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恭王朱翊钜的生前身后 陈仕猛 荆恭王朱翊钜(1534—1570)[1]是第六任荆王,按世次则为荆府第七代,是荆府历史上唯一一位由王世孙袭封荆王的藩王。 翊钜的祖父、荆端王朱厚烇(1493—1553),酷爱读书,擅长书法,他性格温和,礼贤下士,淡泊名利,是荆府历史上数一数二的贤王。 翊钜的父亲朱载墭(1517—1550)[2],是荆端王厚烇的庶长子,嘉靖八年(1529)十月,受封永定王(郡王)[3]。郡王妃马氏,是监生马廷玉的女儿,嘉靖十四年(1535)十二月被册封为永定王妃。[4]但载墭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正月就不幸英年早逝,年仅三十四岁,赐谥“端穆”;[5]后因儿子翊钜袭封荆王,载墭父以子贵,被追封为荆王,改谥曰“庄”,因此史称“荆庄王”。[6]其实,载墭一天荆王也没有当,是荆府历史上唯一一位被追封为荆王的藩王。载墭有二子:嫡一子,就是翊钜;嫡二子翊䦃,后被册封为德安王(郡王)。 嘉靖三十二年(1553)六月,厚烇去世,儿子载墭已先死,当年十月,翊钜作为荆王厚烇的嫡长孙,永定王载墭的嫡长子,由永定王长子改封为荆王世孙,“赐敕管理府事”。[7]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翊钜袭封荆王,夫人胡氏被册封为荆王妃。[8] 翊钜努力传承祖父优良的家风。祖父厚烇在位时,因身体不好,“不能躬行礼仪”,多次请求辞去禄饷,皇帝不准他辞,让他安心静养,至于礼仪,就由弟弟富顺王厚焜代行。朝廷赐建“忠孝”、“贤良”牌坊,表彰厚烇的贤德。[9]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月,翊钜效仿祖父,“辞常禄五百石”,朝廷同意了,“赐敕奖谕”。[10]此前,荆王按规定每年可以享受“本色禄米一万石”,此后,改为每年支领禄米“九千五百石”。[11] 翊钜见贤思齐。当时,樊山王载坅以文章和德行著称于世,是一位贤郡王,翊钜就要求自己几个儿子乃至荆府所有子孙都要以载坅为表率。翊钜有三子:嫡长子常泠,嘉靖四十一年(1562)十月被册封为荆世子[12];嫡二子常氵+言,嫡三子常泴。但这几个儿子似乎都不大听从教诲,特别是世子常泠,性情暴戾,言行放肆,隆庆三年(1569),翊钜大义灭亲,将情况报告朝廷,常泠被革去荆世子爵位,降为庶人,迁至武昌安置。[13] 其实,翊钜本人也没有学到家,比如对待名利,他永远也达不到厚烇、载坅两位贤王那样的境界。他的祖父荆端王厚烇,素来是向朝廷请辞荆王爵位,请辞亲王禄米;他的堂叔樊山王载坅,把四个女儿都嫁给州学的普通生员,不帮女儿女婿向朝廷请求封赐,不让他们坐享富贵。而翊钜呢,则上书朝廷,请求进封血亲祖母刘氏为荆端王次妃。厚烇的王妃为孟氏,正德七年(1512)被册封为荆王妃,但没有生育;刘氏(1496—1560)是侧室,但生有一子(荆庄王载墭)一女(封崇明郡主),有两个血亲孙子:荆王翊钜、德安王翊䦃。嘉靖三十八年(1559)三月,因翊钜恳求,祖母孟氏进封为太妃,刘氏进封为次妃。[14] 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月,翊钜又向朝廷请封继母寿氏为荆庄王继妃。按制度,亲王元妃如果有儿子,就不得立继妃,继室即使有儿子,也只能封夫人,因此,没有进封继母为妃的先例。嘉靖皇帝这次坚持原则,没有满足翊钜的要求。[15] 翊钜在位十六年,于隆庆四年(1570)二月去世,年仅三十七岁。[16]讣告传到朝廷,皇帝辍朝三日,后赐谥曰“恭”,“恭”的意思是“敬顺事上”,[17]史称朱翊钜为“荆恭王”。 荆恭王墓,康熙《蕲州志》和大桴《朱氏宗谱》,说是在“安平乡翁家寝”,乾隆以来的几部《蕲州志》,说是在“安平上乡翁家寝”。[18]但2009年蕲春县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普查队到横车镇西河驿村汤塆王坟山调查“荆敬王朱常氵+言墓”,沿着盗洞进入墓室,发现是双墓室,东墓棺椁不存,已被盗,西墓棺椁北部外面靠墙壁部位,立着一块青石碑,据碑文,碑是“孝男荆世子朱常泠”于“大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岁次乙丑十月二十日癸未”所立,墓主是其母“荆王妃胡氏”,胡氏“生于嘉靖丙申年(即嘉靖十五年,1536年)三月十四日申时,薨于嘉靖甲子年(即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五月初五日戌时”,墓地“属湖广黄州府蕲州安平下乡文顿里守义坊,地名汤家山”。县博物馆专家王宏彬等人认真研读,确认该墓为荆恭王朱翊钜和王妃胡氏合葬墓,并非荆敬王朱常氵+言墓。[19]原来,荆恭王墓并不在“安平上乡翁家寝”,而是在“安平下乡汤家寝”。看来,地方志、《宗谱》及缺少必要文物辅证的调查,都难免犯下张冠李戴的错误。 翊钜的妻室,还有熊氏,死后葬“安平乡大路铺枫树林”。