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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在蕲春农村违法收购香烟的团伙被浠水警方公安抓获

2019-7-17 23:28 542
烟草,属国家专卖品。少数不法分子受烟草制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从事非法经营,严重地损害了国家、集体和有证经营户的利益。近日,湖北浠水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涉案价值达95万元。

5月下旬,浠水县公安局绿杨派出所民警在绿杨街执勤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街边商店大量收购香烟,且时不时四处张望;民警随即上前对其盘查询问,该名男子却一直支支吾吾,不愿正面回答。随后,民警对男子驾驶驾驶的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厢内黄鹤楼、利群等香烟303条。

面对大量的香烟,男子陈某开始有点慌张,在民警进一步盘查询问下,陈某交代了自己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受利益驱使,动了非法经营卷烟的“歪脑筋”。民警立即将大量香烟进行查扣,并联系浠水县烟草专卖局进行联合调查。

经过调查,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清泉镇人)在家无所事事,看到农村乡镇许多商店的香烟不能及时出售,于是动了非法经营香烟的“歪念头”,低价收购农村乡镇香烟,然后运往武汉江岸区等地进行高价销售,从中非法获利。

通过深挖了解到,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陈某在未办理烟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浠水、英山、蕲春等地商店开始收购香烟,并将收购的香烟进行贩卖,出售至武汉市江岸区的一商店内,涉案价值达9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浠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前几个月还在大蕲农村“做生意”的浠水佬肯定没想到果快就被捉了,老话说“犯法的事情莫做”,不属于自己的钱财就莫伸手,伸手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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