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古今蕲谈公众号。热爱蕲春历史,关注古今蕲谈。) 蕲春全境解放后的1949年5月至7月,县政府之内设工作机构,在原已设立秘书室、民政科、教育科、公安局、税务局的基础上,相继增设了财政科、水利局、工商科和中国人民银行蕲春县支行。1950年增设了贸易科、合作科、建设科、湖业管理局、邮政局、电信局、财政经济委员会。1951年改湖业管理局为水产局,增设了交通科、卫生科、粮食局、人事科。1952年增设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蕲春县支公司。1953年合并邮政、电信两局为邮电局,将合作科改而组成了县供销合作社,增设了统计科。1954年增设了手工业管理科、林业科,组织成立了手工业劳动者协会。1955年分别改建设科和地方国营企业公司为农业科、工业科,将贸易科改而设成了农产品采购局。1956年1月县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县人民政府改组为县人民委员会后,原设各工作机构一并移作了县人委会的工作机构,并于当年内先后将秘书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农业科、农产品采购局,分别改设成了人委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教育局、农业局、服务局,还组织成立了蕲春县计划委员会,增设了畜牧科、物价科,扩充工商科设作了商业局。1957年复改教育局为文教局、将畜牧科并入了农业局,同时合并工业科、手工业管理科设作了工业局,组织成立了蕲春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58年将财经工作办公室并入了人委办公室,将供销社、服务局并入了商业局,还合并财政科、保险支公司和税务局设作了财政税务局,改林业科、交通科分别设作了林业局、交通局,组织成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1959年改组物价科成立了物价委员会,增设了农业机械管理局、手工业管理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蕲春县支行。1960年增设了畜牧局。1961年将体育运动委员会并入了人委办公室,将畜牧局并入了农业局,撒销财政税务局分设成了财政局、税务局,恢复组织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并改手工业者协会组织成立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62年改统计科设作了统计局,增设了农业办公室。1963年改卫生科、民政科分别设作了卫生局、民政局,增设了物资局、劳动局,并从商业局内分出其工商管理职能,恢复设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局。1964年改水利局设作了水利电力局,合并农业办公室和林业局设作了农林水办公室,撤销了监察室。1965年改人事科设作了人事局。至此,共有32个工作机构。目录1、办公室;2、监察室;3、法院;4、检察院;5、民政局;6、人事局;7、公安局;8、计划委员会;9、统计局;10、物价委员会;11、物资局;12、劳动局;13、工业局;14、手工业管理局;15、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6、交通局;17、邮电局;18、农林水办公室;19、农业局;20、畜牧局;21、林业局。 1、办公室(1956.1~1966.5)原为1949年3月所设秘书室,曾有张战、李水盈、李腾超和邓萍等人相继担任代理秘书或秘书;秘书室延续工作到1956年1月县人委会成立后,方被改设为办公室。 主任孙孟宣(1958.2~1959.2)陈景字(1959.12~1960.3)王从德(1960.3~1963.2)副主任王华杰(1960.11~1961.8)方运才(1963~1966.5)李文斐(1962.5~1964.8)李传松(1965.10~1966.5)郭继翔(1965.10~1966.5)2、监察室1952年9月成立蕲春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1955年4月根据(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撤销,其工作由县政府秘书室办理。1957年11月根据上级指示,恢复监察机构,设为蕲春县监察室;1964年1月撤销,其工作由县人事科承办。 