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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王府与昭化寺

发布时间: 2018-7-22 10:49| 发布者: 蕲州在线| 查看: 403| 评论: 0

荆王府与昭化寺[1]

陈仕猛

昭化寺位于蕲春县蕲州镇缺齿山脚下,古迹仅残存大殿部分梁柱和神龛,其余建筑为近些年来新修。2008年被列为第五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对于昭化寺,蕲春民间和文化界、旅游界津津乐道的,主要有两件事:一是,昭化寺是明代建藩蕲州的荆王府的家庙;二是,吴承恩在荆王府任纪善期间,多次出入昭化寺,以昭化寺创建人悟空和尚为原型,塑造出了《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

关于吴承恩是否到过昭化寺、孙悟空的原型等问题,本文不予评述;关于昭化寺是否荆王府家庙、荆王府与昭化寺的关系,下面试作考述。

嘉靖《蕲州志》卷八《寺观》“昭化寺”条记载:“在州北二里。创始无考。今为法胜寺子院。成化八年,僧智明重建。后山分岭为李玑祖茔。”从这条文献看,昭化寺创修于何年,不得而知,成化八年(1472)曾重修,后来成为法胜寺的“子院”。

那法胜寺又是一座什么样的寺庙呢?嘉靖《蕲州志》同卷“法胜寺”条记载得比较详细,说法胜寺“谨连蕲州城北”,位于“莲花池西北岸”。洪武年间,僧法崇建了一处小庵,“揭(标志的意思)名‘莲花’”。后一度“奉例毁”,僧洪兴重修。荆靖王(第二代荆王)朱祁镐(1431—1461)“乐其宏敞附郭(近城的地方,郊外)”,于天顺二年(1458)特派王府承奉正[2]陈亮携带奏章,请求朝廷将古迹莲花寺作为祝圣道场,并改换寺名。四月二十五日,明英宗圣旨允准,并赐名法胜寺。从此,法胜寺就成了荆王府的祝圣道场,每年冬至、春节及每月初一、十五,荆王祁镐和弟弟都昌王祁鑑都要“赴寺行香,敬祝皇图巩固、圣寿万年”,表达对皇帝一片忠诚之心。嘉靖七年(1528),僧永玉、永浩再次重修。

嘉靖《蕲州志》并没有说法胜寺是荆王府的家庙,只是说法胜寺为荆王的祝圣道场。

“祝圣”是一项佛事活动,是对祝祷对象的赞美。古时,“祝圣”有两种,一种是适逢诸佛菩萨圣诞、出家、成道等纪念日,佛教徒为表达对佛菩萨的赞美和感激之情,而举行的佛教法事;另一种是在封建帝王统治的年代,举行的为国君祝祷“圣寿无疆”的祈福仪式。“道场”,诵经、礼拜、修道的场所。

法胜寺宏大宽敞,紧挨着蕲州城北,方便荆王“赴寺行香”,有幸成为祝圣道场的本部;而昭化寺远在州北二里,屈居为法胜寺的分部。

然而昭化寺周边风景秀美,又建在大泉山(荆王府的祖坟山)的余脉,成为荆王府成员祭祖歇脚之地,因而深受荆王府重视。昭化寺两次大修,得到了荆王府的大力赞助。为表彰荆王府的功德,寺僧延请蕲州本土名士顾问撰写碑文,大桴《朱氏宗谱》谱头卷三《诗文约抄》附《荆藩艺文考》收录了顾问这篇大作(下文简称“《碑》文”):

