则是含蓄地表达他痴情于故国。
按:警幻仙姑为什么称宝玉“痴儿”呢?什么叫痴儿?按照通行的辞书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思维弱智,素质低下,难以成大器的思想状态;二是指率真、单纯之人,也即执着于某种情感的人,始终放不下。作者在红书中的“痴儿”,则应该指的是像东晋时率真、单纯的顾虎头长康一样的“情种”、“情痴”。语出杜甫《百忧集行》:“痴儿不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门东。”而杜甫此语则是出自东晋名士顾虎头的典故。
世人都知道,东晋名士顾恺之,字长康,小字虎头,晋陵无锡(今江苏无锡)人。顾恺之博学有才气,工诗赋、书法,尤善绘画。精于人像、佛像、禽兽、山水等,时人称之为三绝:画绝、文绝和痴绝之称。谢安深重之,以为苍生以来未之有。顾恺之尤以“痴绝”著称于时,时人戏谑其为“痴儿”。关于他的“痴”,于今保留下来有不少“痴绝”的小故事,限于篇幅,恕不列举。他对一些世俗事物的率真、单纯、乐观、充满真性情的生活态度。
顾景星也好,书中的贾宝玉也罢,他们同是性情中人,无一不是像东晋顾恺之那样性情率直、单纯,对待生活充满真性情,非常乐观的一个“痴儿”。尤其是顾景星,又是姓顾,故亦自号“虎头”。于是,顾虎头也就成了他的一个近乎情痴的别号。他甚至也称自己为“虎头痴”或“痴虎头”。如《寄胡苍恒》:“元龙归地府,痴虎在人间。”(谈云:虎头痴如此用)④
所谓元龙,指的是三国时陈登,字元龙。原指陈登自卧大床,让客人睡下床。后比喻对客人怠慢无礼;也用来指主人有豪气,看不起庸俗的客人。顾景星意思是说,如今陈元龙早已归地府里去了,可是,像元龙这样的豪侠之士痴虎头还在人间哪!其友人谈长益告诉景星第三子顾昌说:“虎头痴如此用”,言外之意是,这人真是一个疯子,虎头痴也有这样的用法啊!
又如《送轮葊归长州次韵》(轮葊弃儒为僧):“竟谁高致称龙尾,切莫多痴效虎头。”(《白茅堂集》卷之十八)再如,其友人卢元昌《集友圣斋》有诗句:“邀我一识荆州面,乃是骚坛顾虎头。虎头落笔妙天下,诗中有画凌沧州。”(《白茅堂集》卷十四)还有,作为《石头记》或《红楼梦》一书的最早读者之一,也是《白茅堂集》的最早读者之一的外甥曹寅,在《读顾文饶洞庭龙女诗戏题其后》有诗句云:“不信柳郎成底事,虎头端的为情痴?”⑤
可见,其外甥曹寅从《红楼梦》一书和《白茅堂集》诗里,读懂了舅氏顾黄公虎头先生一生痴情于故国的“痴儿”意蕴。非但如此,顾景星甚至还称儿子顾昌也是这种类型的人。举例来说,如其在《谢程太翁许三儿启》中写道:
第三小犬昌,王霸陋儿,长康痴种,才学占毕。敢云读父之书,似识之无;或者得臣之笔,谬蒙眷注。遂缔良缘,赤绳即袢……⑥
所谓“长康痴种”,从上文可知,顾恺之(虎头),字长康。就是说,他将自己比作是顾虎头,自然虎头之子也是这样的一个痴种。况且,明清时期文人少有自比顾虎头,尤其是以“虎头”为号。同时,也鲜有将“痴儿”一词运用到诗句或文章里。可是,在顾景星的诗中就有。如《林檎》诗句:“邻女偷捎花密处,痴儿生摘果垂时。”(《白茅堂集》卷二十六)如此可以窥见一位诗人用词的习惯。
明亡后,顾景星对于大明故国的情结始终放不下,要让他去效劳清廷这是没门的事。他有官不做,有荣华富贵不享,在南渡避难江南时,成天悲悼已经灭亡的故国和遭贼寇屠戮的故园,以及被杀戮的亲人、故人;在南渡回到故乡蕲州后,同样成天悲悼遭贼寇夷狄刽子手屠戮的扬州城和被杀戮的故人。如此之人,难道不是等于说他是一个痴儿么?正如他在诗中寄言友人“切莫多痴效虎头”!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在书中说“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以及他在第二回里,直接写到顾虎头,而且,还将有顾景星影子的贾宝玉写成被警幻仙姑称作“痴儿”。不难想见,这些都源于顾景星的直率、纯真和痴情的个性。尤其是对于故国大明的灭亡,那种近乎不可理喻的故国情结,让当时很多人不可思议。警幻仙姑称呼贾宝玉的痴儿,用在顾景星身上则恰如其分。所以,作者在《红楼梦》第二回,特地写到顾虎头一名,其用意可见矣。
二、富贵闲人、无事忙与混世魔王
先说“富贵闲人”和“无事忙”。这两个似乎意思完全相反而又统一的别号,非但用在贾宝玉的头上,而且用在顾景星的头上,同样也是合适的。贾宝玉时常神不知鬼不觉地外出祭晴雯、祭金钏、祭北静王妃,以及携茗烟外出寻找刘姥姥故事中的庙宇等。