监察委员会(1952.9~1955.4)主任何启(兼,1952.9~1953.4)李子民(兼;1953.4~1953.11)高仕林(1953.11~1955.4)副主任刘勇(兼,1952.9~1955.4) 监察室(1957.11~1964.1)主任王从德(1958.2~1963)3、蕲春县人民法院1950年1月设为司法科,至11月改而建为县人民法院。 司法科(1950.1~1950.11)科长李水盈(1950.1~1950.11) 人民法院(1950.11~1956.1)院长何启(兼,1950.11~1952.9)石青山(1952.9~1953.9)朱启文(1953.10~1952.2韩培英(1955.3~1956.1)副院长石青山(1950.11~1952.9)韩培英(1953.10~1955.3)4、蕲春县人民检察院1950年2月至1954年9月设为县人民检察署,其机构及办公地点均在县公安局内,检察长亦由公安局长兼任;至1955年4月方正式建为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署(1950.2~1955.4)检察长顾万才(兼1950.2~1954,9)杨进义(1954.9~1955.4) 检察院(1955.4~1956.1)检察长杨进义(1955.4~1956.1)5、民政局1949年3月设立民政科,1963年6月改为民政局。 民政科(1949.3~1963.6)科长刘瑞祥(1949.3~1951.8)韩培英(1951.8~1953.2)杨进义(1953.2~1954.9)成和春(1958.4~1960.3)副科长陈新(1955.3~1960.10)周德胜(1962.8~1963.6) 民政局(1963.6~1966.5)局长杨进义(1964.10~1966.5)副局长周德胜(1963.6~1964.11)李春生(1964.9~1966.5)6、人事局1951年11月1日设立县人委人事科;195年起与民政科合署办公,1957年7月撤销,其工作由人委办公室兼办。1962年10月又被恢复:1963年5月更名为县人事科,未配正副科长;1965年3月改设为县人事局。 人事科(1951.11~1957.7)科长邓萍(兼,1951.11~1952.9)王庭祥(1953.1~1955.10)王从德(1955.11~1957.7)副科长骆淦樵(1953.4~1955.5)郭保全(1955.5~1955.12)李远祥(1955.3~1957.7) 人事局(1965.3~1966.5)局长王继文(1965.8~1966.5)7、公安局(1949.3~1966.5)局长顾万才(1949.3~1951.6)顾万才(兼,1951.6~1952.8)黄明清(1952.9~1953.4)邓萍(1953.4~1954.5)张德和(1954.5~1955.2)吴江海(1955.2~1966.5)副局长邓萍(代,1950.9~1952.93;1952.9~1953.4)黄明清(1951.6~1952.8)朱启文(1953.6~1953.10)赵江云(1956.1~1958.2)严维官(1958.10~1966.5)8、计划委员会(1956.2~1966.5)主任邵自修(兼,1956.5~1956.8)副主任郝天乙(1956.6~1957.4)王维友(1962.2~1966.5)9、统计局1953年5月4日设统计科,1962年5月改设为统计局。 统计科(1953.5~1962.5)科长(缺)副科长于浩泉(1953.5~1962.7)余美英(女,1961.6~1962.3)胡祖润(1962.3~1962.7) 统计局(1962.5~1966.5)局长于浩泉(1962.7~1964.10)10、物价委员会1956年7月9日设物价科;1957年11月并入县财办,1959年8月由财办分出成立物价委员会。 物价科(1956.7~1959.8)科长董雪庭(兼,1956.7~1957.10) 物价委员会(1959.8~1966.5)、主任(缺)副主任盛成忠(1964.8~1966.5)11、物资管理局(1963.8~1966.5)副局长陈蔚文(1964.7~1966.5) 12、劳动局(1963.8~1966.5)副局长周德胜(1964.10~1966.5)13、工业局1952年10月设为地方国营企业公司;1955年6月根据省人委指示,为适应地方工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其领导,改为工业科,1957年6月与手工业科合并设为工业局。 地方国营企业公司(1952.10~1955.6)副经理詹绍裘(1952.10~1953.3)工业科(1955.6~1957.6)科长成和春(1955.6~1957.5)副科长范又仁(1957.2~1957.5) 工业局(1957.6~1966.5)局长成和春(1957.6~1958.4)方运才(1958.4~1962.6)范又仁(1962.7~1964.9)方文发(1964.10~1966.5)副局长范又仁(1957.5~1962.6)曹文章(1958.4~1959.3)萧全文(1961.3~1961.12)14、手工业管理局1954年设立手工业管理科,1957年11月并入工业局。