荆王重修昭化寺碑
赐进士第大中大夫顾问敬撰

蕲城北,有山岿然逶迤,茂林修竹,清泉瀑左,奇石距右,白云横峤,丹霞映谷,翠柏撑空,长河盈渎,背赤东湖,面江南麓,层峦叠嶂,形胜可录,此亦武夷、武陵、终南、太行、大泉之余胜也。昔成化时,有僧悟空,悦其山明水秀,结草为庵,朝夕诵经,坚守法戒。盖佛沉香身、石莲座,原自建昌随荆王迁蕲,向在内宫供奉,奉令(陈按:疑有误)回禄(火灾),请至本庵。日久庵倾,僧佛露处。居民具启国主,主上素抱与人为善之心,捐金千许,命匠构成,题名“昭化”。延及嘉靖年间,寺为风雨倾颓,近侍启知国母刘,刘请启主上,仍宏施慧力,赐金五百,传令内使,督工修理。于是,殿宇梁柱,竖以碣石,欲其可久;佛像僧舍,涂以丹青,极其壮观。庄严俱足,焕然一新,诚为功德无量矣。何须羡遣使西域,请骨流沙?周围千间浮屠,数级(陈按:疑缺字)之为盛哉。由是,寺僧感戴荆国屡代洪庥(洪庇,洪福庇荫),给金修造,虔心礼拜,奉请《华严》,上祝圣寿齐天,福利藩封,绵绵延延,兴隆万载;下愿众心归善,永崇释教,林总(陈按:疑缺字。可能是“林林总总”,与上文“绵绵延延”对称),共沐恩光。余虽托迹宦林,晚年乐志泉石,寺僧(陈按:疑缺字)高素与余善,因索余为文,复令工勒石,以纪其盛云。

顾问这篇文章,为我们梳理昭化寺的历史、荆王府与昭化寺的关系,提供了一些重要信息:

一、昭化寺原为无名草庵,创建人为“悟空”。

《碑》文说,有个叫悟空的游方和尚,被缺齿山秀丽的风景所吸引,在这里“结草为庵,朝夕诵经,坚守法戒”。

嘉靖《蕲州志》说昭化寺“创始无考”,而《碑》文则记述了创建时间、创建人。创建人是否为悟空,无从查考;但说创建时间为“成化时”,显然有误。嘉靖《蕲州志》明确记载:“成化八年,僧智明重建。”按常理,不可能短短几年时间里,创建不久又重建。因而,昭化寺的前身——位于缺齿山脚下的草庵,或许在成化以前即已搭建。

二、荆王将原在王府内宫供奉的佛像请到了昭化寺。

这尊佛像,佛身用名贵的沉香木精雕而成,底座石质莲花形,做工精细,美轮美奂,是一件极为珍贵的工艺品。沉香是稀世珍宝,在佛教中的地位很高,用沉香木雕刻的念珠、佛像等,是极其珍贵的佛具,沉香制作的熏香,是参禅打坐的上等香品。这尊佛像,随荆宪王一起,自江西建昌迁到蕲州,原来一直在王府内宫供奉,因担心火灾,荆王将它请到了昭化寺。

至于是何时请到昭化寺的,《碑》文所说有点含糊,似乎是成化年间,但又不大确定。究竟是何时?且看下文分解。

三、荆王捐金千余两,大兴土木,将缺齿山脚下破败的草庵,改造成具有相当规模的寺庙,题名“昭化寺”。

天长日久,缺齿山脚下那处草庵垮塌了,“僧佛露处”,居民禀报荆王,荆王素来抱着一颗“与人为善之心”,慷慨“捐金千许”,组织一大批工匠,将草庵改扩建,提档升级,建成了一座正儿八经的寺庙,命名为“昭化寺”。“昭化”,意思是昭示感化王府子孙。

这是荆王府第一次捐资助建昭化寺,具体年份,有人认为是成化八年(1472)[3];有人认为是,成化八年,荆王府对昭化寺进行扩建,将佛像从王府内请进佛殿,成化以后,朝廷捐赠千金,进行大规模修建,定名昭化寺[4];有人认为是,嘉靖年间,荆王(厚烇)题名“昭化”[5]。众说纷纭,有必要予以辨析。

——所谓“成化八年重建”,可能仅仅只是简单的修缮,此时昭化寺仍处于无名草庵时代。

——成化年间(1465—1487),荆王府的主子为第三任荆王朱见潚(1464—1492年在位),他是一个残暴的昏王,捐资助建昭化寺的可能性极小。

见潚(1448—1493)是荆靖王朱祁镐(1431—1461)的嫡长子,天顺八年(1464)袭封荆王后,气死母妃魏氏,杀害同母弟弟、都梁王见溥,强奸了弟媳、都梁王妃何氏,凌辱婶娘马氏,杀害了堂弟、都昌王见潭,霸占了堂弟媳、都昌王妃茆氏,害死堂弟、镇国将军见滏、见淲。他还纠集恶少,强抢民女;吞没官粮,私造武器。弘治五年(1492)事发,见潚被废为庶人,弘治六年(1493),被责令自尽。[6]见潚无恶不作,绝非《碑》文中所写的那位“素抱与人为善之心”的荆王。

