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欢迎访问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新闻门户网站——蕲州在线! 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风格切换
蕲州在线
搜索
[切换区域]

酒后骑摩托,蕲春县医院党员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党!

2021-1-3 22:51 395

酒后骑摩托,蕲春县医院党员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党!

12月24日,蕲春县医院第一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表决党员黄某某酒驾一案。会议学习了公职人员、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全体党员轮流谈心得体会并做表态性发言,一致同意开除黄某某党籍处分。

1酒后骑摩托,蕲春县医院党员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党!2酒后骑摩托,蕲春县医院党员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党!3酒后骑摩托,蕲春县医院党员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党!4酒后骑摩托,蕲春县医院党员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党!案件经过

2019年7月30日晚,党员黄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至齐昌大道与农贸街交叉路段时被民警查获,后经司法鉴定,血液中乙醇定量检测结果为155.05mg/100ml,属于醉驾。2020年10月13日,黄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12月24日,蕲春县医院第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致同意给予黄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为什么要受处分?会受到什么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那么为什么对酒驾醉驾的处分,有的是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而有的则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呢?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就包括对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

会议强调,全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杜绝侥幸心理,始终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的发生。

蕲州新闻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

若发布内容或出处有误,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

站务微信/QQ:5665305 投稿邮箱:admin@qizhou.com.cn

鄂ICP备2021007424号 运营主体:湖北万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 官方微信公众号:hubeiqizhou

常年法律顾问:湖北贵有恒律师事务所 张炜律师

© 2006-2023 蕲州在线(www.qizhou.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