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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后四十回同出自顾景星之手笔

发表于 2015-1-1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深圳
论《红楼梦》后四十回同出自顾景星之手笔
王巧林
内容摘要: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自诞生以来,原著就是120回。然而,我们的主流红学家却说只有80回。并且,他们还认为后40回为高鹗伪续。持此说的始作俑者,为著名学者胡适。显然,这种观点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妄论,而这一切又是归结于他们缺乏对真正作者和作者家乡地方文化的了解。根据程高本百二十回回目,按照“百二十”,即十二的倍数。在我国古代,作为一个天象数码,对应的是十二地支,与篇首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顽石等一起,共同构成周天之数。之所以今天将《红楼梦》作者锁定为明末清初一代文学大家顾景星,是因为该书无论是前80回,还是后40回,都直接或曲折地写到作者的诸多家事、友人事,以及其家乡楚地,也即湖南、湖北的诸多文化元素,尤其是隐含了作者家乡的家乡蕲州或蕲春一些独特的文化元素。以此断定,后40回与前80回一起,也即百二十回《红楼梦》同出自于顾景星之手笔。
关键词:高鹗伪续说之荒谬;《石头记》;《红楼梦》;同出顾景星手笔
我国传世经典名著《红楼梦》一书,自问世以来究竟有多少回呢?或许这是一个明知故问的问题,谁不知道是120回!可是,我们的主流红学家却说现今只存有80回,后40回为高鹗伪续。居然亦有不少学者为这一荒谬之说摇旗呐喊,至今依然深信不疑。
公元1791年,也即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一个名叫程伟元的苏州人和一个名叫高鹗的汉军旗人,他们广泛搜集民间有关《红楼梦》或《石头记》的手抄本,并将苦苦搜求得到的前80回与后40回,进行增删补缺整理,合成一部完整的《红楼梦》,交由苏州萃文书屋以木活字排印出来,这就是今天人们已然知晓的“程甲本”。次年,程、高二人又对程甲本继续做了一些“补遗订讹”、“略为修辑”的工作,重新排印,今通称为“程乙本”。按照当今学者的考证,程乙本距程甲本出版的时间,仅仅相隔72天。尤其是此前的这个“程甲本”的印行,它结束了《红楼梦》的传抄时代,使《红楼梦》得到广泛传播。或许他们不知道自己作了一个伟大的壮举!可知程、高二人对于《红楼梦》流传至今有着莫大的功劳!
然而,自上世纪20年代,学贯中西的新红学创始人胡适先生,其在《红楼梦考证》中,首次提出“曹雪芹自传说”、“曹寅家世说”和“高鹗续书说”三大学说。按照胡适当年将后40回判定为高鹗所伪续后的近一个世纪以来,此说一直占主导地位,以致诸多《红楼梦》印本关于作者的署名,均署上曹雪芹、高鹗。胡适认为:后40回是高鹗根据曹雪芹稿本前80回的伏笔而伪续的。持此观点的并非胡适一人,当时,还有俞平伯、顾颉刚等一大批学者。尤其是后来的周汝昌、蔡义江等学者,拾得新红学的祖师爷胡适的余唾,他们甚至将后40回肆意歪曲和贬低,甚至将其贬的一塌糊涂。在他们的眼中,简直是一文不值。随着《红楼梦》真实作者顾景星的浮出水面,前二大学说业经“破产”了。那么,作为胡适的三大支柱学说之一的“高鹗续书说”是否还能巍巍然而不可动摇呢?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曾经提倡对古人之学说研究,“应具了解之同情”的态度。他说:“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4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这段话告诉我们,研究历史古人之学说,应该与作者或研究对象“处于同一境界”。言外之意,你要研究某一学问,首先要同作者神交,只有神交过之后,方能知道他的思想,知道他说了些什么,著者对于今天给人们有什么警示。从而,不会出现“是非得失”,不会产生“隔阂”,以及不会出现空泛而不切实际的论述了。可谓至理名言!
研究《红楼梦》的作者和全书回目,何尝不是如此呢?就该书总回数来说,迄今我国的主流红学家也说法不一。有说原书只有80回,如主此说者有胡适;有说108回的,如周汝昌、刘心武等;还有说全书应该是110回的,如裕瑞、俞平伯等,由此诞生了一个近乎荒谬的红学探佚学。探佚,作为寻求解决古代典籍是否有丢失部分,未尝不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嘛!然而,胡适先生这一误导,却令不少红学家为此锲而不舍地“探”呀“探”!以致皓首穷经,将毕生精力全部浪费在所谓“佚稿”的探佚这条绝路上。可是,多少年来探佚者收效甚微,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获。当然,也有不乏颇具见识的学者,以自己敏锐而犀利的眼光,他们不畏惧权威的定论,打破主流红学家胶柱鼓瑟的传统思维,认为以程高本为代表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乃出自同一作者之手。如欧阳健、曲沫、吴国住等学者如是说。只是限于历史原因,他们不知该书作者为顾景星而已。
平心而论,以后40回文本而言,它不仅吻合了主要人物贾宝玉的最终归宿和结局,与作者在前80回中第五回里所埋设的伏线相一致。而且,其他人物的最终结局,同样与第五回中所暗示人物命运相一致。作者写得极为完美,不是原书作者,何以写得如此无懈可击?以袭人为例,无论是第五回的判词“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还是从第二十八回中,宝玉与薛蟠、蒋玉菡等在冯紫英府上饮酒时,蒋玉菡行酒令说出的“花气袭人知昼暖”的诗句,以及后来蒋玉菡又与宝玉交换了袭人的汗巾,这一切都证明在作者的构思中,袭人注定是要嫁给蒋玉菡的。作者在第一百二十回中宝玉出家后,袭人的结局是嫁给了蒋玉菡,完全契合了作者的初衷。如何说后40回与前80回不一致呢?
尽管“高鹗续书说”,它同该书作者定论为曹雪芹一样,似乎是属于红学的一个基本“常识”,但是,这些所谓的“常识”都是极为荒谬的,没有哪一条是真实的,或说经得起历史的验证。近百年来,似乎质疑者愈来愈多,可以说是,新红学诸公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这座巍巍红楼,早就开始发生动摇。欧阳健、曲沫、吴国住等学者,他们认为后40回和前80回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可谓眼光独到。如今伴随着真实作者顾景星的浮出水面,新红学的这些荒谬的说法,将会被一一揭穿。然而,自胡适所创立的新红学以来,如今的红学界,不少学者依然打着护法大旗,打死也不承认后40回与前80回相一致,这实在是我国红学界的悲哀!他们将一部原本是完整的著作人为地割裂开来,分作前80后40,并且,将前80回比作是一尊“断臂的维纳斯”,予以高调赞赏,而将后40回大肆贬低。这一切源于新红学诸公是“和尚庙里借梳子——找错了门”,也即他们将红学研究的大方向弄错了。现就主流红学家所谓的“高鹗伪续说”的观点,不妨从三个层面予以解读:一、主流红学家“高鹗伪续说”观点的荒谬;二、高鹗不具备续后40回的条件;三、百二十回同出自顾景星之手笔。
一、主流红学家“高鹗伪续说”观点的荒谬
为什么主流红学家们只承认前80回甲戌系统抄本,而拒不承认原书是120回,以及说后40回为高鹗伪续的呢?其理由在于:他们认为在甲戌系统本的批语里,有关于所谓的满族旗人曹雪芹的生卒和家事,故认为后40回里同脂批本和某些清代文人笔记所记录下来的野史,所暗示的故事情节有诸多“不符之处”。以此断定:主要批书人脂砚斋、畸笏叟为作者至亲或亲友。就是说,如果他们承认后40回为“曹雪芹”原著,则意味着脂批本或有失真之嫌,满族旗人“曹雪芹说”也就难以立足。因此,他们罔顾文本的事实,将后40回与前80回人为地割裂开来,并且,将后40回判定为高鹗所伪续。主流红学家否定后40回为作者原作,他们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呢?主要根据始作俑者裕瑞在《枣窗闲笔》中的记载。胡适之先生当年便是根据裕瑞的话,再结合脂批本上所谓的“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作为证据,极力否定后40回为作者原作,而将其定论为高鹗伪续,以致后来红学界大多承其说。
综合新红学诸大家的观点,他们引用书中文本的所谓证据主要如下:
1.《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中乡魁”,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中乡魁后出家成仙之理?