——荆王府第一次捐资助建昭化寺,大约在弘治七年(1494)之后,当在嘉靖九年(1530)《蕲州志》编刻之前,很可能是荆和王朱祐橺在位期间的事儿。

嘉靖《蕲州志》记载了昭化寺情况,毫无疑问,该《志》编写之前,昭化寺即已定名多年。《碑》文说“延及嘉靖年间”,荆王府再次维修昭化寺,那荆王府第一次助建,不仅不在嘉靖初期,甚至与嘉靖初年还间隔了相当一段时期。彼时,荆王府经历了荆和王朱祐橺(1494—1504年在位)、荆端王朱厚烇(1507—1553年在位)两任国主。

见潚被赐死后,都梁王祐橺(1471—1504)因是荆靖王朱祁镐的次嫡孙,都梁悼惠王见溥的嫡长子,弘治七年(1494)进封为荆王,是为第四任荆王,在位十一年,弘治十七年(1504)病逝,谥曰“和”。

厚烇(1493—1553)是荆和王朱祐橺的嫡长子,正德二年(1507)袭封荆王,是为第五任荆王,在位四十六年,到嘉靖三十二年(1553)才去世,谥曰“端”。

弘治七年(1494)三月,明孝宗给管理荆王府事的都梁王祐橺(后于当年十月被正式册封为荆王)颁发了一篇较长的敕书,敕命都梁王拘召见潚诸子到府,“令其北跪,面谕敕旨,革去封爵”,全部降为庶人;见潚的女儿、女婿,以及其他亲属,全部革去封号;将见潚子女和亲属“迁发武昌城内”,交楚王严加看管;对樊山王见澋,“特从轻宽宥”;要求荆王府从此以后,“各宜安分守法,省愆(音qiān,罪过,过失)迁善,毋再妄为,以干宪典”。[7]

荆王见潚时期那段昏暗的家史,给荆王府的子孙们,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创痛。或许是,荆和王祐橺为了落实皇帝敕旨,教育王府子孙“安分守法,省愆迁善”,于是将助建的寺庙题名为“昭化寺”,并作为祝圣道场法胜寺的分部。对荆王府子孙而言,命名的深刻背景,是一段耻辱的记忆;因而,命名的深层含义,不宜张扬。

——原在荆王府内宫供奉的那尊佛像,十分珍贵,可谓价值连城,当昭化寺还是草庵时,就“请至本庵”,或许是误传,以致《碑》文误记。很可能是,昭化寺大修之后,才郑重其事地将佛像请进大殿。

四、嘉靖年间,因国母刘氏过问,荆王府赐金五百两,再次重修昭化寺。

《碑》文中所谓“国母刘”,就是在位荆王的母亲。嘉靖时期(1522—1566),荆王府经历荆端王朱厚烇(1507—1553年在位)、荆恭王朱翊钜(1555—1570年在位)两任国主。厚烇的母亲,正是刘氏,为荆和王朱祐橺的正妃;翊钜的母亲马氏,祖母孟氏,血亲祖母刘氏,刘氏为荆端王朱厚烇的次妃。

荆和王妃刘氏,乃指挥同知刘渊海的女儿,弘治十年(1497)十一月被册封为荆王妃。祐橺(1471—1504)于弘治十七年(1504)英年早逝,年仅三十四岁;而刘妃则至少活了七十多岁,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了父亲用藜芦汤为荆王府老王妃刘氏治好中风病的一则医案,称“我朝荆和王妃刘氏,年七十”云云。[8]假设刘氏与祐橺同年出生(1471年生),或者甚至比祐橺大一两岁(1469年生),推算起来,嘉靖二十年(1541)左右,刘氏仍在世。

刘氏曾过问荆王府大事,在史书上有明确记载。荆王厚烇(荆和王与刘妃的嫡长子)因为身体不大好,正德十年(1515),上书请求辞去王爵,未获皇帝批准,母妃刘氏就奏请朝廷,让厚烇的弟弟、富顺王厚焜(荆和王庶二子,陈次妃所生)代行礼仪。《明世宗实录》卷一九六,嘉靖十六年正月癸巳条记载:“先是,正德中王病,其母妃刘奏以王弟富顺王厚焜代行。”[9]因此,刘氏过问昭化寺维修事务,是很自然的。

