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1年度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已经开始了!为减少人员扎堆,群众少跑路,小编将申报过程中需注意的重要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病种范围 依据《黄冈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照顾就医管理实施办法》(黄医保发【2020】39号)规定,以下40个病种纳入特殊慢性病门诊照顾,具体病种和年度支付限额如下:
二、申报程序 参保对象患有上述疾病的,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经鉴定专家组审核符合《黄冈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准入标准》,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患者,才可以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照顾政策。 三、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两次,上半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半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尿毒症、器官移植、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重性精神病等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绿色通道”,即时申报,即时办理,次日起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照顾待遇。精准扶贫对象申报特殊慢性病待遇,即时受理,评审通过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四、如何申报? 居民参保患者可由本人或家属到参保辖区内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申报。 职工参保患者可由本人或家属向县政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申报,对异地居住或行动不便的参保患者,可采用邮寄方式进行申报。 五、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 (1)《黄冈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 (3)申报病种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医疗机构公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小结(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化验单。 六、如何审批和认定 (一)居民慢性病的审批和认定: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小组经集中评审后,汇总报送县医保服务中心备案,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其中县级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网址http://www.qichun.gov.cn/),乡(镇)、村公示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名单、病种信息的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入网确认。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回资料,并说明退回原因。 (二)职工慢性病的审批和认定:遴选全县副高职称以上的医疗专家建立特殊慢性病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各批次特殊慢性病评审小组,作出鉴定结论。对审核通过的特殊慢性病患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网址http://www.qichun.gov.cn/),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入网确认。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回资料,并说明退回原因。 七、报销比例 职工报销比例70%;居民报销比例60%;精准扶贫户报销比例为80%。 八、报销限额 报销限额是指一个参保年度内报销的最高封顶额度,不结转下年度使用。患有两种及以上特殊慢性病患者,其报销限额按照最高的一种执行。 九、如何办理门诊报销 (一)居民参保患者报销:参保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药费用在属地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实行即时结算报销。在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凭医保卡、医药机构医药费用发票及清单或处方到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窗口报销。报销资金打到患者医保卡内。 (二)职工参保患者报销: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药费用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实行即时结算报销。在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凭医保卡、医药机构医药费用发票及清单或处方到县政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报销。报销资金打到患者医保卡内。 上述患者所购药品或检查需与所评定的特殊慢性病病情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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