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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号)

2020-1-25 09:54 2687
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3号)

近期,社会各界对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非常关注关心,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大力援助,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蕲春县慈善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联系电话:郑慧斌15171657522。

接受捐赠户名:蕲春县慈善会;

账号:1814076509200025366;

开户行:蕲春县工商银行濒湖支行;

2、蕲春县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办公室0713-7330667。

张继东18986551456,周继来18986551525。

开户名称:蕲春县红十字会。

帐号:82010000002571399。

开户行:蕲春农商银行。

二、接受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捐赠,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县公安局吴潮东(电话:18986753517)。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蕲春县慈善会、蕲春县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蕲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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