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欢迎访问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新闻门户网站——蕲州在线! 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风格切换
蕲州在线
搜索
[切换区域]

荆王府史话——死后荆府不“靖”的荆靖王朱祁镐

2015-5-5 20:54 905
死后荆府不“靖”的荆靖王朱祁镐

陈仕猛

荆靖王朱祁镐(1431—1461),是第一代荆王——荆宪王朱瞻堈(1406—1453)与王妃周氏(?—1484)的嫡长子。宣德六年(1431),在江西建昌荆王府出生。[1]正统八年(1443)三月,被敕封为荆世子。[2]正统十年(1445)三月,随父王迁居蕲州。正统十二年(1447)九月,西城兵马指挥魏庆的女儿,被册封为荆世子祁镐妃。[3]

景泰四年(1453)十一月,荆王瞻堈去世。景泰六年(1455)五月,祁镐被册封为荆王,[4]是为第二任荆王。

祁镐对父亲荆宪王比较敬重。袭封荆王之前的景泰五年(1454)四月,他上书朝廷,请求亲自去现场视察父亲的坟墓建造得怎么样,“庶尽人子之心”;袭封荆王之后的景泰七年(1456)七月,又上书朝廷,请求在春秋时节,与弟弟都昌王祁鑑一起,亲自去祭扫父王陵墓,“庶尽时思之情”。这两次申请,明代宗都批准了,只是告诫他不要打扰军民。[5]

天顺二年(1458)五月,魏氏进封为荆王妃。[6]这个魏氏,品性很差,一进封王妃后,就在荆王面前吵闹:“我现在贵为亲王妃,穿的、用的要像个亲王妃的样子!以前的首饰、服装,档次都低了,都要不得,统统要换!特别是,我也要戴母妃那样的凤冠,我也要双博鬓!”祁镐耳朵根子软,魏氏说东,他不敢西,但能不能戴博鬓,必须报请朝廷,看皇帝批不批准,于是祁镐立马上奏皇帝,帮老婆讨博鬓。九月,明英宗看到祁镐的奏书,下诏把祁镐狠狠地训了一顿——祖宗定下制度:“亲王妃冠用九翟而无博鬓”。博鬓,只有皇后、皇妃以及东宫太子妃才能用,而且还有各种等次差别。你母妃“冠有博鬓”,乃是“一时特赐”,怎么能“援以为例”?你想自己妃子也同母亲一样,不仅毫无“敬亲之心”,而且还犯下了“僭窃之罪”,这是严重地违背礼制!你的要求太过分了,不能答应!希望自此以后,你再也不要肆意妄为了,以免坏了名声![7]祁镐博鬓没讨到,却讨了个没趣。

其实,只要是不太过分的要求,皇帝一般还是予以满足。如,天顺元年(1457)六月,祁镐上奏说府中缺人,皇帝将自己的内使张政等四人赐给他。天顺三年(1459)二月,皇帝将蕲州附近长江江心的鸿宿洲十五顷土地,赐给荆王府耕种。[8]

天顺五年(1461),祁镐英年早逝,年仅三十一岁。后赐谥曰“靖”,“靖”,是说他“恭己鲜言”,[9]史书称朱祁镐为“荆靖王”。荆靖王墓在“安平上乡大泉山朱家寝”,是他去世的当年,由主事周正督造的。[10]

荆靖王有三个儿子:嫡长子见潚(1448—1493)、嫡二子见溥(1452—1477),都是王妃魏氏所生,都是天顺元年(1457)六月由皇帝赐名;庶三子见澋(1456—1506),为侧室王氏所生。见潚后来袭封荆王,见溥被册封为都梁王(郡王),见澋被册封为樊山王(郡王)。

荆靖王死后,荆府一点也不“靖”(平安),而祸根就在他的大老婆魏妃身上。祁镐在世时,魏妃溺爱次子见溥,在处置金银服饰之类贵重物品时,总是双倍地赏赐见溥,长子见潚心里愤愤不平。见潚袭封荆王后,就将魏氏关在宫中,只给一些破衣烂衫、残羹剩饭,魏氏被气得一命呜呼。但见潚还是难解心头之恨,令人将母亲的棺材从狗洞儿中抬出去。后来,见潚杀害了同母弟弟、都梁王见溥,强奸了弟媳、都梁王妃何氏,凌辱婶娘马氏,杀害了堂弟、都昌王见潭,霸占了堂弟媳、都昌王妃茆氏,害死堂弟、镇国将军见滏、见淲。见潚的同父异母弟、樊山王见澋迫不得已,将他这些伤天害理之事密奏皇帝,见潚被废为庶人,后又被责令自尽。荆王府元气大伤。[11]

【注】

[1]朱祁镐的生年是推算出来的。祁镐于天顺五年(1461)去世,史有明载;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三三《亲王》“荆宪王”条,说祁镐“寿三十一”,据此推算,祁镐生于宣德六年(1431)。

[2]《明英宗实录》卷一○二,“正统八年三月甲子”条。

[3]《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八,“正统十二年九月庚戌”条。

[4]《明英宗实录》卷二五三,“景泰六年五月己未”条。

[5]《明英宗实录》卷二四○,“景泰五年四月丙申”条;卷二六八,“景泰七年七月癸酉”条。

[6]《明英宗实录》卷二九一,“天顺二年五月辛丑”条。

[7]《明英宗实录》卷二九五,“天顺二年九月丙辰”条。

[8]《明英宗实录》卷二七九,“天顺元年六月庚申”条;卷三○○,“天顺三年二月辛未”条。

[9]《弇山堂别集》卷七十《谥法考一》“靖”条。

[10]嘉靖《蕲州志》卷八《陵墓》,康熙《蕲州志》卷四《建置志·园墓》。

[11]参见拙作《被赐死的荆府昏王朱见潚》、《文明门内樊山王》。
蕲春百科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

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