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黄人社发[2021]14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村组、企业在职员工等机构和个人为企业介绍劳动者,按普工 500 元/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初级 1000 元/人、中级 1500元/人、高级 2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相关机构和个人奖励。经县就业局对1家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复审,拟对湖北荔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发放为企业介绍劳动者奖励补贴,补贴人数10人,金额共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号至2022年9月8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13-7308827(县人社局) 0713-7222521(县就业局) 附件:蕲春县2022年为企业介绍劳动者奖励明细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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