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株林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选范围株林镇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全体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02 评选标准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够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各种义务;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民主选举,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适龄青年踊跃参军。 2.勤劳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有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有比较优秀的致富能手;家庭人均收入、生活水平达到全村平均水平以上。 3.环境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居室整洁卫生、庭院净化绿化美化,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及卫生户评选等工作,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4.团结友善星。家庭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关系融洽、互帮互助,无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现象、邻里和睦融洽、关系和谐;无搬弄是非、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 5.孝老爱幼星。孝敬老人,关爱子女。主动照顾五保孤寡老人,在家庭倡导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养成良好的家庭美德;无虐待嫌弃老人、儿童的现象。 6.遵规守法星。家庭成员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普法教育;无刑事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参与赌博和非法宗教活动等问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7.生态建设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植树造林,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等行为。 8.优生优育星。提倡遗传咨询、做到婚前检查、产前诊断、不带病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非法收养子女,科学教育养育子女。 9.诚实守信星。言行和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10.科教文体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使用新技术,熟练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经常看书读报,有良好的运动习惯。 03 评选程序 1.宣传“知”星。以入户走访、会议、广播等形式向村民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标准与程序,以及获评后的荣誉,做到家喻户晓,促进人人参与。 2.自我“定”星。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权衡,填报自定星级。 3.民主“评”星。各垸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乡风文明理事会),由乡风文明理事会成员根据农户情况进行评议。 4.集中“审”星。村党支部、村委会对照标准和要求,结合评选结果,对民主评议产生的“十星级文明户”逐户进行把关。 5.公示“晒”星。村党支部、村委会(或委托乡风文明理事会)将研究拟定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6.备案“存”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备案。 7.挂牌“授”星。由县委文明办会同镇党委、政府为“十星级文明户”颁发统一制定的标牌,挂上相应星级。 04 参与方式 村(居)民到所在村委会领取填报《株林镇“十星级文明户”创评申报表》。 05 结果运用1、县委文明办颁发“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匾2、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物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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