2. 红学家说贾宝玉结婚情节的荒谬。蔡义江先生认为:应该是林黛玉死在前,宝、钗结婚在后,这样才符合作者原意,后四十回里“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他还说,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的“穿凿”例子。比如贾母,本来何等宽厚爱幼,明白事理,续书竟以焦仲卿阿母形象来写她利欲熏心,冷面寡恩,竟至翻脸绝情,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这合乎情理吗?……所有这一切,不是为了增加“供人之目”的戏剧性效果而大加穿凿是什么?还有什么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可言?(《蔡义江说红楼》第33节《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1〉》)
3. 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作者暗示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结为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
4. 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
5. 红学家说贾氏应一败涂地,“树倒猢狲散”,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家道复兴。
6. 第五回“十二钗”册上说凤姐的结局道:“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个谜竟无人猜得出,许多批《红楼梦》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后四十回里写凤姐的下场竟完全与这“二令三人木”无关。
7. 后四十回写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读了作呕。
以上七条为当今主流红学家的主要观点,他们以此为由对后40回极端否定。那么,红学家所说的这一观点是否能站得住脚呢?
先看第一条:《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中乡魁”,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中乡魁后出家成仙之理?
按:作者在《红楼梦》开端,确实明说过“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的生活经历。因此,作者笔下的贾宝玉,应该如此。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中说:“这是明说此书的著者——即是书中的主人翁——当著书时,已在那穷愁不幸的境地。”(《红楼梦考证·第二部分》)这话并没有错!但是,这都是讲到他的晚年有过一段“贫穷难耐凄凉”的生活感慨,自然不是说他年青的时候。这原本是明亡后的清初时期一位不仕清廷的隐士的真实写照。可是,新红学诸公的意思:既是这样,贾宝玉就不可能中了乡魁,更不会在中了乡魁后出家成仙。胡适先生写道:“又如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搂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红楼梦考证》)俞平伯先生从前也说过,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中乡魁”。
按:此说谬矣。如果像胡适、俞平伯所说的这样就不叫《红楼梦》了。因为这不符合作者所要表达的盛极必衰、衰极必盛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哲学旨意。作者写宝玉最后结局为出家,原为作者精心安排,无可挑剔。尤其是俞平伯、周汝昌等学者认为是高鹗胡编乱造,极不合情理。他们的理由在于宝玉在前80回中讨厌读书,在后40回里却又肯读书,而且还中了乡魁。但是,这只是常人思维。请问新红学诸公:贾宝玉做官了么?难道贾宝玉不可以通过科举考试来检验一下自己的才学么?如果后40回将其写成中乡魁后做官了,那才叫违背了作者的原意。这一切错误的判断,源于新红学诸大家将作者放在一个满族旗人曹雪芹的头上,如此则确乎难以猜度。然而,假如要是将作者放在清初霸才文人的明遗民、著名隐士顾景星的头上,则一切完全可解。很明显,作者也不是将贾宝玉描写成一个在科举场中屡试不第的白首老童生。况且,书中明明白白地写到年青的贾宝玉中乡魁,而“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则是暗示中老年的贾宝玉。请看作者顾景星《行路难》之七诗句:“束发受书至今日,不成一事成华颠。千秋许与竟谁是?一物失所心茫然。”①
什么叫“华颠”?就是头发已经黑白相间了,泛指年老。正因为顾景星有过“一事无成” 的感慨,有过劳碌奔波的人生经历,所以,他在《红楼梦》一书中,将有自己影子的贾宝玉写成是一个“风尘碌碌,一事无成”之人。顾景星南渡避难之际,在南明举行的七省流寓贡生试时,考取第一,南明弘光帝授他为福州推官,他却放弃了做官的念头;满清定鼎后他回到了故乡蕲州,适逢罕见的大旱灾,岁歉无以为食,举家食野蔬度饥,结茅为庐以居,乞食无门,贫苦流连。顺治、康熙二帝屡召他做官,可是,他却屡屡托病相辞,如何不是吻合了贾宝玉最终放弃了做官呢?这就说明,今天将该书作者锁定为顾景星,并非空穴来风。
还有,红学家还说后40回写宝玉出家成仙不合情理。此话也是难以服人的。因为,书中暗示宝玉出家之处极多,如宝玉多次对林黛玉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贾府衰败至极之后,中兴的事是有道理的,它符合明清交替之际的真实情况,更符合历史兴衰循环往复的一般规律。学者都知道,明亡后汉族士子出家当和尚或作道士的数不胜数,或隐居不仕,或弃官归隐。清兵入关统一全国后,清廷为了笼络广大汉族知识分子,顺治帝沿袭明朝惯例,开科取士,其中不少遗民在家人的胁迫下不得不参与科举考试,当他们考取进士后,除一部分效劳清廷外,不少人却放弃做官,甚至义无反顾地选择遁入空门,或隐居乡里。总之,有一批汉族文人不愿效劳清廷。贾宝玉之出家,符合当时众多汉族士子的真实状况,难道作者笔下的贾宝玉,不是明清交替时期部分汉族士子的象征么?难道潦倒的士子就不可以中乡魁么?岂有此理?!中乡魁而不仕清,又何至于不穷困潦倒呢?若不如此写来,则大错特错。如何又能说后40回与前80回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呢?我认为后40回写宝玉最终选择出家为仙,并封为“文妙真人”,非但是作者原著中的故事,而且,也吻合玉山道人顾景星的故事。正因为他在书中写贾宝玉被皇上封为“文妙真人”,所以,在他死后,乡党友人替其私拟谥号为“文靖”。按照我国辞书中对于“靖”的解释,指没有变故或动难;平安。其乡党是否根据天象数理而来,今不得而知,但是,窃以为,应该有祈愿顾景星所著《红楼梦》一书平安之意,所谓“文靖”是也。换言之,乡党替其私拟“文靖”的灵感,应该是从书中贾宝玉被封“文妙真人”而来。
再看第二条。红学家说贾宝玉结婚的情节的荒谬。蔡义江先生认为:应该是林黛玉死在前,玉、钗结婚在后,这样才符合作者原意,后40回里“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他还说,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的“穿凿”例子。比如贾母,本来何等宽厚爱幼,明白事理,续书竟以焦仲卿阿母形象来写她利欲熏心,冷面寡恩,竟至翻脸绝情,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这合乎情理吗?……所有这一切,不是为了增加“供人之目”的戏剧性效果而大加穿凿是什么?还有什么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可言?(《蔡义江论红楼》)
