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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体检公告

2020-9-11 17:41 438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的通知》(鄂三支一扶办〔2020〕5号)和市“三支一扶”办《黄冈市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等文件规定,蕲春县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蕲春县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募选派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共确定7人进入体检。

具体人员:鲍若男、张家琦、田美、童尧、张斯越、王浩、尹意

二、体检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9月12日上午8:30到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人社局对面)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用餐。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结束后,蕲春县三支一扶办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蕲春县三支一扶办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8、体检费用约400元(不含复检费)由考生先行垫付,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岗前培训时将明确相关报销程序。

9、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并带与考生报名相同1寸照片1张。

10、进入体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咨询电话:0713-7308828(蕲春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蕲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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