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号)等相关规定,为防范电信诈骗风险,更好地保障您在我行账户资金安全,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资源,以便于我行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我行将于2021年10月份起拟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会保障卡除外)进行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个人长期不动户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我行个人结算账户将被销户: (1)连续5年以上(含)客户未主动发生资金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下同)且账户余额在10元以下(含),或连续3年以上(含)客户未主动发生资金收付活动且账户余额为0元。 (2)无我行信用卡约定还款、个人贷款还款、定期一卡通、代扣代缴、三方存管、ETC业务、签约业务。 2.满足以下条件的我行个人结算账户将被限制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非柜面业务、只收不付、不收不付、调整账户类别等,下同): 连续2年以上(含)客户未主动发生资金收付活动,账户余额为10元以下(含)。 (二)个人开立多个结算账户 满足以下条件的我行个人结算账户将被限制交易: 同一客户名下超标准(Ⅰ类户超过1个或Ⅱ类户、Ⅲ类户分别超过5个)账户。 (三)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不完善 满足以下条件的我行个人结算账户将被限制交易: 个人客户留存信息缺失或有误、身份证件无效、证件过期90天以上(不含)。个人客户需核实完善的身份基本信息范围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限。 二、时间安排 我行将于2021年10月23日起开展以上清理工作,此后我行将每年对符合条件的账户实施持续清理。 三、特别提示 我行将对个人结算账户清理事项实行为期30天的公告。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且希望继续使用,为保证您所持账户免受影响,您可于2021年11月23日之前进行如下操作: (一)“个人长期不动户”“个人开立多个结算账户”客户需配合事项: 1.如您的账户已被限制交易,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原银行卡(折)(如有,下同)原件,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进行客户身份核实。对您在2016年12月1日之前已开立的多个结算账户,可向我行提出书面说明,证实开户的合理性;无法证实合理性的,将进行撤销或归并账户、降低账户类别处理。对长期不动户,请您在我行清理之前发生任意金额动账交易,以避免被清理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您逾期未核实、书面说明或动账,我行将实施清理。对于纳入销户范围的账户,销户后账户不可恢复,您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原卡/折前往我行开户网点办理余额追溯退还。 2.建议您及时归并在我行持有的个人结算账户,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处理,我行已支持异地办理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业务。 (二)“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不完善”客户需配合事项: 1.您在我行留存的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限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更新。 2.如由他人代为办理信息更新的,代理人应提供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三)我行在排查清理、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过程中,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给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请注意防范诈骗风险,请勿将您的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透露给任何人。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6568进行咨询。感谢您对蕲春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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