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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王府史话——荆康王朱常泴

2015-5-13 22:30 697
荆康王朱常泴

陈仕猛

荆康王朱常泴(1562—1597),是荆恭王朱翊钜(1534—1570)与王妃胡氏的嫡三子,荆敬王朱常氵+言的亲弟弟。

常泴生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1]万历三年(1575)四月,被册封为安城王(郡王)。[2]万历四年(1576)七月,荆王常氵+言去世,无子嗣,常泴因为是荆恭王朱翊钜的儿子、荆王常氵+言的弟弟,受皇帝敕命,“管府事”。[3]万历七年(1579)四月,常泴进封荆王,[4]乃第八任荆王,按世次也是荆府第八代。

万历九年(1581),内阁首辅张居正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所谓“一条鞭法”,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如此一来,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为那些帝子王孙服役的军民,是否也纳入这一改革范围?朝廷经研究,意见是“悉准折价”。但荆王常泴上奏,想“仍旧解役”。兵部不敢答应,报告给皇帝。万历十一年(1583)闰二月,皇帝下诏,要求必须按现行制度“征银雇役”,不许征调百姓,以免扰民。但还是开了一个细口子——允许那些情愿留下来的人员继续在王府当差。[5]

常泴信佛,认为佛教是劝人行善,只要是与人谈佛论禅,就兴致勃勃,“娓娓不倦”。万历十九年(1591),他捐资将黄梅五祖寺“绘像一新”,并“竖碑勒文”。[6]五祖寺真身殿的正殿后部正中,是供奉五祖真身的法雨塔,在“法雨塔”横额的上面,有一块“阎浮藏海”匾,乃是常泴亲手所书,工匠们于“万历丁酉岁”(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九月镶嵌上去的。[7]

常泴对荆府子孙要求比较严格。族人载(土+州)、载武言行放荡,胡作非为,常泴不护短,不遮丑,将他们的劣迹上奏朝廷。万历二十二年(1594)五月,朝廷派巡按御史前往荆府查办。[8]

万历二十五年(1597)十一月,常泴去世。[9]次年三月,讣告才传到朝廷,皇帝辍朝三日,派右通政(正四品)郑继之、副行人吴海鳌前往荆府致祭、治丧,又派五官司晨(钦天监官员)欧承思为常泴看日子、选坟地。十月,朝廷又派行人王孟震到荆府主持丧礼。[10]郑继之(1535—1623)是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后官至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衔(从一品)。[11]吴海鳌是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王孟震是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可见皇帝对常泴还是比较看重的。

常泴谥曰“康”,“康”的意思是“温柔好乐”,[12]史称朱常泴为“荆康王”。康熙《蕲州志》说荆康王“盛著贤声”。[13]

万历三十六年(1608)十一月,荆康王葬于“永福上乡磨盘山”(在今蕲春县横车镇盘石桥村境内)。[14]

常泴的王妃周氏,妻室还有吴氏、冯氏。周氏是蕲州普通百姓周谟的女儿,万历五年(1577)四月被册封为安城王妃。[15]吴氏、冯氏死后合葬于大泉山韩家寝。[16]

常泴之子由樊(懋),字凤岐,万历二十八年(1600)袭封荆王,死后谥曰“定”,史称“荆定王”。[17]

【注】

[1]据《荆康王朱常泴地契碑》(现藏于蕲春县漕河镇何大塆普阳观),朱常泴“享年三十六载,于万历丁酉年十一月……薨逝”。“万历丁酉年”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据此推算,朱常泴生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

[2]《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万历三年四月甲申”条。

[3]《明神宗实录》卷五二,“万历四年七月乙卯”条。

[4]《明神宗实录》卷八六,“万历七年四月庚子”条。

[5]《明神宗实录》卷一三四,“万历十一年闰二月壬午”条。

[6]末代荆王朱维庭(即慈烟,常泴之孙)在《重修五祖寺记》(见乾隆五十四年《黄梅县志》卷八《寺观》)中说:“先祖康王远绍东平之训,谛会禅家之谈,乐善种善,娓娓不倦。于万历十九年绘像一新,竖碑勒文……”

据湖北理工学院舒韶雄先生研究,“东平之训”用的是东汉刘苍的典故。刘苍(?—83),汉光武帝刘秀之子,汉明帝刘庄同母弟弟,建武十五年(39)封东平公,十七年(41)进爵为东平王。他深受明帝器重,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留在京师辅政,位在三公之上,后急流勇退,坚辞宰相之位,去东平就藩。明帝曾问他:“处家何等最乐?”他回答说:“为善最乐。”(参见《后汉书》卷七二《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传》)

按:《五祖寺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243页)说:“万历十九年,康王朱远绍捐资重修五祖寺”。这纯属误读。一是误读“康王”为封爵,其实“康王”乃谥号;二是误读“远绍”为人名,其实“远绍”与“东平之训”应连读,意思是“继承古代东平王‘为善最乐’的思想”。

[7]关于“阎浮藏海”匾额,有人误以为是荆王朱维庭手迹。如段涛涛、王宏彬主编的《湖北蕲春荆王府》(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12月版,第40页)就持此说。该匾上另刻有“荆王书”“万历丁酉岁”“九月吉旦立”等小字,当时在位的荆王是朱常泴,而常泴之孙朱维庭于天启六年(1626)才袭封荆王。

[8]《明神宗实录》卷二七三,“万历二十二年五月癸巳”条。

[9]《明史》卷一○三《诸王世表四》“荆王世表”;《荆康王朱常泴地契碑》。

[10]《明神宗实录》卷三二○,“万历二十六年三月己丑”条;卷三二七,“万历二十六年十月己巳”条。

[11]《明史》卷二二五《郑继之传》,卷一一二,《七卿年表二》;《明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郑公墓志铭》,转引自何山《明郑继之墓志释文校补》,《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4年01期。

[12]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七十《谥法考一》“靖”条。

[13]康熙《蕲州志》卷五《封建志·藩王》。

[14]据《荆康王朱常泴地契碑》。康熙《蕲州志》卷四《建置志·园墓》,说“荆康王墓,在安平上乡熊家寝”;大桴《朱氏宗谱》(1990年七修)谱头卷一《荆藩次序考》,说常泴“葬羊角岭熊家寝”。均有误。

[15]《明神宗实录》卷六一,“万历五年四月壬午”条。周氏后来是否进封荆王妃,不详。《朱氏宗谱》缺记常泴王妃周氏。

[16]大桴《朱氏宗谱》谱头卷首《王陵地名表》。

[17]参见拙作《荆康王常泴子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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