后为迅速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以满足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乃于1959年6月从工业局内分出,设成了手工业管理局。 手工业管理科(1954.3~1957.11)科长李文斐(1954.3~1955.4)邓云发(1955.4~1957.11) 手工业管理局(1959.6~1966.5)局长方运才(兼,1962.7~1962.12)副局长曹文章(1959.6~1960.12)萧全文(1961.12~1963.4)15、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8月成立手工业劳动者协会,1961年8月改设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手工业劳动者协会(1954.8~1961.8)主任委员李文斐副主任委员李香亭李德贵吕国章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61.8~1966.5)理事主任廖镜明(兼,1963.4~1966.5)副主任方运才(1962.7~1962.12)成和春(1963.10~1966.5)监事主任李木森(兼,1963.4~1966.5)副主任萧全文(1963.4~1966.5)16、交通局1951年2月设立交通科;1958年7月根据交通机构体制改革和权力下放的精神,为了使县交通机构能统领导和管理水陆交通运输工作,经专署决定将其改设为县交通局。 交通科(1951.2~1958.7)科长顾焕新(1954.3~1958.9) 交通局(1958.7~1966.5)局长顾焕新(1958.9~1966.5)副局长董雪庭(1958.8~1961.)徐富山(1958.8~不详)姚济发(1963.~1966.5)17、邮电局1950年3月分设邮政局和电信局,套班子,两块牌子;1953年3月合设为邮电局。 局长何道生(1950.3~1952.4)张德熙(1952.4~1952.8)候福祥(1952.8~1956.12)陈玉培(1957.6~1961.12)副局长马泰景(1950.3~1952.10)柴玉保(1952.10~1957.10)萧全文(1956.1~1957.10)第一副局长柴玉保(1957.10~1964.5)第二副局长萧全文(1957.10~1960.3)副局长应少卿(1961.10~1966.5)赵李锁(1965.4~1966.5)艾德润(1966.1~1966.5)教导员柴玉保(专职,1964.8~1965.5)18、农林水办公室(1962.5~1964.3)初于1962年设作农业办公室,后至1964年3月则与林业局合而设为农林水办公室。 农业办公室主任(缺)副主任(缺) 农林水办公室(1964.3~1966.5)主任(缺)副主任(缺)19、农业局1950年10月设立建设科,1955年1月11日改设为农业科,1956年6月22日进而改设为县农业局。 建设科(1950.10~1955.1)科长李腾超(1950.10~1951.11)郭子峰(1951.12~1952.10)刘九如(1952.10~1954.4)刘新华(1954.5~1955.1)副科长顾焕新(1950.10~1951.6)郭子峰(1951.7~1951.12)宋时熙(1952.10~1953.12) 农业科(1955.1~1956.6)科长王庭祥(1955.1~1956.6) 农业局(1956.6~1966.5)局长龚菊芬(1956.6~1957.6)徐家元(1957.6~1960.4)田占整(1961.7~1962.12)胡中南(1963.1~1966.5)副局长宋时煦(1956.6~1966.5)董健(1960.4~1961.8)王华杰(1961.8~1966.5)20、畜牧局 1956年6月设立畜牧科,1957年11月5日并入农业局,1960年4月设立畜牧局,1961年8月23日又并入了农业局。 畜牧科(1956.6~1957.11)科长徐家元(1956.6~1957.6) 畜牧局(1960.4~1961.8)局长穆清江(1960.4~1961.8)21、林业局1954年12月设立林业科,1958年5月改设为林业局,1964年3月并入了农林水办公室。 林业科(1954.12~1958.5)科长王庭祥(1954.12~1955.12李兰芳(1956.1~1958.5) 林业局(1958.5~1964.3)局长李兰芳(1958.5~1964.3)第二局长王维友(1958.5~1960.2)副局长王旺生(1962.7~196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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