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选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主动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建功成才,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县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蕲青联〔2022〕2号)要求,经各基层团组织逐级申报,团县委审核评定,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团县委拟推荐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27个集体为蕲春县“青年文明号”、丁一哲等95名个人为蕲春县“青年岗位能手”,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团县委、县志愿者协会拟推荐王义付等270名个人为蕲春县“优秀志愿者”。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共青团蕲春县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 系 人:石花雨联系电话:0713-7222417电子信箱:1073182337@qq.com邮寄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138号中共蕲春县委员会四楼 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蕲春县委2022年4月21日 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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