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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刘河镇花园港村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8-7-11 14:01 蕲春县人民政府 5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花园港村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花园港村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蕲春县刘河镇

2.2工程规模:投资约70万元。

2.3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7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家单位参与该项目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帐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5日17:00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整,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原东昌汽运公司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花园港村小学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13597609336

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293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713-730086115972881881

日期: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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