荆恭王翊钜的血亲祖母也姓刘。这个刘氏(1496—1560),在荆王府的地位初期并不高,仅是荆端王朱厚烇的侧室。到嘉靖三十八年(1559),因荆王翊钜向朝廷请恩,刘氏才升格为“荆端王次妃”,而此时荆端王厚烇已去世多年。刘氏进封为次妃时,荆端王的正妃孟氏进封为太妃,刘氏始终没有坐上“国母”大位,而且进封为荆端王次妃的第二年,就撒手归西了。[10]

因此,《碑》文中所说的“国母刘”,当是荆王厚烇的母妃、荆和王正妃刘氏无疑。昭化寺因风雨而“倾颓”,嘉靖二十年(1541)左右,“近侍启知国母刘”,刘氏交待儿子荆王厚烇,“赐金五百,传令内使,督工修理”,让昭化寺又“焕然一新”。

五、《碑》文当是顾问于万历初期所作。

有人说,顾问这篇《碑》文,作于嘉靖年间。[11]是否如此呢?

顾问(1511—1591),字子承,号日岩,正德六年(1511)十一月初八日生[12],万历十九年(1591)正月十四日卒,享年八十一岁。弟弟顾阙(1528—1613),字子良,号桂岩。兄弟二人均为进士,顾问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顾阙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均为官清正廉洁,世称“天下清绝,顾问顾阙”;均为当时著名的理学家,并称“二顾”。二顾时,顾家赫然跻身蕲州名门望族,民间称“冯顾郝李”为蕲州四大家族,其中“顾”家,即指顾问、顾阙家族。

《碑》文落款中的“大中大夫”,是一个荣誉性官衔。明代实行“散阶”。初授或升授某品官,赐予初授散阶。根据官员的考核结果,再升授、加授散阶,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阶;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阶;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阶。对地方官员,一般三年考核一次。“大中大夫”是从三品文官升授的散阶,“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13]

《碑》文中,顾问自述“托迹宦林”(意思是“在官场上走了一遭”)。顾问进士及第后,历任江西寿昌知县(正七品)、贵州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南直隶来安(今属安徽)知县,陕西邠州知州(从五品),浙江按察司佥事(正五品),浙江布政司参议(从四品)、授朝议大夫,山东按察司副使(正四品)、分巡徐州兵备道。[14]隆庆三年(1569)九月,升任福建布政司右参政,[15]官至从三品。后不知何时,转为左参政(明代以左为尊[16]),仍为从三品。或许是因为多年原地踏步,觉得官场没多大意思,干脆辞官不做。回乡后创建书院,与顾阙一起传播理学;晚年隐居山林,“乐志泉石”。

顾问曾侄孙顾景星所著《白茅堂集》,卷四五《家传》有《日岩公传》《桂岩公传》。这两篇传记说,隆庆三年(1569),顾问“转福建左参政”;同年,顾阙“以南吏部出为福建按察司副使”,但不赴任,辞官归里;于是顾问也“九疏乞致政归”(就是“多次上书请求退职回乡”)。二顾生平事迹,顾家口口相传,多有谬误。《明穆宗实录》卷三七,隆庆三年九月乙酉条记载:“升山东按察司副使顾问……为布政司右参政。问福建……”可见,顾问初到福建时,先是任布政司右参政(非“左参政”)。《明穆宗实录》卷五三,隆庆五年(1571)正月癸未条记载:“升……南京吏部郎中顾阙……俱为按察司副使;……阙……,福建。”可见,隆庆五年(非“隆庆三年”),顾阙才升任福建按察司副使。[17]大约就是这一年,顾问也辞官回乡。《明神宗实录》卷十一,万历元年(1573)三月条记载,“丁亥,湖广巡按御史舒鳌疏举遗贤”,包括“参政……顾问”等九人;“辛卯……湖广巡抚赵贤疏荐楚才”,包括“参政……顾问”等十三人。顾问已属“遗贤”,尽管得到多人推荐,但此后并未复出。