按:原本“富贵闲人”与“无事忙”是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可是,放在贾宝玉和顾景星的头上,则又是恰如其分。何为富?何为贵?富有财富、学富之分;贵有权贵、显贵之别。古人云:生于富者骄,生于贵者傲。博学多才的贾宝玉与北静王、冯紫英等名流交往,明显是属于学富显贵之列。闲人,则是指清闲的人,泛指没有做官之人。明末清初时期的顾景星,就是属于这样的“富贵闲人”。他一生未作官,隐居乡里,以著书为乐。所谓无官一身轻,就是指闲人之流。其声名显赫,自然属于是显贵之列。他一生中所交的朋友,有前明太常寺少卿、入清后官至礼部尚书的龚鼎孳,有官至福建巡抚、且是康熙帝国舅爷的佟国器,有官至湖北布政使的徐惺,有官至两江总督的于成龙,有前明官至浙江道监察御史、入清后官至户部右侍郎的周栎园,有官至长芦盐运使、江南苏松督粮道的卢紘等,知府、县令,以及数不胜数赫赫有名的隐士,抑或是仕清的文人,明亡后出家为僧、为道的友人,则更多了。如此一个既没有做官而又同高官或著名文人交往之人,难道不可以称作是“富贵闲人”么?
那么,作者为何又将贾宝玉称作“无事忙”呢?同样有出处,即出自顾景星的故事。
按:顾景星的一生,交游甚广,门生故旧满天下。在明亡后,韬光养晦,为乱离而奔走,为“反清复明”奔走呼号。他走遍大半个中国,除蕲州本土和避难之地的祖籍昆山外,他多次到过东南的徽州、合肥、宣城、镇江、南京、苏州、扬州、海虞(今常熟)、无锡、常州、华亭(今上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闽中、闽西,还到过江西、河南、河北、京城、天津等诸多地方,这也是书中为何塑造了一个游历甚广的薛宝琴的原因。
按照旧时舟车劳顿,一路所费不菲,每出行还要带上一、二家仆。而在崇祯末年,就完全衰落下来的顾家,而且,他经历过太多的苦难,先前家里祖上遗留下的金碗、玉如意、古玩、字画等物,早已被“当”成柴米油盐了,他哪里来的如此之多的钱出行游历呢?似乎是一个谜。这说明在他的身后有一大批家境富裕的汉人爱国志士,在幕后一直支持他所从事“反清复明”的大业。甚至还包括当时不少“身在曹营身在汉”的仕清官员,如龚鼎孳、徐子星、周栎园、施愚山等。然而,康熙帝是一位英明的君主和铁腕人物,奈何反清复明这一大业,愈来愈感到渺茫,故作者晚年最终只好放弃,以采取写书的方式,来抒发他的这种瞻念故国的爱国情怀,来倾泻他藏于胸中已久的一腔幽愤!这也是书中开篇石头以悲悼自惭的口吻来叙述故事的主要原因。如《夜坐》有诗句:“半生憔悴恨,都为乱离忙。”(《白茅堂集》卷十二)又如《痛饮》诗云:
五十年来事,分明只自知。莫酬春草恸,添得落花悲。奔走惟余骨,饥寒不到诗。若论消息理,痛饮是吾师。⑦
就是说,他的一生有一半的时间是外出游历,而且,一直是在为“反清复明”的事业而奔波劳顿,如此一个大忙人,难道不是一位“无事忙”的人么?所谓“无事忙”,实则是“有事忙”。 书中明写到贾宝玉“风尘碌碌,一事无成”。这也是作者在第三十四回中,宝玉挨打后,想道“一生事业总然尽付东流,也无足叹息矣”的语句。若不是为了“反清复明”的事业,否则,此话有些令人费解。
其次,说说贾宝玉另一个外号——混世魔王。第三回王夫人对林黛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
按:“混世魔王”,典出《西游记》第二回,当孙悟空被菩提祖师逐出师门,回到花果山、重归水帘洞之后,他做了一件看起来很不起眼,但实际上却对他有着重大意义的事情。作者在末尾部分写道:孙悟空刚回花果山,就发现自己的猴群受到了一个叫做“混世魔王”的妖魔的欺负,不仅抓走了许多猴子,还差点霸占了水帘洞。因而,将混世魔王,比喻扰乱世界的人。故将唐朝开国名将程知节,也即通俗演义习惯称作的程咬金,外号“混世魔王”。其助秦王李世民伏兵玄武门内,伏杀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夺取了皇位继承权。后封卢国公,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而《红楼梦》中的混世魔王贾宝玉,貌似是指成天吃喝玩乐、到处胡闹的富家子弟,实则是隐含有天真烂漫与不畏强清、强权之意。作者对贾宝玉饱蘸着丰富的情感。他的行动,实际上违反了儒家的伦理教条,他的思想也部分地背离了孔孟及程朱理学之道;他的生活和理想与当时的正统思想“理学”是相对立的,也与读书仕宦之家对子弟的培养目标相悖,所以,王夫人称他为混世魔王,甚至在第三十三回宝玉遭到其父的鞭笞。顾景星少时,聪明顽劣,完全是一个无法无天之人。章学诚在顾天锡传记附景星传里也说他“野性麋鹿”。一个野性如麋鹿的人,可想而知是如何顽劣?再请看顾景星在《梦哭妇翁萧公》诗句:“都说声咳甘兴霸,苦爱清狂顾野王。”⑧
