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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为蔬菜流通环节开辟绿色通道 2012年起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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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鞋 发表于 2012-1-1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草鞋
2012-1-10 14:59 2354 1 看全部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通知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通知还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大米走江湖 发表于 2012-1-1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米走江湖
2012-1-10 15:35 看全部
这一举措对吃菜人  有益,对菜农好像没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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