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全县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第4号)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1月20日15:00起对全县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期间,除防疫、医务、公安、应急抢险、官方媒体采访报道以及社会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凭工作证明或通行证明有序流动之外,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居家办公。 二、除相关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所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全县所有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停运。 五、全县居民一律不聚集、不流动,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对就医等确需外出的,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登记。采购的生活必需品由工作人员配送到指定地点。 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小区物业公司履行小区秩序管理主体责任;对零星分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单楼独院,按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由所在社区组织社区干部、下沉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秩序管理。同时社区要全面加强小区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员的管理。 七、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全县上下要通过广播、电视、村村响、官方微信公众号、村组楼栋微信群,及时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群众,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八、严厉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静态管理要求,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擅自出户、聚集,擅离居住地,及其他不服从防疫管控等情形,一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置。 九、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静态管理实施和高质量、高频次全员核酸检测,将以最严的举措、最快的速度全面排查出潜在感染风险,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夯实起疫情防控坚固屏障。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蕲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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