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蕲春县公安局、蕲春县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用,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两家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人员到位,经过近三个月的磨合,办公室已实现实体化运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陈正光介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执法办案单位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主要起到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作用。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办公室可以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执法办案单位对接,并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对案件办理全程监督、指导、把关。” 3月4日,在公安局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检察官与公安法制民警、案件主办民警,就近期公安机关办理的“李某非访案件”、“汪某危险驾驶案”、“翁某报称房屋被放火案”等几起疑难复杂案件展开深入讨论交流。检警双方围绕“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等,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方面进行研讨,双方就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最终达成共识。 办案民警余警官:“检察部门和局法制部门的提前介入,为案件及时、依法、公正办理提供了智力支持,给我们下一步的侦查工作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在案件办理中更有底气!” 针对案件的痛点难点进行深入剖析,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和监督质效,又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下一步,两家单位将在案件办理的“侦捕诉”各个环节形成合力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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