按:虽然蔡义江先生不认同高鹗伪续的观点,而是将后40回定位成“无名氏”作,但是,他的这些观点,同样是荒谬的。作者这样写完全符合情理,非他人所能续的如此完美。试想一下,有谁个老祖母愿意将奄奄一息的外孙女儿与自己至爱的宝贝孙子成亲呢?无论宝钗、黛玉是贾府什么样的亲戚,那可是攸关贾府传宗接代之大计!在此紧要关头,如何不改变初衷呢?非但贾母这样做,而且相信谁个老祖母都会这样做。假如按照蔡义江先生的揣度,明显违背了现实生活。难道贾母让宝玉宝钗成亲之举是利欲熏心么?我看不是。打个比方说,今天某一豪门有一个像贾宝玉这样的孙子,同时爱上了两个女孩,然其中一个是他的真爱,真爱的便像是林黛玉,一般爱的则像是薛宝钗,或是他被两个类似薛宝钗和林黛玉的女孩同时所爱,这两个女孩都是才女加美女,且都是名牌大学毕业,但是,一个女孩非常健康,一个女孩常年多病,病入膏肓,正走在黄泉路上,大家猜猜结果,你说那富贵人家的老祖母会同意她的孙子与一个垂危的女孩结婚,还是同意与另外一个健康的女孩结婚呢?想必大家都会说自然是同意那健康的女孩了。作者这样写,充分显示出生活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的高度统一,如此完美结合,是遵循美学原则。蔡义江先生则不这么认为,他接着说,金玉成婚拜堂与绛珠断气归天,被续作者安排在同一天同一个时辰内,这边细乐喧阗、喜气洋洋,那边月移竹影、阴风惨惨,虽渲染得可以,但也属穿凿之笔,也是“为供人之目而失其真传者”。
试问:岂是渲染得可以?完全是生花妙笔!何来穿凿?如果没有这个情节,《红楼梦》还如此感人么?假如先是黛玉病死,后来贾府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令宝玉和宝钗“顺理成章”的结婚,这书还有看头么?真的要是这样安排情节,那才是作者的败笔!作者如此安排方能彰显出悲剧气氛,方是遵循美学原则,这才是我国古今评论家所言的神来之笔!数百年来,《红楼梦》令人百读不厌,亦在此等至美情节的设置上。蔡义江先生毕竟是学者,实在是不懂小说家的创作,所以,我们对于他所言的外行话也没有必要过多地去责备。可见,后40回充分地体现了作者原创的真实意图。
再看第三条。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作者暗示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结为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红学家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民国初年上海晶报,以及蒋瑞藻在《小说考证》里都有这样的一段文字,很明显,当是从民国时期《蠼蝯笔记》转录下来的。原文如下:
《红楼梦》……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按:红学家明显是受到当时这样惑人的野史影响。殊不知,“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它应该是林黛玉见宝玉、湘云都有金麒麟而吃醋讽刺宝玉之语。书中故事是:史湘云来访,分完绛纹石戒指给袭人、平儿等人后,宝玉笑道:“还是这么会说话,不让人。”林黛玉听了,冷笑道:“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会说话。”继而,有史湘云与翠缕刚到蔷薇架下拾到宝玉被丢失的金麒麟的故事,并非隐他们的最终结局。庚辰:“‘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这正好作宝钗“金玉良缘”的衬托。庚辰回末批道:“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可知这句批语,一如欧阳健先生在《还原脂砚斋》一书中论述为后人伪托,所说当不谬。谁都知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出现于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它像其它所有回目一样,是讲该回的故事内容,而不是作者在暗示人物命运的归宿。按照主流红学家们的意思,宝玉因宝钗早卒,自己又沦落击柝的打更老人,加之史湘云沦落为乞丐,于是二人结为患难之交夫妇,印证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语。如果其他回目都有这样的隐喻,当然无可厚非,可是,别的回目都没有这样的意思,如何受到野史的蛊惑,就说有隐喻贾宝玉与史湘云晚年白头偕老呢?按照周汝昌等红学家的观点,史湘云晚年应该是贾宝玉的老婆。难怪周汝昌先生一直坚持史湘云是贾宝玉的夫人,也即曹雪芹的老婆,甚至将其说成是那位知晓曹雪芹许多内情的脂砚斋!显然,以周汝昌为首的红学家曲解了作者的意思。可以说,《红楼梦》书中的人物命运,都未能脱离第五回的“金陵十二钗判词”和“红楼梦曲”中的暗示。无论是主流红学家崇尚的甲戌系统抄本,还是程高本,作者在《红楼梦曲·乐中悲》中,已经将史湘云的归宿写明是“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什么叫“云散高唐”?就是说,她与贵族公子卫若兰结婚后,不久应该是与丈夫分手了。如何说她最终又嫁给了贾宝玉呢?显然这样的理解是靠不住的。可见,红学家们乃附会第三十一回回目所致。试想,真的要是如红学家依据前人讹传资料所猜想的那样,史湘云沦为乞丐,贾宝玉沦为更夫,这对苦命人果真结为夫妻的话。那么,作者应该说她“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不是“云散高唐”了。关于史湘云的曲名也不是叫《乐中悲》,而应该是叫《悲中乐》的了。红学家往往在理屈词穷之时,便说程高本与“佚本”的不同,将一个谁也没有看到的“佚本”端出来诋毁原著,如此岂不可笑!真的要是这样写,有程高本后40回的结局那样令人痴迷,让人如此感动么?
再看第四条。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说,“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乾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折磨而死。后四十回里却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这岂是作者的本意吗?俞平伯先前也说,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
按:胡适、俞平伯的话是否对呢?窃以为,作者对于夏金桂一名的命名寓有深意。所谓“金”,即应该指后金满清;“桂”,自然是影射吴三桂的了。大家都知道,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崇祯帝自缢于京城煤山(今景山)的一棵松树(当时讹传为海棠树)上殉国,李自成率起义军轻松入京,明朝叛将吴三桂于是年夏日(五月初二)偕后金摄政王多尔衮军占领北京,夏金桂一名,当有寓焉。也即夏金桂有吴三桂的影子。当然,作者取夏为姓,或许还有取“夏禹之正裔”的意思,也就是汉人之意。这位汉人吴三桂,数典忘祖,忘恩负义,背叛了老祖宗,与夷狄满清合谋推翻了汉人的大明王朝,终究是没有好下场的。故作者在第二十六回里借宝玉痛骂焙茗,有“反叛肏的”之语,实则是借题发挥,大骂吴三桂、洪承畴之流。金桂,貌似取金秋桂花之义,实则是用以惑人。作者在红书中所预言的都能一一得到应验。例如,吴三桂后来携其子发起了著名的“三藩叛乱”,吴氏父子均死于这场叛乱,最终被清廷剿灭。试问:这难道不是“自焚身”么?若不是吴三桂背叛明廷,岂有后金入关取代大明之事?像这样的叛徒自然是没有好下场的,无异于惹火自焚,这才是作者的真实用意所在。至于香菱这一角色,她四五岁时被拐,后又遭到牙子同时卖与两人为妻为妾,还惹出人命官司来,最终成为一个无名无分的小妾,其平生遭际难道不令人感伤么?夏金桂死后,香菱扶正乃顺理成章的事,有何不妥呢?如果就“请医服药无效”一句而断定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只能说是一种推测,而这样的推测也未必合乎情理。因为“请医服药无效”,只是就某一次病情而言,并不等于说她是死于夏金桂之前。
再看第五条。红学家说贾氏应一败涂地,“树倒猢狲散”,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家道复兴。
按:红学家的这种说法,实在是没有道理。难道贾府被抄家、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而死、探春远嫁、黛玉感伤而死、妙玉被劫、惜春为尼、宝玉出家当和尚(成仙)去了。此等结局,如何不是“一败涂地”呢?又如何不能算是“始于荣华终于憔悴”呢?难道还算不上是“树倒猢狲散”么?贾府复兴,难道不是明亡后满清定鼎的顺、康时期开始的复兴之兆么?贾兰中举,难道不是顺、康时一些汉族的士子相继应举之事的客观反应么?难道非要作者将贾府写得全部都死了,方是作者之本意么?真是荒唐之荒唐!
