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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州镇本草纲目小镇(蕲艾小镇)基础设施(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 ...

2018-8-9 23:43 蕲春县人民政府 1524
项目编号:QC2018C004-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蕲州镇本草纲目小镇(蕲艾小镇)基础设施(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获得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下称“采购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县政府授权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蕲州镇本草纲目小镇(蕲艾小镇)基础设施(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项目背景:

蕲春县蕲州镇本草纲目小镇(蕲艾小镇)基础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本次以PPP模式实施的范围为一期,共包含4个子项目,分别为蕲州旧城路网改造项目、龙泉花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沿江路)、莲花湖大道和郦园路项目、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3项目建设范围:

子项目一(旧城路网改造项目):项目一中北门街、西门街、官井路及富桥路为旧路改造工程:北门街(西门街-李时珍大道)约0.77Km,道路宽度8m,南北走向,原老路为水泥路面,现改造为沥青路面;西门街(蕲州大道-状元街)约0.57Km,道路宽度7m,东西走向,原老路为水泥路面,现改造为青石板铺装;官井路(蕲州大道-东门街)约0.83Km,道路宽度9m,东西走向,原老路为水泥路面,现改造为沥青路面;富桥路(长江堤道-郦园路)约0.93Km,道路宽度9m,东西走向,原老路为水泥路面,现改造为沥青路面;雨湖大道为道路新建工程(蕲州大道-沿江一级公路)约4.2Km,道路宽路12.5m,东西走向,沥青路面。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219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242.53万元(北门街:743.27万元;西门街:705.08万元;官井路:991.38万元;富桥路:1160.91万元;雨湖大道:5641.89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为1599.24万元、工程预备费为867.34万元。

子项目二(龙泉花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路(蕲州大道-沿市湖大道)为拓宽及新建工程,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约5m;改建后道路宽度20m,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全长约2.32km。龙泉花海内部道路:龙泉花海为老路改造工程,共计12条,总长约25.8km。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3788.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0535.48万元(沿江路:3962.39万元;龙泉花海内部道路:4123.46万元;游客服务中心:2449.63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为1721.43万元、工程预备费为980.55万元。

子项目三(莲花湖大道和郦园路项目):道路新建工程范围为郦园路(沿市湖大道-濒湖路)约1.81Km,道路宽度24m,南北走向,沥青路面;莲花湖大道(沿江路-沿江一级公路)约3.13Km,道路宽度30m,东西走向,沥青路面。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6070.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923.55万元(莲花湖大道:7178.91万元;郦园路:4744.64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为2361.38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142.79万元。

子项目四(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新建工程:时珍路(沿江一级公路-新区路)约1.15Km,道路宽路36m,东西走向,沥青路面;规划支路一(塘垸路-新区路)约0.94Km,道路宽路20m,东西走向,沥青路面;规划支路二(塘垸路-新区路)约0.86Km,道路宽路20m,东西走向,沥青路面;规划支路三(塘垸路-大泉山路)约0.33Km,道路宽路20m,东西走向,沥青路面;塘垸路(濒湖路-时珍路)约1.67Km,道路宽路20m,南北走向,沥青路面;大泉山路(濒湖路-时珍路)约1.36Km,道路宽路20m,南北走向,沥青路面;新区路(濒湖路-时珍路)约0.82Km,道路宽路20m,南北走向,沥青路面。本项目项目总投资254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914.89万元(塘垸路:2995.77万元;大泉山路:4087.88万元;新区路:1764.51万元;规划支路一:2645.51万元;规划支路二:1901.36万元;规划支路三:631.95万元;时珍路:3887.90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为4283万元、工程预备费为2060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5年,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运营期为13年。

全部子项目须在PPP合同签订后1年内开工。如某个子项目的建设期超出PPP合同约定的建设期,则缩短该子项目相应的运营期,保持单个子项目PPP合同中约定的合作期不变。PPP合同签订后2年内未开工的子项目,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协商解决。

2.5本项目的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由政府授权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营项目,在授权期限结束时将项目整体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2.6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本项目中使用者付费内容为道路两旁灯箱、道旗的广告费收入,龙泉花海接待中心的停车场收入、租金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为在使用者付费不足以使投资人收回全部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时,政府方给予的补助。

2.7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747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9964万元,建安费49616万元,建设期利息2842万元,预备费5051万元。

2.8项目公司

成交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

2.9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2申请人2016年度净资产在6亿元人民币或以上。(以2016年度12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期注册主管部门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牵头人提供)。

3.3联合体各方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4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申请人应具有2015年1月1日后在中国大陆地区以BOT、ROT、TOT等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含)人民币或以上的类似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6申请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6亿元,或提供银行针对该项目的贷款意向函。

3.7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在项目资本金中出资不低于30%;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3.8近两年(2016年7月至今)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申请人自行承诺)。

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10蕲春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蕲春县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申请参与本次PPP项目。

3.11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内容的申请人均为合格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3:00时~6:00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教育局隔壁)〕,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凭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2018年8月29日15:00-15:30,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州镇蕲州大道12号地址:黄冈市东坡大道58号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13-7515850电话:0713-4263055

监督管理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蕲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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