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们: 捧一本好书,寻一席之地,静一颗尘心……无论是阳春三月花绽放,还是寒冬十月雪纷飞,这样的读书享受总让人觉得舒适与温暖。通过读书,我们获得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智慧。一个真正懂得读书的人,也是一个会文明阅读的人。 藏有万卷书的图书馆是思想融汇的海洋,是我们学习的“第二课堂”,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阿根廷前国家图书馆馆长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然而在这神圣的殿堂里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个别到馆读者大声喧哗;携带食物进入图书馆各阅读空间;阅览椅随意挪动、乱摆乱放;为了占座,阅览桌上的书籍、杂物堆积如山…… 图书馆为我们筑起了进步的阶梯,是我们求知路上最神圣的殿堂。每一位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有担当的读者都应该积极维护这个殿堂的优美环境和良好秩序。为此,我们向全体读者发出文明阅览的倡议: 1. 禁止喧哗,读书文明。图书馆是阅读、学习的公共场所,请不要在公共空间出声朗读、背诵、聚集讨论,关掉手机铃声,共同保持安静的读书学习环境; 2. 爱护公物,举止文明。文明使用图书馆阅览桌椅、沙发、座椅等公共设施。不随意挪动,离开时将阅览座椅及时归位,不将食物带入图书馆,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有序; 3. 爱护书籍,阅读文明。不在书刊上乱写乱画,不折页角,不污损书刊,阅览书刊后归还至原书库; 4. 人走物离,自习文明。不抢座、不占座,自习座位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桌面,带走自己的书籍和个人物品,将垃圾丢进垃圾桶,共同维护自习室环境的干净卫生。 5、预约到馆,安全文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所有到馆读者须在我馆公众号上实名预约到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成年人可由家长预约携带入馆,家长须全程陪同,图书馆工作人员少,到馆读者多,家长不得将孩子带入图书馆后自行离开,否则,如有任何意外,后果自负。 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文明公约,是我们每个读者应有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规范。读者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书香四溢、舒适静谧的学习环境。让我们互相尊重,互相监督,从我做起,规范自己的阅读行为,做文明读者,共建文明和谐的图书馆! 蕲春县图书馆 2022年7月11日 |
秋是冬的韵脚, 冬是春的序章。 走过春华秋实, 我们在这暖意融融的初冬相聚, 共赴一场家校共育的佳话。教
11月22日,蕲州镇召开“向人民汇报,请人民监督”平安建设成效汇报大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勇,县委政法委
退役军人再次“上岗”万里山河,有他们捍卫11月22日,蕲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退役军人在
教育有情怀,家访有温度。为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推进家校共育,凝聚家校协同育人的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
披心相付,情为人民。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蕲州群众看病就医创造便利条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
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