再看第六条。第五回“十二钗”册上说凤姐的结局道:“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个谜竟无人猜得出,许多批《红楼梦》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后40回里写凤姐的下场竟完全与这“二令三人木”无关。
按:“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之句,隐王熙凤事,这谁都知道。那么,作者是什么意思呢?所谓“一从二令三人木”,合起来即是“从冷泰”(“泰”通“态”)三字,其中“木”当为“氺”之误,若以“秦”字来解此字谜则讲不通,因为不是秦可卿的判词。什么意思呢?作者意思是说明遗民对于在仕清的问题上是“从冷态”。反过来说,清廷对于明遗民也是“从冷态”。即便是明遗民过来的仕清官员真正受宠者也是极少,尽管有受宠的时候,最终多被削职、抄家或杀头。如在作者友人圈子里,不乏有王熙凤般善于“齐家”治国之高才者,如被抄家的有卢紘,贬官的有龚鼎孳、周栎园,尤其是桐城人方孝标,死后也得不到安宁。方孝标,别号楼冈,清中叶“桐城派”领袖之一方苞的祖父。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累宫至内弘文院侍读学士,因坐事流放宁古塔,后得释。因同邑戴名世《南山集》,多采其言。后名世被祸,并及孝标。时孝标已死,清廷掘墓锉骨,亲族坐死及流徙者甚多,其惨亦甚。无论他们如何忧国忧民,但是,最终无一不是被清廷枭首或抄家,导致不少官吏最终郁郁而死。否则,无论是“三人木”,还是“三人禾”,都讲不通。许多红学家不敢下注解也在于此。王熙凤后来被贾府冷落,如何不是隐含清廷对于明遗民“从冷态”的曲折反映呢?就是说,红学家所说的后40回里写凤姐的下场,与“二令三人木”无关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实则是大有关联,只是红学家未能真正理解字面含义而已。至于“哭向金陵事更哀”,即魂归金陵,则是指仕清的明遗民最终结局,大多没有一个好的下场,自然令他们临终之前怀念故国大明了,然悔之晚矣。王熙凤这一角色的塑造,她既有明遗民顾景星本人的影子,乃至诸多颇具齐家治国高才之譬,同时,还有隐喻清廷草菅人命之寓。如此多重意蕴,乃作者惯常笔法。王熙凤的判词,有寓明遗民死后魂归故国大明之意。再者,按王熙凤死年当为二十五岁,吻合作者康熙初年写书的大致时间,应该还有诅咒满清灭亡之意。就是说,此等诗句,是汉军旗人高鹗所无法写出的。
再看第七条。红学家说,后40回写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读了作呕。
按:红学家此说是否合乎情理呢?程甲本第九十四回起,作者对于宝玉失玉、妙玉扶乩、和尚送玉等情节描写,原本写得极好,从失玉、找玉到送玉,乃顺理成章之事,为作者本意,岂能说是笨拙文字?俞平伯先生曾经说过是“无端而去,无端而来”,“狗尾续貂”,实在是曲解了作者的意思。只因误为高鹗所续。我们应该称作“豹尾”才是,诸多红学家亦深深以为然。客观地说,后40回与前80回相比,是略有逊色,但是,不能因略有逊色而彻底否定为作者原作呀!红学家忽视了一个前提,因为后40回里作者写到贾府的衰落,嫁的嫁,病的病,走的走,出家的出家,甚至死的死,已经是衰落时期,自然没有前80回兴盛时期“贾妃省亲”和结社吟诗的场面,既无此场面,当然不能完全将前80回做标准片面地衡量后40回的优劣了,而应该全面衡量才是。即便是与胡适、俞平伯一个鼻孔出气的顾颉刚先生,对于后40回也是多有褒奖。他给俞平伯先生的信中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俞平伯《红楼梦辨·高鹗续书底依据〈三〉》)尽管这是顾颉刚不知该书作者为顾景星,而依然错误地认为是高鹗所续,但是,从他这段话中对于后40回的褒奖可见一斑。
蔡义江先生撰文肆意诋毁后40回,曾经撰有“《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一文,根本就是一种诡辩。其说“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原本这句话是对的,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曹寅之孙曹雪芹。然而,又岂止后40回没有曹寅之孙曹雪芹一个字?前80回里同样也没有曹寅之孙曹雪芹的一个字呀!当然,蔡义江也是否定高鹗续书的,但是,他将后40回视作无名氏,同样也是没有丝毫道理。他还说,谁说引用前人诗句,就不算创作呢?我国古典小说,如《三国演义》第一回的题头诗,至今传唱不衰的调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不也是引用前贤——明代杨用修的词么?而且是全篇引用,同样是没有说到出处。你能说这是作者全篇抄袭么?这能叫“落差”么?明末时期出现的古典短篇小说三言二拍则更多了。如何就能证明不是与前80回同一作者呢?后40回真的写得如此之差吗?很简单,当今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应该是我国学界极具权威的学术殿堂吧?可是,其麾下的“百年红楼梦”网站的抬头,除配上梦幻般的亭台楼阁外,引人注目的配上苍劲的书法,令人耳目一新。而这醒目的书法便是后四十回最末一回的歌词:“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作者将书中开头大荒山青埂峰下的石头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最终又重新回归到原处的描写,是何等笔力!可知非他人所能续出。如果后40回写得不好,这首骚体诗岂能放在中国最高权威学术网站上?这说明我国至高殿堂的学者们并不认可主流红学家关于后40回为他人所续的妄论。如果说,前80回是虎头,则后40回应该称得上是豹尾。有学者认为,前80回富有魅力,后40回显得深刻。我认为是有道理的。
以上是就当今主流红学家引用文本的证据而言。可知,他们的观点是片面地、不切实际的。从而,也说明他们的观点是荒谬的,即没有哪一条是站得住脚的,或谓都是一些诡辩之词。他们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言论,不足为据,故难以自圆其说。
二、高鹗不具备续后40回的条件
自《红楼梦》诞生以来,程伟元、高鹗二人在甲、乙两个版本中所写序言和引言,已经明示过他们只是这部著作的整理者,而不是续书人。程、高二人明明还说到百二十回《红楼梦》是一部完整著作。原本这些就是堪称铁证的证言,可是,在主流红学家眼中,只相信该书只有80回。原本这个案无须重翻,因为,自有《红楼梦》以来就早已水落石出,今旧事重提,或许有拾人牙慧之嫌,但是,并非出自我的本意。
首先,程伟元在程甲本序言里告诉我们,《红楼梦》原有回目是一百二十回,后40回是他历经数年“竭力搜罗”的结果,先是从藏书家,甚至留心故纸堆中,直到数年后才积到二十余卷(回)。后来,有一天偶然从人家的鼓担上又得到十余卷(回),于是,重价购之,这样才凑齐了今天我们所知道的百二十回全璧《红楼梦》。事情经过写得一清二楚,毫无破绽。尽管是这样没有问题的描述,可是,我们许多红学家依然坚信己见,说该书只有80回,无异于郑人买履。他们说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他们得到八十回后,接着又得到二十余回,后来又得到剩余的十几回,且单单得到的是他们所需要的回数。胡适说,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所以,他们说这是程伟元、高鹗的谎言。貌似说得有道理,实则是没有道理。比方说,当时那挑鼓担卖书的人,手里有《红楼梦》抄本数十卷,可是当程伟元购买时,自然是根据他自己所需要的卷(回)数买下来,已经有了的卷数当然可以不买,即便卖书人要他们一起买回来,他们在删订此书时也只取所需回数。程伟元说从鼓担之人卖给他“十余卷”的书,这并不等于说正好是他所需要的十余卷,只能是说他选择性地取所需要的卷数买下而已。正因为这样,所以,他才“重价购之”。如果不是这样,他有说谎的必要么?胡适所说的“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他自己不就是屡次遇上过这样奇巧的事么?他在《红楼梦考证》里不就说到他各处搜求敦诚的《四松堂集》,不是有一天正好有人将此书送至他的书案上了么?他想得到曹雪芹的生卒信息,不也是忽然有人给他送上门来一个甲戌本么?所谓“奇巧”当然是上帝赐给有心人的,故程伟元能得到后40回,也是上天赐给有心人所能得到的“奇巧”回报。
程序详述了程甲本的搜集整理情况,高鹗的序言则进一步证实了程序所言的真实可靠性。毫无疑问,程甲本是程、高广采乾隆时期传抄本校勘整理而成,无论它的优点与缺点,正确或讹谬,除去校排上的误失之外,都是乾隆时期传抄本的忠实反映,是完全可以信赖的。就是这样的两位为《红楼梦》传世做出过杰出贡献的最大功臣,居然被我们的红学家骂得狗血喷头,甚至似乎还不觉得解恨。原本红学家是没有丝毫的理由,可是,他们搜肠刮肚找出许多理由来。那么,高鹗是否有时间或机会、有能力和有胆量来续补后40回呢?