[20] 隆庆四年(1570)七月,翊钜死后仅五个月,朝廷处置助纣为虐的常泠余党,荆府长史陈如愚等三人削职为民,内使何山等四人、千户厉德参等二人也被治罪。[21] 翊钜的嫡二子常氵+言(?—1576),隆庆三年(1569)四月,被册封为泰宁王。隆庆四年(1570)二月,荆王翊钜去世,五月,皇帝敕命常氵+言“管理府事”。万历三年(1575)四月,常氵+言袭封荆王,乃第七任荆王,按世次则为荆府第八代。死后谥曰“敬”,史称“荆敬王”。[22] 翊钜的嫡三子常泴(1562—1597),万历三年(1575)四月,被册封为安城王。万历四年(1576)七月,荆王常氵+言去世,无子嗣,常泴作为荆恭王翊钜的嫡三子、荆王常氵+言的亲弟弟,受皇帝敕命,“管府事”。万历七年(1579)四月,常泴进封荆王,乃第八任荆王,按世次也是荆府第八代。死后谥曰“康”,史称“荆康王”。[23] 【注】 [1]朱翊钜的生年是推算出来的。翊钜于隆庆四年(1570)去世,史有明载;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三三《亲王》“荆宪王”条,说翊钜“寿三十七”,据此推算,翊钜生于嘉靖十三年(1534)。 [2]朱载墭的生年也是推算出来的。载墭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去世,史有明载;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三六《郡王·仁宗以下郡王宗系》“荆府”条,说载墭“寿卅四”,据此推算,载墭生于正德十二年(1517)。 [3]《明世宗实录》卷一○六,“嘉靖八年十月戊辰”条。 郑晓《吾学编》卷十五《皇明同姓诸王传第二卷·荆王》,说厚烇有二子,“长戴墭,嘉靖九年封永定王。永定王一子。”所记载墭之名、受封年份、子嗣均有误。 [4]《明世宗实录》卷一八二,“嘉靖十四年十二月壬寅”条。 [5]《明世宗实录》卷三五六,“嘉靖二十九年正月丙戌”条。 [6]《明史》卷一○三《诸王世表四》“荆王世表”。 [7]《明世宗实录》卷四○三,“嘉靖三十二年十月庚寅”条。 [8]《明世宗实录》卷四二一,“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子”条。 [9]参见拙作《淡泊名利的荆端王朱厚烇》。 [10]《明世宗实录》卷五六三,“嘉靖四十五年十月丙子”条。 [11]康熙《蕲州志》卷五《封建志·藩王》。 按:嘉靖四十五年(1566)后,荆王府“岁支(禄米)九千五百石”延续了五十余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荆王朱由樊时,荆王府开销越来越大,入不敷出,奏请朝廷恢复“原辞禄米”,明神宗同意“准给与”,但“不为例”(见《明神宗实录》卷五七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丁丑”条)。不知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国库空虚,末代荆王朱慈煙时,荆府待遇曾一度按郡王标准执行,天启七年(1627),慈煙恳求重新赐给“亲王额禄”,明熹宗交代内阁:“(荆王)祖父两世封爵并食亲王禄无议,安得与王遂改郡王禄,以失朕笃厚亲藩之谊?着户部作速议覆,咨行湖广布政使司转行黄州府属,准食亲王额禄,照旧支给……”(见《明熹宗实录》卷八七,“天启七年八月乙巳”条) [12]《明世宗实录》卷五一四,“嘉靖四十一年十月丙子”条。 [13]《明史》卷一○三《诸王世表四》“荆王世表”;卷一一九《诸王列传四》“荆王瞻堈传”。《国朝献征录》卷二《宗室二·荆王传》引《绳蛰录》说:“嫡一子常泠封世子,隆庆三年以罪废为庶人,安置武昌。” [14]《明世宗实录》卷四七○,“嘉靖三十八年三月丁丑”条;《荆端王次妃刘氏圹志》;另参见拙作《淡泊名利的荆端王朱厚烇》,以及笔者与王宏彬合写的《荆端王次妃刘氏墓出土的南瓜形银盒》。 [15]《明世宗实录》卷四八九,“嘉靖三十九年十月乙卯”条。 [16]《明穆宗实录》卷四二,“隆庆四年二月甲辰”条;《弇山堂别集》卷三三《亲王》“荆宪王”条。 [17]《弇山堂别集》卷七十《谥法考一》“恭”条。 [18]康熙《蕲州志》卷四《建置志·园墓》,乾隆《蕲州志》卷二《地理志·茔墓》,咸丰《蕲州志》卷三《地理志·陵墓》,光绪《蕲州志》卷三《地理志·陵墓》;大桴《朱氏宗谱》(1990年七修)谱头卷一《荆藩次序考》,支谱卷一《亲王郡王世系》。明清时,蕲州乡村划为安平、永福、青山、崇居、大同五乡,每乡又分上、下,实际为十乡。 [19]王宏彬、段涛涛:《“朱常氵+言墓”所葬荆王考》,《武汉文博》2009年第2期。 [20]大桴《朱氏宗谱》谱头卷一《荆藩次序考》,支谱卷一《亲王郡王世系》。《宗谱》说熊氏为翊钜之妃,有误。 [21]《明穆宗实录》卷四七,“隆庆四年七月辛未”条。 [22]参见拙作《荆敬王朱常(氵+言)》。 [23]参见拙作《荆康王朱常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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