顾问升任参政之初,即可授“亚中大夫”;但他未任满三年,未参加三年一度的考核,就辞官回乡了,按当时制度规定,不可能升授“中大夫”、更不能加授“大中大夫”。万历五年(1577)时,顾问为富顺王朱厚焜墓志铭篆盖,署“亚中大夫”荣衔,称“赐进士亚中大夫福建布政司左参政顾问篆盖”,[18]即是重要物证。因此,《朱氏宗谱》收录的《荆王重修昭化寺碑》,落款所称“大中大夫”,是否确切,还需其他资料辅证。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篇《碑》文,当作于万历五年(1577)之后若干年。[19]

六、荆王府只是昭化寺的大施主,寺僧才是昭化寺的主人。昭化寺兼有祝圣、为荆王府祈福、教化百姓等多重功能。

从《碑》文看,荆王府是昭化寺的大施主,而并非昭化寺的主人。如果荆王府是昭化寺的主人,那么多次“给金修造”,就完全是理所当然;而实际上,寺僧“感戴荆国屡代洪庥”(对荆王府一代又一代洪福庇荫感恩戴德)。如果荆王府是昭化寺的主人,那么约请顾问撰写《碑》文,自然应是荆王府出面;而实际上,顾问这篇文章,是应寺僧“□高”的要求而撰写的。这两点,充分说明寺僧才是昭化寺的主人。

《碑》文描述了昭化寺的功能:“上祝圣寿齐天,福利藩封,绵绵延延,兴隆万载;下愿众心归善,永崇释教,林□□总,共沐恩光”——除常规的教化百姓向善之外,还是僧俗各界祝圣、为荆王府祈福的重要场所。嘉靖《蕲州志》所谓“昭化寺为法胜寺子院”,在《碑》文中也得到了印证,“上祝圣寿齐天”,说明昭化寺是荆王府另一处祝圣道场。

但是,长期以来,“昭化寺是荆王府家庙”,已成了蕲春民间及文化旅游界的主流说法。蕲春县文物局、博物馆编著的《湖北蕲春荆王府》,也认可“荆王府家庙”说,并且还列出最少两条理据:一是,昭化寺大殿为五开间,符合明藩王宗庙规制;二是,大殿内巨大的石质构件具有藩王宗庙的气魄,龙纹雕刻只有皇家建筑才能装饰。[20]这些论证是否站得住脚呢?

关于王国宗庙制度,《明史》和《大明会典》都有一些记载。《明史》卷五二《礼志六》说:“洪武四年,礼部尚书陶凯等议定,王国宫垣内,左宗庙,右社稷。”《大明会典》卷一八一《营造一》“亲王府制”条也说:“洪武四年定……立社稷山川坛于王城内之西南,宗庙于王城内之东南。”两年后,明廷对王国宗庙及社稷等坛的位置作了细微调整,将王国宗庙由“宫垣内左”改至“宫城外王宫门左”。《大明会典》卷五六《王国礼二》“祭祀”条说:“洪武六年定,王国宫城外,立宗庙、社稷等坛。宗庙,立于王宫门左,与朝廷太庙位置同;社稷,立于王宫门右,与朝廷太社稷位置同;风云雷雨山川神坛,立于社稷坛西。”但无论怎样改动,王国宗庙(家庙)始终是亲王府建筑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明会典》卷一八一《营造一》“亲王府制”条说:“弘治八年定,王府制……家庙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山川坛一所,正房三间,厢房六间;社稷坛一所,正房三间。”而这一特点,恰恰被《湖北蕲春荆王府》一书所忽视。昭化寺和法胜寺,一个位于“蕲城北”二里,一个“谨(紧)连蕲州城北”,均不在荆王府内。这是“昭化寺为荆王府家庙”说的硬伤。

昭化寺的龙纹雕刻,倒是值得探讨。当时制度规定,只有皇室成员才能享用龙纹图案。其实稍加分析,也不难理解:法胜寺是皇帝亲自批准的祝圣道场,昭化寺为“法胜寺子院”,具有“上祝圣寿齐天”的重要功能,因而,其石质立柱、香案、神龛上也就能够雕刻龙纹了。如此一来,龙纹雕刻也不能作为“荆王府家庙”说的证据。