第一,从时间上来说,高鹗续书的不可能。高鹗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举后的三年,即乾隆五十六年,由他和程伟元整理出来的百廿回全本《红楼梦》就业经面世。一般说来,一个学子中举后即应该投入更高级别的会试准备阶段,而全本百二十回《红楼梦》(程甲本)问世三年后的乾隆六十年(1795年),也即《红楼梦》刊行的四年后,他却中了进士,且是殿试三甲一名。况且,程甲本面世后的当年,因时间仓促,诸多带民族主义的东西没有来得及尽行删去,故程、高二人马不停蹄地接着修改原稿,这就是诸多学者至今所不解的于次年又接着出版一个“程乙本”的缘故(见下文)。此间的六年,他哪里有时间去续写后面的40回书呢?如果将高鹗续书的时间放在中举以前,同样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中举前他要熟读四书五经,尝试作八股文、试帖诗等,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无暇续书。就是说,从时间上来说,无论是中举前,还是中举后,高鹗续书的可能性简直是微乎其微,甚至完全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第二,从才学或写作能力上而言,高鹗续书是不可能的。谁都知道,后40回与前80回一样,除有诸多微言大义的东西高鹗不会如此写来外,要写作与前80回媲美的文学水准,必须具备有深厚的楚学功底和医学之人,方能续得出。如第八十七回宝钗给黛玉的信中所赋的“四解”,以及黛玉所吟的骚体诗等,不说高鹗未有经历过顾景星假托薛宝钗“悲时序之递嬗兮”“感遭家之不造兮”这样的人生经历感慨,就凭作者的楚学功底和精于医道,高鹗是望尘莫及的。从高鹗流传于今的诗文集子,文学水平平平,尤其是没有发现他写过一首骚体诗,自然他写不出薛宝钗的“四解”。还有,第八十三回王大夫给黛玉所开药方,非精通医道之人不可以写出,而高鹗应该是对于医道一概不通的。因为,没有见过他的友人说他精于精于医道。作为满族化的汉军旗人出身的高鹗,尽管是进士出身,但是,他与南方土生土长的读书人还不同。就是说,他的汉文化的功底断不可同南方文人相提并论。满族旗人“曹雪芹”撰不出前80回,汉军旗人高鹗同样也撰不出后40回来。这就说明,高鹗只能是百二十回《红楼梦》一书的整理者,而不会是续书人。
第三,从民族主义情怀和胆量来说,高鹗续书说是极靠不住的。尽管高鹗、程伟元二人在较早的程甲本中,对于原著中出现较多的明显带有民族主义的东西,予以删除,但是,或由于时间仓促,或限于理解水平等因素,在后40回中,被其遗漏而未删除的民族主义文字,依然存在不少。这从程甲本可以看出。即便是经过他们再次修改的程乙本,同样也存在他们被疏忽或理解不到位所致的“碍语”。例如,前80回里第三十九回,写到宝玉根据刘姥姥所讲故事,派茗烟去寻庙,宝玉忙道:“可有庙了?”茗烟笑道:“爷听的不明白,叫我好找。那地名座落不似爷说的一样,所以找了一日,找到东北上田埂子上才有一个破庙。”继而,茗烟拍手道:“那里有什么女孩儿,竟是一位青脸红发的瘟神爷。”书中这个情节,无论哪一个版本系统均存在。作者为什么要说“东北上田埂子”呢?隐喻满清的思意甚明。作者在第一百十三回中又写道:赵姨娘双膝跪在地下,说一回,哭一回,有时爬在地下叫饶,说:“打杀我了!红胡子的老爷,我再不敢了。”
按:赵姨娘所说的“红胡子的老爷”,与茗烟说到的“青脸红发瘟神爷”一样,应该同是含蓄地骂满族人之语。因为,满族人是由女真族发展起来的一支人群,他们的毛发具有黄色的特征,古人“红发”、“红胡子”与“黄发”是相通的,也就是一个概念。如生活于南宋灭亡之际的诗人黄机《满江红》:“绿鬓将军思饮马,黄头奴子惊闻鹤。”意思是年轻的军官,黄头女真,已无斗志,准备逃跑。根据上一回赵姨娘说“我是阎王差人拿我去的”,可知作者是以阎王来比附满清的。如此之类的有违清廷的“碍语”,无论是程甲本,还是程乙本的后40回,同样存在不少。恕不一一举例。如果后40回系高鹗所续,他何以来的如此胆量来写上一些诅咒满清的恶毒之语呢?他既有如此胆量,则不会在考取进士后效劳清廷。就是说,无论是以持民族主义情怀而论,还是就撰写该书的胆量而言,高鹗续书显然是不可能的。可见,后40回在反应民族主义思想上与前80回是一致的。
第四,从无署名来说,高鹗续书是不可能的。假若后40回为高鹗所续,谁都知道,他可以藉此显露其才学,只是掌握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不会出现类似原作中的“碍语”即可,如此有何不可张扬呢?他完全可以在出版该书时,在序言里客观地述说续书过程,以及按照古人著作规矩署上无名氏、高鹗著,让他的名字与原著者一样流芳百世,永垂不朽。可是,他没有这样做。这说明他不是续书人。而且,也说明高鹗是诚实的,没有半句造谣的谎言。
第五,从高鹗友人吟诗的注解来看,高鹗续书也是靠不住的。当年,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中,将后40回判断为高鹗所续,主要一条核心证据就是以高氏友人张船山在《赠高兰墅鹗同年》诗后的一条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而来。
按:当初就是张船山的这条注解,却让胡适犯下一个大错误。这句话的本身并无歧义,原本意思是说80回后都是由高鹗搜集补齐之意。按照我国通行的辞书,对于“补”的注解,指的是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例如,一件衣服破了一个洞或被划破一道口子,需要找出同色的布和线予以缝补。以书而论,就是将残缺地部分寻找出来予以补上。而“续”,是连接,接下去的意思。即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添加。就是说,“补”和“续”,意思完全有别,不可等同。如果张船山要是说后40回为高鹗所续,则会说“俱兰墅所续”,而不会说“所补”。不可否认,胡适先生对于我国新文化运动作出过较大贡献。虽然他是一位著名学者,但是,他远远称不上是一位国学大师,尤其是“小学”功底不够深。就国学而言,他与同时期的章太炎、黄侃等学者想比,应该是自愧弗如。或许是他早在20余岁便前往美国深造,接受西方教育,而疏于国学造诣。可知,他没有正确的理解“补”和“续”二字的含义或差异,从而导致他对于后40回作者的误判。其实,研究《红楼梦》作者要具备一定的“小学”功底才行,如新红学诸公对于“曹雪芹”三字的真实含义猜不透,从而将一个子虚乌有的满族旗人误判作该书作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非但胡适先生在这方面有欠缺之处,而且,俞平伯、周汝昌、蔡义江等诸公亦如是。
第六,从当时的文人笔记和今人吴晓铃藏本的出现来说,主流红学家“高鹗续书”这一荒谬之说,更是不攻自破。在程甲本面世之前,从多种历史资料可以证实已有百二十回抄本在社会上流传,如乾隆时期浙江海宁人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云:
乾隆庚戌(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杨嗣曾)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
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引自一粟《红楼梦卷》第66页)
这就说明,杨畹耕告诉周春,雁隅重价购得的两部抄本,其中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早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的程甲本。
尤其是随着吴晓铃先生,当年将所藏早于程高本百二十回的40回残本《红楼梦》(注:此本言原本有80回)抄本示众,有乾隆五十四年序,出自程甲本三年以前,足以证明程伟元、高鹗所说不虚。俞平伯先生称为“诚罕见之秘笈也。”红学家原本应该尊重史实,哑口无言,可是,他们有不少依然固持己见。可以说,这样是有违学者的良知的。该本今简称“吴藏本”,