按:甘宁,字兴霸,巴郡临江(今重庆忠县)人,祖籍荆州南阳郡。三国时期吴国大将。他为人暴躁记仇,少有气力,好游侠,为人勇猛刚强,智勇双全,战功显赫,忠心耿耿,勇往无前。他仗义疏财,深得士卒拥戴,吴主孙权赏识,曾经说过:“孤有甘兴霸,足可敌矣。”被孙权封为西陵(今黄冈一带)太守,折冲(常胜)将军。顾景星将其岳父比作甘兴霸,而又将其岳父称他为顾野王写入诗句中。可知他的岳父萧将军,有过将其比作“顾野王”的故事,自然与他的性格有关。而顾野王历史上也还真有其人,那就是他们顾家的祖先一个别号。
顾野王,出身吴郡吴县(今苏州)名门望族,祖父是顾子乔,为梁东中郎武陵王府参军事,其本人为南朝梁、陈间著名官吏、文字训诂学家、史学家。他博学宏才,博通经史,天文地理、蓍龟占候,虫篆奇字,无所不通,为历史上著名的文字训诂学家、史学家。
顾景星出生于一个理学世家,自然自幼对父亲、姑姑他们处处以理学世家的戒条来约束他,当然有些不满,产生一种叛逆心理乃必然,挨打的事当然是不可避免的。根据《白茅堂集》中顾景星自己所透露的,他自幼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被乡人称作顽劣的孩童,用蕲州人的方言说叫作特别的“调歪”。无论是顾景星自称“顾野王”也好,还是其岳父如此称呼也罢,除有将其比附顾野王博学含义外,更是说他有清狂、顽劣之意,好个“顾野王”!能被长辈称作“野王”的还不顽劣么?如此顽劣的野王不是混世魔王是什么?
再请看顾昌在《皇清征君前授参军顾公黄翁府君行略》结尾处评述道:
府君天性肫挚,与物无竞。虽横逆,终无怒詈。暮年语及君父,盖未尝不呜咽沾巾……⑨
按:“天性肫挚”,是说他的父亲是一位天性真挚诚恳的人;“与物无竞”,则是指与世人无所争竞。而接着的“虽横逆”三字则有违常情了。天下有谁个儿子在父亲死后的行状里这样评价呢?父亲横逆轮到作儿子的说么?可以说,不说绝无仅有,至少也是罕见的。顾昌写此语想要告诉读者的是什么?难道不是意味着要告诉人们书中这个混世魔的王贾宝玉,便是“顾野王”父亲以其自身为雏形的么?否则,顾昌为何写上如此忤逆之语。从中可以看出顾景星少年时,不仅杂学旁收,多才多艺,而且,顽劣横逆。所以,他在书中说“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观顾景星的一生,为乱离而奔走,为“反清复明”而奔走呼号,因其有过“九死一生”的经历,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这也是他有常人没有的胆略和志量,来敢于撰写一部极具微言大义的《红楼梦》一书之故。顾景星不仅是明末清初时期顶尖的学者和文学家,而且,还应该称得上是清初明遗民中著名的革命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
综上所述,《红楼梦》一书中的贾宝玉的诸多别号、外号,乃清初持民族爱国主义甚挚的顾景星个性特征和思想风貌的客观反映。其所表现出来的故国之思,也即“吊明之亡”意蕴,显而易见。准确地说,《红楼梦》一书,乃明遗老顾景星所撰写的一部国破家亡的血泪史!我们从四大家族姓氏“王贾薛史”(亡家血史)命名可知矣。
参考文献:
①②⑥⑦⑧④⑨⑤《四库全书》第二〇六册:顾景星撰《白茅堂集》卷三十三第253、254页;卷三十五第292页;卷四十四第436页;卷之十七第6页;卷之十八第30页;第二〇五册《白茅堂集》卷之十第687页;卷前《行述》第636页.  集部第二五七册:曹寅《楝亭别集》(康熙刻本)卷二第215页.
③《湖北文征》第一卷(元明)第447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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