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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漕河城南片区及雷溪河中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蕲春县冯围还建房建设工程 ...

发布时间: 2018-7-11 14:05| 发布者: 蕲州在线| 查看: 1554| 评论: 0|来源: 蕲春县人民政府

招标概况

蕲春县漕河城南片区及雷溪河中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蕲春县冯围还建房建设工程)于2018年7月5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一、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11507344.99

211757479.19

212007483.59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890-16/20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207-1/6

(闽)JZ安许证字(2004000001-2/2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500日历天

500日历天

50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特级D142081679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特级D142032277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特级D135079941

拟派项目负责人

李志勇

0276221

石应松

00012527

高传良

00210497

类似业绩

新长江香榭琴台墨园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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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17:00时2018年7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三、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725337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尤佳

联系电话:0713-718385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72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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