替该书本作序者乃杭州人舒元炜(字董园)。他和他弟弟舒元炳同来北京赶考。藏校这抄本的却另是一人,舒应他之请而写了一篇序。序文中有至为关键的几句话:“漫云用十而得五,业已有二于三分。”意思是说,80回得了百二十回的三分之二。接着说:“从此合丰城之剑,完美无难;岂其探赤水之珠,虚无莫叩。”即说拟用40回将80回配全,而且是很有希望的。至于言及全书应该是一百二十回,序上有明文:“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按照“秦关百二”已是成语,典出《史记·高祖本纪》,流俗沿用自不必拘。如顾景星《奢香》有诗句:“虚传高祖留遗诏,谁守秦关百二雄?”(《白茅堂集》卷十一)舒元炜所言“秦关”即“百二”,也即一百二十之简称。这就说明,早在程甲本之前便有人明确地说到《红楼梦》已有百二十回。当俞平伯先生看到此本后,也不得不改口说:“我从前以为这是程、高二人的谎话,现在看来并非这样”。(《 俞平伯论后四十回》)从中可以看出俞平伯先生是一位忠于历史事实的学者。这就是说,全本《红楼梦》是百二十回,而不是80回。
俞平伯先生作为新红学的奠基人之一。虽然,他在红学的研究上,曾经跟着胡适后面推波助澜,犯下了一个同样的大错误,即将《红楼梦》的著作权定论为满族旗人曹雪芹,同时,也是主张后40回“高鹗伪续说”之一,但是,毕竟他还算得上是一位正直和有良知的学者,其晚年对于当年跟着胡适吆喝红学的事极为后悔,尤其是在对待后40回作者的问题上,曾经一度作出过深刻反省。他说:“高鹗续书之说,今已盛传,其实根据不太可靠。”(《俞平伯论红楼梦》第981页)又据其外甥韦柰回忆,1990年6月,处在半昏迷状态中的俞平伯先生每次见到他,总重复说一句话:“你要写很长很长的文章,写好后拿给我看。”那时,这话让韦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久,韦柰才知道外公的话与《红楼梦》的后40回有关,但他还是搞不清楚外公的真正意图。那时,俞平伯已病入膏肓,思维只能出,不能入。经过反复断断续续的对话,韦柰终于弄清了他的想法,他要重新评价后40回。并且用颤抖的手写下:“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韦柰:《我的外祖父俞平伯》,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版)俞平伯临终之时,终于完成了对后40回高鹗伪续说的彻底否定。俞先生一生的红学实践,显示出一个正直的学者在良知面前所发挥的应有作用,对于今天我国学界来说,具有极大地启示和现实意义。印证了一句古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事实上,说《红楼梦》原著就是百二十回,最大的证据还是在原著本身。这是因为,作者所写的回目总数,应该是根据天象来写的。何解?源于我国古代有十二分野之说。十二分野,又称分星。我国古代先民采用岁星纪年法,把周天分为十二星次,用以观测日月星辰和节气。以十二次的位置划分地面上州、国的位置与之相对应,同时也是与十二地支相对应,它与《红楼梦》篇首三万六千五百块顽石一起,共同构成周天之数。作者为什么要作这样的对应?这是因为:古代历书说,十二星的度数总和为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言每度分作三十二分,再以四分定之,每分各八四分度之一,言一度三十二分,言度之一只八分也,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余八分也,日一日行一度有奇,一年行尽三百六十五度余八分之数。在古代天文学中,还有十二宫之称,古人用以标明太阳与月亮沿黄道运行,每年会合十二次的位置。故一年为十二月,一天为十二时辰,人有十二生肖之说。就是说,都是根据天文地理而来。因此,古代星相学家套用这一术语,指颜面的十二个部位,并把人生经历的主要内容及关涉命运的主要因素分成十二个项目,分别赋予十二个部位,以此来测断一个人的吉凶祸福,命运前途。在东西方文化里,十二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数字。在西方的犹太教和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等所敬奉的救世主耶稣,其门徒为十二人。又如在古希腊时期,12曾代表完美,完整。当时是以12为一个完整的单位的。所以,才会有“完整的”12星座。这说明东西方文化有很多是相通的。就是说,根据《红楼梦》一书原著诸多特征来看,该书只能是百二十回,组着绝对不会写成百一十回或百零八回,我们从作者开篇写到女娲补天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为十二的倍数)、十二钗、十二官、十二丫环、十二家人、十二儿、十二贾氏,还有冷香丸“十二两”、“十二钱”、“十二分”,作者一连用了十一个“十二”,更有自题诗句“十二花容色最新”等,其寓意可知矣。不少学者都知道是对应“十二钗”的,那么,“十二钗”又对应的是什么?却未能深究下去。可知它所对应的应该是十二星、十二地支、一年的十二个月。谁都知道,十二个月为一年的终结。这就说明,研究《红楼梦》一书后40回作者和全书的回数,非但要懂“小学”,而且,还要懂得一点古代天文学的常识,否则,很难理解作者的真实意图。而作者的这个套路,则是源于《西游记》。
三、百二十回《红楼梦》同出顾景星手笔
新红学家关于《红楼梦》一书的作者、总回目的观点,争论来,争论去,这一切的系列错误根源,都源于他们不知该书作者为康熙间一代霸才文学大家顾景星,而死死盯住一个家住北京的满族旗人“曹雪芹”所造成的。就书中文本而言,结合前80回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的后40回,可以找出很多的例证。诸如书中大量楚之湖南、湖北的文化元素,尤其是顾景星本人事、夫妻事、家事,乃至友人事、家乡事。只要是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书中的楚文化元素,比比皆是。现就全书中隐含顾氏家事、景星友人事,诸多描写他的家乡楚之蕲州或蕲春的文化元素,以及体现明遗民顾景星执着的民族主义爱国情怀的文化元素,不妨列举数例,以管窥豹,以还原一个百二十回全璧《红楼梦》同出自顾景星一人之手笔。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
第一,书中隐含诸多顾景星本人事。例如,两大版本系统的第三十五回,均描写了贾政门生、通判傅试为其妹傅秋芳求婚之事。于是派他们傅家的两个嬷嬷前来贾府说亲。书中是这样描述的:
只因那宝玉闻得傅试有个妹子,名唤傅秋芳,也是个琼闺秀玉,常闻人传说才貌俱全,虽自未亲睹,然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不命他们进来,恐薄了傅秋芳,因此连忙命让进来。那傅试原是暴发的,因傅秋芳有几分姿色,聪明过人,那傅试安心仗着妹妹要与豪门贵族结姻,不肯轻意许人,所以耽误到如今。目今傅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尚未许人。争奈那些豪门贵族又嫌他穷酸,根基浅薄,不肯求配……
按:这段话中所描述的傅秋芳,至少有三点吻合顾景星本人事。一是“年已二十三”与傅秋芳一名的意蕴,吻合顾景星崇祯十七年秋参加南明贡生试夺魁的故事。因为,顾景星生于明天启元年(1621年)的八月初七,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秋,正好是“二十三岁”。秋日贡生试夺魁,又如何不是“秋芳”呢?所谓“傅(府)试”,实则是“贡生试”,只不过作者采取拟人化的手法,将其作为“傅秋芳”的哥哥来写罢了。二是“尚未许人”与顾景星是年尚未娶妻事相合。三是“才貌俱全”、“琼闺秀玉”,与自称琼玉老人的顾景星少时才貌俱全相合。
类似这样关涉顾景星的故事,在程高本第八十六回里依然出现。例如,该回在薛蟠打死人审案的情节时,作者写道:知县便叫地保对明初供,又叫尸亲张王氏并尸叔张二问话。张王氏哭禀道:“小的的男人是张大,南乡里住,十八年前死了。大儿子二儿子也都死了,光留下这个死的儿子叫张三,今年二十三岁,还没有娶女人呢。为小人家里穷,没得养活……”
按:张王氏所说的男人张大,“十八年前死了”“大儿子二儿子也都死了”,当是隐喻张献忠屠蕲城时,景星的乳母许氏的两个儿子被杀之事。就是说,这个故事应该是出自顾家现成的典故。因为,顾景星计划写作《红楼梦》一书时,当在康熙元年(1661年),而往前推十八年,正好是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即张献忠屠蕲城之年。据景星撰《乳母许氏墓碑》载:
    乳母许氏,字秀,蕲州人。年十六,侍先姑贞节,闻曲礼列女传大义。及乳予,备极勤劬。予十岁犹含其乳。年五十而寡,生平言语起居,皆法贞节。癸未,贼陷蕲州,予家以贞节感贼免害。母二子,长戊儿。贼招予负载,戊故骂曰:“孱奴,安能?!”吾请负之,行数里,仆被杀。幼子闰儿,迷走郊外亦死。母独从之昆山,十年而返蕲。予既老,大或小疾,
母必抚而呜之。得一饼果,必相贻……②
