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欢迎访问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新闻门户网站——蕲州在线! 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风格切换
蕲州在线
搜索
[切换区域]

关于漕河城区落实临时性管控情况的督查通报(四)

2022-11-24 13:43 204

蕲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漕河社区工作组

关于漕河城区落实临时性管控情况的督查通报(四)

  11月23日,社区工作组对漕河城区进行督查,发现存在部分人员随意流动、逗留等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落实临时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

  1.俞某燕,系吴庄社区居民,其 11 月 21 日晚在吴庄东郡一号小区散步逗留,并与多人闲聊,11 月 23 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居家不外出的临时管控规定。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骆阳,共驻共建责任单位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疫情严防期间在外逗留问题

  1.张某田,系夏漕社区居民,督查时在美景小区附近倒垃圾闲逛。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彭思镇卫生院周燕妮。

  2.程某强,系芝麻山社区居民,督查时在三家店买烟。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社区干部游俊杰、田爱明。

  3.张某,系吴庄社区居民,督查时在漕河一路开叉车。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税务局熊兰英,共驻共建责任单位是县发改局。

  4.高某群,系枫树林社区居民,督查时在蕲春大道拿蔬菜。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住建局交易中心王华芳。

  5.张某喜,系枫树林社区居民,督查时在县第一实验小学附近送药。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国税局龚秩清。

  6.张某琼,系十里畈社区居民,督查时在夜市城路口送货。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邱其卫,共驻共建责任单位是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7.余某富,系夏漕社区居民,督查时在蕲春大道电力街路口闲逛。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公路局鲁长洪。

  8.江某明,系南门畈社区居民,督查时在县实验中学旁散步。经查,其包保联系党员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童玲,共驻共建责任单位是县司法局。

  蕲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漕河镇社区工作组

  2022年11月24日

蕲春百科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

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