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欢迎访问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新闻门户网站——蕲州在线! 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风格切换
蕲州在线
搜索
[切换区域]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2019-8-27 11:42 627
不知道您碰到过这种情况没?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法院遇到的这种案子可多得很

都说“老赖”天不怕地不怕

“就是不还,能拿我怎么办,大不了跑路呗!”

不怕是吧

那我就来狠狠治你

就算跑到天边也把你逮回来~

在全国深入开展“云剑”行动之际,蕲春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联动,成功抓获33名失信被执行人,执结了一批难案积案,“剑指老赖”追逃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该赔的不赔,抓!”

在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曹某、卫某等人赔偿申请人管某81万元,其中曹某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管某8万余元,但其四年多仍未履行义务。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胡小元先后5次到曹某所在地鄂州进行执行。尽管多次法律解释和情理劝说,但曹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义务,甚至一逃再逃,最后消失了踪迹。此时,申请人管某因受伤终身残疾,需专人长期照料,这对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今年2月,该院遂依法作出对曹某进行司法拘留的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临控追逃。8月7日,妄图“逃之夭夭”的曹某在黄石落网。在实施拘留措施后,曹某家人积极筹款,履行了义务。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当申请人管某的妻子和妹妹手里拿着期盼已久的赔偿金时,两人的眼泪夺眶而出,他的妻子用颤抖的声音连声说:“谢谢法院为我们讨回了救命钱,谢谢……”

“该还的不还,抓!”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令被告某电器公司给付原告某电光源厂货款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迟迟未履行义务,原告遂向蕲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立案后,经执行法官吴自力实地走访得知,该电器公司属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已债台高筑,无流动资金可供冻结。同时,该公司旗下的厂房和设备均属租赁性质,无法进行抵偿。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孙某更是手机停机、去向不明。多次找人查物无果后,我院依法作出决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拘留法定代表人孙某,限制其高消费,并移交公安机关临控追逃。

8月7日,孙某被县公安局青石派出所抓获。据悉,目前孙某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

“该养的不养,抓!”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法院判令女方陈某于2014年11月至2033年11月止,每年向其智力残疾的儿子伍某勇支付抚养费314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玩起了失踪。

2019年,法院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意外得知了陈某的踪迹。原来,陈某当年离开家后,落户在了横车镇,与当地人组成了新家庭,且经济状况良好。执行法官田茂立刻找到了伍某勇的父亲伍某平(即其法定代理人),来到了女方的家中。熟料,陈某不但没有丝毫悔改歉疚,甚至破口大骂,动手推搡伍某平,拒不履行义务。据此情况,法院遂决定对陈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陈某被拘留后,其家人迅速凑齐了15700元的抚养款交给了伍某平和伍某勇,并写下未来按期给付抚养费的承诺书,此案至此终结。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蕲春法院——“剑指老赖”攻坚正酣,联动追逃捷报频传


为进一步巩固“剑指老赖”工作成果,蕲春法院紧抓强制措施不松劲,向公安部门持续推送失信“黑名单”,以临控追逃方式使其无处藏身、无所遁形;同时,建立定期走访调查机制,与在逃“老赖”的家人及关系人做好“劝投”工作。2019年以来,蕲春法院共有40名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临控追逃,其中33人已抓获完毕并履行义务,另3人在亲属朋友的劝说下表示尽快回蕲春投案自首、履行法律义务。
蕲州新闻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

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