从中可以看出,其乳母的两个儿子均死于寇难。乳母许氏一生疼爱景星,视如己出。不妨将景星乳母许氏看作“张王氏”,她的第三子“张三”不妨看作是顾景星。“张三”的含义本身就是代表虚拟的,即表示某某人的意思。因为,书中说被薛蟠打死之人张三“今年二十三岁,还没有娶女人呢。为小人家里穷,没得养活”,均与顾景星23岁时的故事相吻合。若上文里的“二十三岁”隐顾景星实岁的话,那么,此回的这个“二十三岁”则是隐其虚岁。张献忠屠蕲城之年,他的虚岁就是23岁,且还没有娶妻。他既吻合上文的傅秋芳“年已二十三尚未许人”,同时也吻合了“今年二十三岁”的张三“还没有娶女人”,甚至还吻合了有顾景星影子的贾宝玉的故事。作者在第二十九回写到,贾母道:“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点再定吧……”况且,家遭巨变的顾家,被张献忠屠城时烧掉了,从此落得一贫如洗,也吻合张王氏所说的“为小人家里穷,没得养活”。作者为何钟情“二十三岁”?这主要是有他铭心刻骨的记忆。顾景星23虚岁家遭屠城,23实岁时京师沦陷,国家灭亡,故书中诸多地方均暗示作者晚婚。试想:顾景星直到28岁才与家住苏州的扬州美女兼才女的萧瑜生结婚,一如贾母借和尚言宝玉“命里不该早娶”。景星为什么要这样写呢?窃以为,书中有诸多有违清廷的民族主义的东西,尤其是诸多大骂满清的语句或情节。如此写来,万一被文网网中,则可以说:“我可是写的张献忠屠蕲城时我们顾家的家事呀!你看薛蟠不是‘血藩’么?也即血洗荆藩!”曹雪芹一名不是隐喻张献忠两次血洗蕲州城的事么?让人无话可说,这便是作者超出常人的智慧之处。
就是说,前、后这两个故事,必然有一定的关联,即与作者在明亡前后这个特定的“二十三岁”时间段所经历的故事有关。非他人所能写出,只能是顾景星本人。
又如,两大系统本在前80回里,均出现“石头坠落之乡”和宝玉生病“祭星”的说法。而在程高本的第一百二十回里,作者写到宝玉出家后,众人道:“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和尚,就不该中举人了。怎么中了才去?”贾政道:“你们那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有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他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另样。”大家知道,顾景星出生时,其父梦星降于庭,占曰景星。故以景星作为名字。可见,他们均是“星宿下凡”。可知,后40回乃作者原作,即顾景星在写自己的故事。
第二,书中的顾氏家事。譬如说,作者在前80回的第13回里写到贾敦一名,宝玉在祭祀晴雯的《芙蓉女儿诔》中,写到“素女约于桂岩”,在贾妃省亲时写到“上锡天恩,下昭祖德”之语,而在后40回宝玉与宝钗论“赤子之心”时,宝玉又说到“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
按:贾敦之敦,顾景星的高祖名敦;“桂岩”为顾景星曾祖父顾阙之号,而且,在其《白茅堂集》里,都是不避其曾祖名讳的,如《东海有勇妇》有诗句“出自曲阜城门,黄尘隔宫阙。”(《白茅堂集》卷之二)。“锡天”,颠倒过来即是“天锡”,也即其父亲名讳。如《莲池》:“远公飞锡大江边,偏向风巅种白莲。”(《白茅堂集》卷二十六)昭,当是隐其第六子昭儿,顾景星为其第六子取名昭(一名枢),或许原本就是取“上锡天恩,下昭祖德”之意。景星共有八子,为什么单写是儿之名呢?论者以为,或许当年他们一家迫于生计难以养活,故昭儿出生不久,便寄养于广济(今武穴市)的一个亲戚家里。或许景星认为,这一辈子欠下了昭儿的亲情债之故。再者,景星的岳父萧将军为扬州江都人,其在苏州有别业,他们夫妻死后均是葬在苏州。这从书中“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琏携有景星爱妻萧瑜生影子的林黛玉、昭儿赴扬州和苏州送葬的情节可知矣。而“太初”,当是隐含其伯父顾初的字号。据景星父亲所撰顾氏家传《兄太初》载:
长兄太初,讳初。肥白如瓠,背列七黑子,颖敏如府君。年十五,吴公明卿令赋蟹云:“八足在鲎,双眼如鹘,肝肠绝无,膏油满腹。夜上稻田,窃人遗稻,名为输王,实则自饱。”吴公笑曰:“是儿真有父风。”稍长,与蕲水朱期晋、黄冈王一鸣、黄梅瞿甲、麻城黄建中、广济陈以闻、里中姜夔称六子。为文每题出,眄视移时,篇章立就……③
按:太初,《列子》:“太初者,始见气也。”列子所说的太初,是指气刚刚出现的阶段。为原始天文学和道家术语。道家哲学中代表无形无质,只有先天一炁(qì),比喻混沌更原始的宇宙状态。是由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前的五个阶段之一。《太上老君开天经》认为,太初是道教创世纪中的第二个年代。顾家人给景星的伯父顾初取字“太初”,当源于道家之说。《旧约圣经》中的第一章《创世纪》,讲述耶和华神用七日造天地的故事,就和盘古开天辟地,女娲氏造人一样,至此洪荒中有了宇宙和生命。因此,作者在开篇里,非但讲到史前的洪荒时代的娲皇氏之典,而且,还假托有贾雨村论述的“二气”论。就是说,能将这些天象和道家的东西写入《红楼梦》一书者,只能是精通天象和道家学说的顾氏家族之人方能写出。顾景星七个伯父,顾初居长,均死于同一年。那么,他为什么单写这位大伯父呢?因为这个居长的大伯父聪明极像他的祖父顾大训。能得到明“后七子”领袖之一吴国伦的称赞,自然非等闲之辈。可知顾景星有意将他们家人的名字或别号写入书中。何许有人会反问,该书若是顾景星所写,如何不避其曾祖、父亲名讳呢?因为,顾景星在平时诗作中多有不避父讳的现象。这或许就是他将有自己影子的贾宝玉说成是一个“古今不肖无双”的逆子吧?这就是说,能写出此类顾氏名号者,它同样非高鹗所能续之。
第三,书中景星友人之事。作者在第五十一回,假托一个游历甚广的薛宝琴所作的《怀古诗十首》中的《交趾怀古》:“铜铸金镛振纪纲,声传海外播戎羌。马援自是功劳大,铁笛无烦说子房。”
按:表面上看,作者明写东汉伏波将军马援事。但是,这个故事实则是隐写他的同邑老友卢紘事。卢紘(1604——1687),字元度,号澹岩,蕲州(今湖北蕲春蕲州城)人。顺治六年己丑(1649年)进士,授山东新泰知县,政绩卓著。后粤西作乱,顺治十一年(1655)冬,临危授命,由新泰知县调往桂林,在桂林府担任过六年的同知,掌管军事,兼摄梧州。康熙元年升任苏松粮储参议,继而又升长芦盐运使。曾修《蕲州志》,为钱牧斋所称道。著有《四照堂集》。《清诗别裁》录有卢紘《望远曲》:“明知人不归,日日楼头望。人尚在天涯,只疑行陌上。陌上红尘逐日飞,何曾尘里见人归。经春历夏无消息,检点秋风又寄衣。”著名文章有《江左三大家诗钞序》、《吴梅村文集序》等。
卢紘为清初著名官吏和文人。虽然,他的一生曾经官运亨通,但是,也历尽了坎坷。先是张献忠屠蕲城,阖家百余口均死于难。他是卢家较少幸存者之一。顺治十一年冬末,他启程前往粤西桂林。不愧为是一位大诗人,一路艰辛跋涉,以作诗取乐。如《初去蕲赴粤感作二首》,其中有诗句:“出门恰值三冬尽,朔雪吹来正满头”、“东归税驾未经旬,忽忽西征问别津”;《过黄沙河初入西粤》有诗句:“地临楚粤一流分,夹道长松上戛云”。直到次年春他才艰难地到达桂林。初到桂林时,他曾住在伏波山祠,作有《到桂林暂寓伏波山祠》,其中有诗句“涉尽风波万苦辛,犹然山榻寄孤身”。此期间卢紘还作有《伏波潭》、《伏波试剑石》、《过伏波山旧署》、《暮宿伏波山榻听雨》、《伏波山亭》、《伏波山龙宫》和《伏波山玉帝阁》等,与伏波相关的诗作十数首。其中如《交趾旧城》,诗云:
榕树楼边记旧城,交南铜柱著威名。而今尚自称难服,当日何辞万里征。④
按:这首怀古诗,作者怀的便是上文说到的伏波将军马援在交趾事。他在桂林,平定匪寇作乱,为清廷立下过汗马功劳。就是这样一位爱民如子、政绩斐然的好官,本应该像马援一样,可以立下“铜柱铭勋”以著威名,但是,最终却成为官场险恶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其晚年遭到小人暗算,诬告他通贼寇,朝廷抄其家,而且,被抄的一无所有,以致他对于仕清的事追悔莫及,后悔没有像忘年交顾景星一样当个隐士,最后悻悻而终。
那么,如何说书中的《交趾怀古》,就是顾景星隐含好友卢紘的故事呢?有《闻澹岩对簿未释》一诗为证。诗云:
半载无消息,书来雪涕开。岂无吴祐智?竟致马援猜。白首编摩苦,青山归去来。破颜还一笑,似汝患多才。⑤
可知顾景星对于卢紘遭诬陷的事颇有感慨。况且,顾景星平素日善于引用马援的典故。如《谢程太翁许三儿启》一文中:“铜柱铭勋,矍铄伏波老将。”(《白茅堂集》卷四十四)非但如此,作者在第九十二回里写道:
冯紫英说到“因广西的同知进来引见,带了四种洋货,可以做得贡的。一件是围屏,有二十四扇炁子,都是紫檀雕刻的。中间虽说不是玉,却是绝好的硝子石,石上镂出山水人物楼台花鸟等物。一扇上有五六十个人,都是宫妆的女子,名为“汉宫春晓”……
按:很明显,广西的同知,即“桂林同知”的隐写。这是作者隐喻友人卢紘任职桂林同知事。而“汉宫春晓”屏风,一如前80回里提到的戏曲《续琵琶》一样,它只能是怀有民族主义的明遗民方能写出。所谓汉宫春晓,难道不是作者祈盼汉人的大明春回华夏么?否则,别无可解。作者何以不写成诸如“柳莺春晓”之类?可见,写此语者只能是持民族主义甚挚的汉人顾景星,而高鹗不可能赋予这样的意蕴。
