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蕲春县委文明办认真落实,积极组织中小学扎实开展“朝读经典、起点阅读”这一具有传承中华文明,教育祖国后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大意义的“双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让“双读”有核心 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实施方案》,各中小学高度重视,依据活动方案,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实施方案,把“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融入德育和教学活动之中,让经典传统文化陶冶学生感染学生灵魂,陶冶学生情操,充实学生文化素养,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热爱祖国,乐于奉献的人生价值观。 二、营造良好诵读氛围,让“双读”有热情 各中小学充分利用教室的空间和角落,用诗文、诗画的名言佳句装点教育墙壁。悬挂学生的诗文书法作品,举行书法比赛。教育环境体现班级特色,重在展示学生阅读经典的活动成果,包括读后感、手抄报等等。 鼓励学生家长为孩子订阅报刊、购买图书,建立小书柜。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诵读氛围。 三、科学整合安排时间,确保“双读”有保障 学校根据书香校园建设工作,结合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坚持做到让学生每天诵读时间在30分钟以上。为此,语文教师在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中合理穿插安排。即每天利用晨诵和午读时间,检查学生的诵读进度,总结交流诵读的经验,为更好地开展有趣的诵读活动奠定基础。 四、开展多种活动,让“双读”有载体 1、校园广播开辟诵读专栏。每天学校准时播放古诗,给学生营造古诗吟诵氛围。每周挑选出朗读水平高的学生进行诗文朗诵、赏析活动。 2、充分利用晨读的读书演讲交流时间,采取语文教师辅导、学生汇报交流等形式解读和欣赏古诗。即通过学校黑板报等形式让学生随处可欣赏到古诗文佳作佳句,在有意、无意之中将古诗文入脑入心。 3、利用班级手抄报,把对于古诗作者、背景、读音、朗诵、韵律诵读、古诗理解、相近古诗赏析、让爱好画画的学生把学到的古诗根据自己的理解、发挥想象,绘成题诗图等,每小组每周解读一首,对于他们好的作品要给予鼓励,并定期展示。各班黑板报专门开辟“古诗文园地”,报道本班活动情况,发表诵读体会,通报诵读成果等。 4、举办诵诗会活动。诵读会分指定内容背诵、接龙赛、抢答、自由发挥表演等多种形式,并有接力赛、抽卡赛等种类。各班主任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背诵的兴趣。与学生合作、竞争、交流,多发现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每学期举办一次全校性古诗文诵读展示、竞赛评比活动。 5、编辑校本教材。由教师选择与诗词有联系的音乐,编制韵律操,按音乐节奏让学生朗读古诗文;也可以由学生自己伴奏诵读古诗文;还可以由师生用现代歌曲的旋律来吟唱古诗词。有一些古诗文通俗易懂,教师把它们改编成诗词剧让学生表演,以此调动学生学习古诗文的积极性。 6、在语文教研组中开展经典诵读专题校本教研活动,研究学生的记忆规律,探讨经典诵读教学的方法,让学生先背诵大量的古诗文,不断积累,充分汲取古诗文的精华,得到古文化的浸润,厚积而薄发把经典诵读、古诗吟诵与语文教学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7、借助于家长的帮助,动员家长为孩子课外诵读经典、学古诗给予支持,让他们结合生活情景,引导学生把记忆中的诗还原生活也就是看到某种景色,或在某个生活细节,引导孩子说出与之相映的警句、诗句来。这样,孩子在家长的帮助下会更注重积累,并会在不知不觉中把所学的警句、诗句内化。 开展“双读”教育活动,就是希望广大中小学生与经典为友、与先贤对话,在幼小的心灵种下传统美德的种子,筑起志存高远的根基,涂写人文精神的底色,学会辨别真善美、远离假恶丑,自觉主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经典浸润人生,书香伴我成长。经典诵读犹如一道亮丽的风景,为我县师生带来了一片生机。 著名作家余秋雨说过:在孩子们还不具备对古诗文经典的充分理解力的时候,就把经典交给他们,乍一看莽撞,实际上是文明传承的绝佳措施。幼小的心灵纯净空阔,让经典熏陶激发他们一生的文化向往,奠基他们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医药文
为更好地服务潘塆村民,关爱部分困境老人,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升村民的幸福感,营造一个关爱、和谐、
12月6日下午14时20分,一名男性患者因突发"胸痛"4小时来蕲州镇卫生院就诊,接诊医生初步判断为“急性胸痛“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蕲州镇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了
12月4日下午,蕲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进,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宋波一行4人到蕲州镇开展千人进千企、巡湖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
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