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选址选线:本项目全线位于安庆市太湖县境内,起于安庆市太湖县城西乡李家新屋附近,设置太湖南枢纽与G50沪渝高速衔接,路线向西北延伸,止于弥陀镇下界岭村南侧枣树湾附近,顺接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湖北段终点,路线全长约45公里。 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路线主线为长约45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51-6373836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拓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8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956586835 邮箱:1785146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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