第四,书中隐含的楚文化元素数不胜数,如果全部列举哪太多了,不妨以作者家乡楚之蕲州、蕲黄文化元素为例。作者在前80回里描写了诸多楚蕲风物,如竹簟(蕲簟)、竹笛(蕲竹笛)、竹夫人、艾蒿(蕲艾)、法制紫姜(蕲州产油浸紫姜)等,唐宋以来历代的著名诗人题诗吟咏竹簟、竹笛、竹夫人和艾蒿,无一不是与蕲竹、蕲州、蕲春或蕲水等楚蕲文化元素有关。与蕲黄的典故,也不在少数,如“赤壁怀古”、“杏花村”、“河东狮吼”等典故,均与蕲黄有关。而且,作者在后40回里同样有楚蕲州、蕲黄,乃至湖北的诸多文化元素。如“木兰从军”(黄陂,南北朝时期隶属于蕲春郡)、位于今湖北武汉汉阳的“桃花庙”等。尤其是作者在第一百一回写到王熙凤于散花寺抽神签的故事时,对于散花寺那个能辟邪除鬼的神奇散花菩萨形象的描写,更是从楚蕲文化元素而来。书中写道:
却说凤姐素日最厌恶这些事的,自从昨夜见鬼,心中总是疑疑惑惑的……便问大了道:“这散花菩萨是谁?他怎么就能避邪除鬼呢?”大了见问,便知他有些信意,便说道:“奶奶今日问我,让我告诉奶奶知道。这个散花菩萨来历根基不浅,道行非常。生在西天大树国中,父母打柴为生。养下菩萨来,头长三角,眼横四目,身长三尺,两手拖地。父母说这是妖精,便弃在冰山之后了。谁知这山上有一个得道的老猢狲出来打食,看见菩萨顶上白气冲天,虎狼远避,知道来历非常,便抱回洞中抚养。谁知菩萨带了来的聪慧,禅也会谈,与猢狲天天谈道参禅,说的天花散漫缤纷。至一千年后飞升了。至今山上犹见谈经之处天花散漫,所求必灵,时常显圣,救人苦厄。因此世人才盖了庙,塑了像供奉。”
按:这段话与蕲州、蕲春的山水人文有关。巍巍大别山南麓的蕲北山区,有一座大山名叫三角山,历来为我国名山之一。三角山位于今蕲春与浠水县交界处,山上有小大山峰28座,主峰海拔1200米,因主山峰三峰相连,奇秀险仄,故名。又因山峰形若笔架,故又名笔架山。三角山境内山峦起伏,高峻险要,峰奇洞异、怪石嶙峋,林木葱茏。著名景点有卧山石、棋盘石、舍身崖、笔架飞瀑、三角云开、白甫堡、西陵崖、采药石,主峰东南还有老龙洞等景观。其“笔架飞瀑”为著名景观,被载入《中国名胜大辞典》一书。三角山主峰下有一庙宇名曰龙门资教寺,因山而俗称“三角寺”,后梁化间慈应禅师创建。隋唐时期,山内有三十六寺庙,七十二庵观,素有“三千和尚八百道人”之说。宋代,因求雨有应,仁宗赐额“龙门”,高宗加赐“资教”,后毁。明洪武元年(1368年)僧正东重修,当时规模宏大,主殿之外,还建有大士阁、龙云阁等建筑。乃历代宗教圣地之一。
又,昔日蕲州城北,三角山以东,有一座同寿州霍丘(今安徽霍丘)与太湖县两省三地相交接的名山,曰四流。四流山主要位于今蕲春境内的田桥乡。有山必有河流,其中最大的一条河,古称“蕲水”,今谓之蕲河,便是发源于这座四流山脉,往西流经今蕲春、浠水两县,最后注入长江,从而形成了我国颇为罕见河水向西流的一道奇观。该河全长曲折百里,大小支流有上百个。清代著名学者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中说:
四流山,在州北。山巅迤逦,有水南流及西流者,俱入蕲水县,北流者入寿州霍丘县,东流者入安庆太湖县,故曰四流。
不难看出,书中大了所言那“来历根基不浅、道行非常”、“头长三角,眼横四目”的散花菩萨,当是作者从蕲地的三角山、四流山中的山水化来。“身长三尺”, “两手拖地”,虽然是一种象征性的手法,但是,“两手拖地”,则似乎更明确地写出“笔架飞瀑”的景象。这种拟人化的笔法,为顾景星惯常的笔法。况且,“散花”一名的灵感,或源于古蕲地有散花洲。相传东汉末年,孙刘联军抗曹的著名“赤壁大战”获胜后,最终以曹操大败于黄州赤壁而收场,周瑜率联军将曹军追赶至江南,后取道华容逃走。联军归经西塞山下的长江北岸沙洲,吴主孙权与都督周瑜于此洲散花犒赏众将士,后人称此洲为吴王或周瑜散花洲。蕲春的三角寺,建于六朝,兴于唐,盛于宋,非但历史悠久,而且是崇祯末年蕲地人民躲避张献忠大屠杀的避难之地,同时,也是顺治三年以荆府樊山王次子封镇国将军的朱常淼与英山壮士王六姐等人抗清失败后,其麾下部分溃军为躲避清军追杀的避难之地。故这段话中出现有借机大骂满清的“老猢狲”之语。
这说明不是一个偶然现象。作者不是蕲州或说蕲春人,岂能写出如此关合蕲春的山水文化元素来?显然不可能。能编出此故事者,可以说,非楚蕲人顾景星不可为。
第五,书中诸多民族主义情怀的描写。除以上所说的“青脸红发瘟神爷”、“红胡子老爷”、“小骚达子”隐喻或侮辱满清外,又如第六十三回贾宝玉“生日”,宝玉为芳官取番名“耶律雄奴”一段文字,却令一些崇尚甲戌系统本的红学家感到骇异,以致使红学家俞平伯先生也大惑不解,甚至怀疑是后人伪托。此等文字,自然不会是满族旗人,只能是清初的明遗民方能写出。而程高本于此段文字,则作删削处理。其实,后40回里同样有此类隐含民族主义的东西。如程甲本第八十七回,写到妙玉道:“刚才‘侵’字韵是第一叠,如今‘扬’字韵是第二叠了,咱们再听。”
按:此段文字见于程甲本。明眼人一看,“侵”“扬”二字隐含的是清军“侵扬”,即有隐清军侵略、屠戮大明扬州城的意蕴。按照当时扬州城的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秀才王秀楚所撰《扬州十日记》,说到此次屠城被清军杀戮者80万人,虽然有夸大之嫌,但是此次屠城死人数量当也是相当巨大的。可能是高鹗、程伟元删改和整理此书时间匆忙,他们没有注意到其中深意,一时疏忽所致,待该书刊刻出来后,才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而此时已经为时已晚,故在同一年重新删改此书,紧接着于次年,也即公元1792年春出版了一个程乙本。正如程高二人在程乙本引言所说的“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那样。这恐怕是当年高鹗、程伟元马不停蹄地刊刻出版程乙本的主要原因。过去,不少红学家对此感到不解,大约是忽略了程甲本此段话之故。
又如,程高本第九十回薛蝌吟有一诗。诗云:
蛟龙失水似枯鱼,两地情怀感索居。同在泥途多受苦,不知何日向清虚。
按:枯鱼,乃引用汉乐府无名氏“枯鱼过河泣,何时悔复及”之典。原诗是写一个遭到灾祸的人以枯鱼自比,警告人们行动小心,以免招来祸患。这与前80回里的第七十九回宝玉祭祀晴雯所作的《芙蓉女儿诔》,以及《交趾怀古》中的意蕴几近相同。而能在书中写出这样的典故,他同样只能是当时的明遗民顾景星,而高鹗作为汉军旗人,而且此时他正在紧密锣鼓地准备进行乡试,向往进士及第,以博取功名挤入官场来效劳清廷,他作此诗要警告谁?明显是讲不通的。索居,指独居一方;或谓孤独地散处一方。典出《礼记·檀弓上》:“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郑玄注:“群,谓同门朋友也;索,犹散也。”后来也比喻鳏居;独自,孤单。如离群索居。顾景星友人卢紘如此,其本人更是如此。因此,高鹗应该没有这样的感慨,当然也就不可能出自汉军旗人高鹗之手笔。而顾景星就有这样的感慨。如《杂谣》诗云:
枯鱼过河泣,大鱼道上行。天道何不等!降罚我人民?⑥
顾景星在警告那些仕清的友人们行动时刻要小心,以免像卢紘一样地招来祸患。无论是书中薛蝌诗作,还是顾景星诗作的后二句,这种忧国忧民的情感,更非汉军旗人高鹗之辈所能写出。
尤其是 “两地情怀”的诗句,大有寓意。观《红楼梦》一书,关于两地情怀的描写很多,这也是当今有不少学者,朦胧地看出作者有“还乡”、“相思”的感受。殊不知,这是有过“两地情怀”的顾景星,在借指他所怀恋的两个家乡,也即家乡江北的蕲州、蕲黄和其避难之地的祖籍昆山、江南。红书诸如“两地情怀”意蕴极多,如第五十回李纹的《咏红梅花》诗:“江南江北春灿烂,寄言蜂蝶漫疑猜”、第七十回宝琴的《西江月》诗:“江南江北一般同,同是离人恨重”等。而能写下如此诗句,非经历过屠城和乱离,以及有过两地情怀的顾景星不可为!
综上所述,这一切都说明新红学对于后40回所谓高鹗“伪续说”的观点和证据,在铁的事实面前,显得如此脆弱和荒谬,实在是贻误后人矣!同时,也充分说明百二十回《红楼梦》为一个有机整体。这也是著名学者欧阳建先生在《还原脂砚斋》一书中,为何极力捍卫“百二十回全璧《红楼梦》”之故。由此可知,能写出《红楼梦》中的这些故事,可知它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必然现象。同时,也可知主流红学家所谓的“高鹗伪续说”是站不住脚的,后40回与前80回一起,同出自顾景星一人之手笔,应该是毋庸置疑!
参考文献:
①③②⑤⑥《四库全书》集部第二〇五册:顾景星撰(《白茅堂集》卷之二第555页;卷十六第793页;卷之一第569页;集部第二〇六册:《白茅堂集》卷三十九第356页;卷四十五第454页.
④清·卢紘《四照堂诗集》十卷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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