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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提示

2023-3-6 20:45 58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提示


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

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将至,我县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和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标语投放力度。在集镇 街道、入山道口、林区道路、湾村显著位置悬挂“禁止野外用火”、 “严禁携带火种上山”等标语,以各村(社区)为单位,悬挂各 类宣传横幅数量不少于 10 条、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 30 条。
二、各地要组织宣传车、“移动喇叭”不间断组织森林防火 提示性宣传。充分利用现有的“村村响”系统播放森林防火安全 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积极引导群众遵章用火、 革除陈规陋习,文明祭祀和爱护植被。
三、各地要积极通过辖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积极制作、转发各类与森林防火有关的信息,动员在外老乡和家中的老人通过电话劝导、安全教育,提升全民对森林防火的重视意识。
四、各地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志愿者专项行动,动员辖区中小学校组织中小学生撰写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做保护生态的模范。
五、县融媒体中心开设曝光台,对全县违反森林防火禁火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曝光。

中共蕲春县委宣传部
 2023 年 3 月 5 日
蕲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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