大殿的石质构件大小,不是藩王宗庙的要素,因此无须多辩。

可见,昭化寺并非荆王府家庙,而是荆王府的一处祝圣道场。不过,由于荆王府成员上大泉山祭祖,常常在此逗留,因而昭化寺几乎成了荆王府的专用寺庙,两次大修所需资金,全部由荆王府赞助,无怪乎荆王府后裔和老百姓误以为昭化寺是荆王府的家庙了。

明末,昭化寺毁于兵火,后人路过此地,不胜唏嘘。蕲州本土诗人、清康熙雍正时“雨湖七子”之一的黄载峤,用一首五言律诗,[21]吟出了当时人们的心声:

昭化寺

前荆藩建,栋佛皆石。

野殿寒光动,苍凉一径通。

石阑兵燹后,辇路夕阳中。

江水荒荒白,山花故故红。

谁将当日事,回首问春风?

【注】

[1]本文初稿完工后,曾发给蕲春县博物馆专家王宏彬先生审阅。本来,笔者有些观点与王先生相左,但王先生与笔者坦诚交流,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提供了一些珍贵的资料,为笔者完善本文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在此谨向王先生致谢!

[2]明代在亲王府设置宦官机构承奉司,主官为承奉正,正六品。参见拙作《第一代荆王朱瞻堈》注[6]。

[3]如蕲春县旅游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写的《伴您游蕲春》(第27页)、甘才志所著的《上等蕲州》(第42页),均持此说。

[4]如蕲州镇人民政府编写的《历史文化古城蕲州》(第116页),就持此说。

[5]如蕲春县文物局、博物馆编著的《湖北蕲春荆王府》(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就持此说。

[6]参见拙作《被赐死的昏王朱见潚》。

[7]参见拙作《被赐死的昏王朱见潚》。

[8]参见拙作《荆和王朱祐橺》。

[9]参见拙作《淡泊名利的荆端王朱厚烇》。

[10]参见拙作《刘娘井与荆端王次妃刘氏》。

[11]如《历史文化古城蕲州》(第117页),就持此说。

[12]《白茅堂集》卷四六《家传·忌日丘墓记》“日岩公”条说,顾问“正德六年辛未十一月初八日生”。《湖北蕲春荆王府》(第37页)说顾问生于1510年,有误。

[13]参见《明史》卷七二《职官志一》。

[14]顾景星:《白茅堂集》卷四五《家传》“日岩公传”。

[15]《明穆宗实录》卷三七,隆庆三年九月乙酉条。

[16]据《明史》卷一《太祖本纪一》,朱元璋初称吴王时,沿袭元代制度,以右为尊,建立大明帝国前一年十月,“令百官礼仪尚左”,以左为尊。

[17]《白茅堂集》不仅将顾阙“以南吏部出为福建按察司副使”的年份记错了,而且将顾阙当时的年龄也记错了。《白茅堂集》卷四五《家传》“桂岩公传”说,顾阙不到福建上任,辞官归里,“时年三十八”。而据《白茅堂集》卷四六《家传·忌日丘墓记》“桂岩公”条,顾阙生于“嘉靖七年(1528)戊子四月初六日辰时”,据此推算,顾阙隆庆五年(1571)辞官回乡时,已四十四岁。

[18]参见拙作《大桴朱氏鼻祖——富顺王朱厚焜》。

[19]王树蕲老师所撰《顾问年表》(见《蕲春文化研究》2012年第1期,第11页),将昭化寺大修及顾问撰写碑文,均系于万历十年(1582),但未注明依据,笔者问及后,王老师说似乎见于《顾氏家谱》。可惜现已难觅《顾氏家谱》真迹。王老师所说万历十年昭化寺大修,有误;说顾问于这年撰写碑文,或是。

[20]《湖北蕲春荆王府》,第34—38页。

[21]乾隆以来《蕲州志》的《艺文志》,均收录了黄载峤这首诗,分别见乾隆《蕲州志》卷十八、咸丰《蕲州志》卷二四、光绪《蕲州志》卷二九。乾隆《蕲州志》卷十《人物志·笃学》记载:“黄载峤,字晋军,号丹岩。州诸生。与兄载华读书栖凤堂。居‘雨湖七子’之二,诗文名著江汉间。著有《丹岩草》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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