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核准湖北艾蕴蕲艾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可使用蕲艾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之一,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地理标志,对于带动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蕲春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品牌建设,通过召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会议、强化“面对面”服务、加强地理标志监管和宣传推介等举措,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逐步核准用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本次新增17家企业获得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我县共有93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使用资格。目前,全县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7件(蕲春珍米、蕲艾、蕲春酸米粉、蕲春薏苡仁、蕲芹、蕲春夏枯草、管窑陶器),驰名商标2件(本草纲目、斯多塞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蕲春珍米、蕲山药)。 下一步,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将深入推进蕲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培育、壮大地理标志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强化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服务县域特色经济、品牌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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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黄冈市各地疫情多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